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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还是谣言?干性溺水和二次溺水的真相!

 tianguofengling 2015-07-09


近日,朋友圈广泛转发一则消息,文中说“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10岁小男孩,和妈妈一起在泳池玩了一天,两个人走路回到了家,小男孩洗了个澡,之后说很困,就睡起了午觉。1个小时后……妈妈看出小男孩完全变了样。于是开始一遍遍的叫小男孩的名字,可是男孩没有了任何反应。男孩的脸上被好似海绵一样的白色泡沫覆盖,在床上就这样溺死了。”


而在另一个案例中,一位儿童落水被母亲很快救出,看起来没有不妥,回家几小时后,其母亲发现孩子发热昏睡,送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干性淹溺,文中赞扬是母亲的直觉让孩子免于危险境地。


很多夜鹰急救训练营学员发信息问我,这是否真实。更有年轻妈妈问,孩子呛奶是否会导致这样致命危险?喝水呛到了呢?


夜鹰初始的回答:这是谣言惑众。游泳时好好的,没有失去自主性的挣扎、呛水过程,怎么会发生呼吸衰竭呢!这样的信息没有进行足够清晰的阐述,极容易导致普通公众的恐慌。


夜鹰在此结合文献资料与大家分析,以让大家了解溺水的过程及一些概念的区分,从而让大家面对类似问题时从容应对。


溺水是指被水淹没导致原发性呼吸系统损伤的过程。 其主要致死机制是缺氧、二氧化碳潴留和酸中毒。


当溺水者的气道开始淹没于水中,溺水是一系列连锁过程的开始。溺水者首先自主屏住呼吸、随后是水作为异物进入咽喉部引起不自主的喉痉挛期,在屏住呼吸及喉痉挛期间,溺水者不能呼吸空气,导致体内氧气减少、二氧化碳不能排出,进一步导致高碳酸血症、低氧血症和酸中毒。


当血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加、氧浓度降低时,呼吸运动加强,但因为喉头梗阻不能进行气体交换(一些溺水生存者描述溺水的恐怖和痛苦,其原因就在于溺水者试图产生强烈的胸内负压抵抗关闭的声门以便于呼吸。)当溺水者血氧分压进一步下降时,喉痉挛减轻随后水进入肺。


不同的溺水者呼吸道吸入的水量明显不同。临床根据溺水者是否有液体进入肺内而分为干性淹溺和湿性淹溺。

1. 干性淹溺 是指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造成窒息死亡。当喉头痉挛时,可引起心脏反射性地停搏,也可因窒息、心肌缺氧而致心脏停搏 。此类患者肺内无水或仅有少量水。大部分溺水者属于干性溺水或少量肺部进水者。

2. 湿性淹溺 人淹没于水中,本能地引起反应性屏气,避免水进入呼吸道。由于缺氧,不能坚持屏气而被迫深呼吸,从而使大量水进入呼吸道和肺泡,致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及肺内分流增加,引起全身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研究表明,只有少数溺水死亡者(15%)肺部吸入多于22 ml/kg的水。


显然我们无法在溺水现场判断一个溺水心脏骤停患者是否肺内吸入水。


我们再来看看,溺水者被救上岸后的状态、现场施救及干溺或湿溺划分。

1. 清醒,有呼吸有脉搏:呼叫120,陪伴,保暖,等待救援人员或送医院观察。 (干性淹溺,肺内无水或少量水)

2 .昏迷(呼叫无反应),有呼吸有脉搏:呼叫120,清理口鼻异物,稳定侧卧位,等待救援人员。密切观察呼吸脉搏情况,必要时心肺复苏。(溺水时间短,干性淹溺,肺内无水或少量水)

3. 昏迷,无呼吸有脉搏:类似“假死”状态,患者可能喉痉挛,无呼吸,脉搏微弱濒临停止,此时仅仅给予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脉搏心跳即可迅速增强。恢复呼吸后,可侧卧位,等待救援人员。(溺水时间短,大多为干性淹溺,肺内无水或少量水。少数为湿性淹溺)

4. 昏迷,无呼吸无脉搏(心脏骤停):即刻清理口鼻异物,开放气道(Airway)、人工呼吸(Breathing)、胸外按压(Compression),即采用传统的A-B-C心肺复苏急救顺序。切记同时呼叫120,并持续复苏至患者呼吸脉搏恢复或急救人员到达。(溺水时间长,部分为湿性淹溺,部分为干性淹溺)。


由于现场医疗监测条件不充分,即使被救上来后看清来清醒的溺水者,仍需要急诊室观察,一为进一步准确评估溺水的危害,二则为可能出现的病情进展和恶化。


溺水者如果在被救上岸后清醒,呼吸通畅,或者短时间内内苏醒并呼吸氧合充分,则此类患者大部分病情持续趋向康复,预后良好。


但也有少量患者,在被施救上岸后,肺内仅仅吸入少量水的情况下,表面看来其早期意识状态、呼吸、氧合、循环均无明显异常,却在随后的数小时甚至72小时后发生严重呼吸窘迫甚至危及生命,被称为“二次淹溺”,实质为一溺水后持续的病理变化过程。目前机制尚不明确,可能与水进入肺内破坏肺表面活性物质有关。


因此文章所述事件本身并非谣言,两个案例中的孩子确实发生了干性溺水,继之出现“二次淹溺”的病情进展


但是,文中这样陈述“夺走上面那个男孩生命的正是被称为“干性溺水”的这一现象。 “由于吸入液体的刺激导致喉头部位产生痉挛,结果声门关闭,为防止肺部进水而出现窒息,导致活体进入缺氧状态。 也就是说,吸入的水进入气管,为了不让肺部进水,嗓子眼就关闭了,于是导致无法呼吸“干性溺水”的恐怖之处在于哪怕只有一小杯水,都有可能发生。虽说在所有溺水身亡事件中,发生“干性溺水”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但在小孩子中,这种概率是呈上升趋势的。“干性溺水”并不像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非常危险的事故,它的现状还不那么广为人知。所以,更需要引起我们每位家长的重视。”


显然,文中对事件的解读和评述是错误的,混淆了干性淹溺和二次淹溺的概念,引起公众恐慌,具备了谣言的基本特征。说其为谣言,并不冤枉。


通过夜鹰前文对溺水过程及干性、湿性淹溺概念的阐述。大家应该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 溺水必须是确实溺入水中,而不是喝奶呛奶或者喝水呛水。

  2. 溺水有干性或湿性淹溺的概念区分,但是大部分溺水者为干性溺水,肺内无水或仅有少量水。大部分干性淹溺,如果上岸时清醒、呼吸功能良好或者上岸后很快苏醒,呼吸恢复,则预后良好。

  3. 干性淹溺不等于二次淹溺。二次淹溺仅仅是干性淹溺的一种少有的表现形式,病变具有隐匿和延迟发作特性。

  4. 对于所有不自主呼吸道没入水中,挣扎和呛水者(即有溺水过程),救上岸后即使看起来清醒无恙,也应医院检测观察。

  5. 游泳时,自主状态下瞬间的呛水不属于干性淹溺,更不会发生二次淹溺,不需要恐慌。

  6. 不管任何原因,不管是否泳池下水。当儿童出现频繁咳嗽、气促、喘鸣、反应迟钝、精神萎靡甚至昏睡时,都应即刻送医。因为很多疾病可以出现以上表现。这些症状并非二次溺水所独有的。


    促进会再啰嗦几句:

    1、孩子天性是喜欢玩水的,不要因为恐慌而拒绝孩子接触,正确的方法是带孩子认识水,并找专业的游泳教练教孩子掌控水。

    2、掌握急救知识,不人云亦云,事前多演练,人人都是急救队员,孩子在学习游泳过程中家长全程陪同下水,不在岸上玩手机!

    3、学习游泳的最佳年龄:4至8岁是学习游泳的最佳年龄。摄氏30度的水温最适合初学者。孩子在母腹中就有屏气的本能,随着年龄的增长,屏气的本能会消退、忘记。当然,孩子太小,身体稚嫩,接受指令的能力也差,不太适宜学游泳。而4至8岁的儿童,无论从身体的状况、学习的能力、学习的兴趣上都有较大的进步,屏气的本能还未全部忘却,一经提醒容易学会。而且在学习时间上也较有保证。当然如果觉得孩子还不能掌握就不要勉强,循序渐进。

    3、学习游泳对孩子的好处有:

    好处一:更聪明  游泳能有效地促进幼儿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发育,激发幼儿的潜能,为提高孩子的情商、智商打下良好的基础。 好处二:睡眠好  水的按摩作用会让幼儿的身心得到抚慰,幼儿就会觉得身心舒适和精神放松,还可以消除幼儿孤独、焦虑、恐惧等情绪。 游泳后孩子会睡眠较好。好处三:心脏更加强壮  水波和水压力对幼儿皮肤的拍击都对外围血管起到按摩作用,使幼儿的心脏得到很好的锻炼。 好处四:增加肺活量  游泳时,水对胸廓的压力使得肺活量增加,对幼儿胸廓的发育有良好的作用。 好处五:体格更强壮  能够有效刺激婴幼儿骨骼、关节、韧带、肌肉的发育,使婴幼儿体格更健壮。 好处六:助消化,长身高  为了补偿在水中消耗的能量,幼儿体内生长激素水平就升高了,消化系统会主动加强消化、吸收功能,来摄取大量的养分,孩子的生长速度就会加速。好处七:风险教育和意志锻炼  大多数家长让孩子学习游泳的目的除了学习一种自我保护的技能,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外,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在学游泳的过程中锻炼意志品质,培养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学游泳的第一步就要克服怕水的心理,随着教学活动的进行还要克服怕苦、怕冷、怕累这些心理。随着不良心理的克服,孩子的自制能力会得到提高,自信、坚毅、勇敢的良好品质会得到培养,守纪律、讲秩序、互相帮助的良好习惯也会形成,这些都会对儿童思想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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