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纪字〔2014〕73号 关于做好2014年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 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谈话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澄迈县委关于实行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谈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人员和方式 谈话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常委主谈,谈话的对象为部分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部分县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谈话对象根据谈话内容汇报工作,谈话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 二、谈话安排 谈话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谈话领导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 三、谈话内容 (一)与各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是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和《澄迈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等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情况;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情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情况。 4、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重点是对照检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严禁”52个“不准”及《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5方面40种问责情形等情况。 5、本镇或本单位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与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组组长谈话的主要内容 1、沟通工作。请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汇报所在镇或单位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完成县委、县纪委部署的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情况;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 2、反映情况。请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汇报当地或本单位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看法与评价;本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勤政廉政方面的看法与意见等。 3、交流思想。本人及纪(工)委、纪检组其他成员在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对县纪委、县监察局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谈话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一项内容。谈话工作要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廉洁从政的主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明确要求,以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做好谈话准备工作。谈话领导要及时搜集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相关信息,增强谈话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材料,于谈话结束后报县纪委党风室。书面材料要如实反映情况,简明扼要,避免空话、套话,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谈话对象对在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认真对待,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三)重视谈话结果的运用。由县纪委领导从分管的科室中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谈话工作。谈话结束后,整理出谈话要点,及时送县纪委党风室,以便分析汇总后向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报告。
附:谈话安排表。
中共澄迈县纪委 2014年8月6日 谈 话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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