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赞同纪检组的处理意见。这样的处理即是对我们的提醒,更多的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出现这种事情,首先是我们自身学习还不够,我们要做好深刻反思……”
这是前期金华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国资系统下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在会上的表态发言。
这也是本人到纪检组工作后,第一次全程参与正风肃纪检查和后续的处置工作,对纪检组工作也有了比较深刻的体会。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纪检组的执纪处理(对该公司班子集体谈话)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抓早抓小,同时也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从正风肃纪检查发现问题到最后的处理整个过程来看,其中也包含了纪检组同志的很多智慧和汗水。
虽然我之前也一直在县级纪委工作,对正风肃纪工作也算是略有心得,但总的来说是前期策划较多、具体落实较少,政策把握较多、具体执行较少。像此次纪检组从检查方案设计、交叉检查再到最后落实问责还是首次,对我来说还颇有些感想。从正风肃纪检查中,我们发现该公司在上一年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以及同城接待的情况。检查时,该公司有人当场就提出“我们公司去年党建工作干的很好,得到市里的肯定,为了该项工作,很多人都加班加点,多少也要表示一下,再说我们是企业,怎么能跟机关比呢。”面对此种情况,检查组组长当时就明确提出“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有明确要求,严禁各单位以加班名义发放现金补贴,国有企业也应参照执行。”我也明确对他说“企业要通过发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不是不行,但像这样名义发放肯定不行,公司可以制定章程,通过考核的形式予以明确,具体工作成效如何可以在年底考核中来反映”。从中我也感受到,虽然看似简单的检查,还是要求纪检干部应该做好比较充分的准备。尤其是纪检组干部,应该广泛学习并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因为每个纪检组人手少,监督事项多,在执纪过程中可能随时面对一些问题和考验,掌握好政策法规是对我们的最基本要求。
检查结束后,我第一时间向我们纪检组组长汇报了检查情况,纪检组根据检查情况召开了专题会议,迅速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该公司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及具体条文一并送达,要求企业先自行整改。没过几天,该公司就将整改情况及相关凭证报送给纪检组,该公司对所有该由个人支付的经费进行了自行清退,把有关福利全部纳入工资总额,并以公司党委的名义作了一份检查。
最后,经征求市纪委相关部门意见,综合考虑该公司的自查整改和认识态度较好等情况,纪检组作出了对该公司参与上述事项决策和承办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集体诫勉谈话一次,并要求7天内写出一份书面检查。公司相关人员也心悦诚服地接受谈话,并由衷感谢纪检组所做的工作。
正如我们组长对该公司集体诫勉谈话时所说的:我们这么处理为了既体现全面从严的严格要求,又更好地保护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总体上还是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细思整个过程,发现纪检组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时,更重要的是如何做好执纪工作,尤其是如何做到“精准执纪”,只有真正“精准执纪”,才能发挥其最大效果,体现纪检干部的“敢于担当”。执纪犹如医生手中的手术刀,使用精准才能去除毒瘤,呵护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