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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律师的那些幽默

 望云1120 2015-08-04


吃面条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辩护人强调其主张成立,并宣称其出这样的结论是经过充分调查的,公诉人则说,我们认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据的,并且强调说:“我们公诉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辩护人当即表示抗议:“审判长,我认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公诉人是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与本案无关。”
  法官见双方争执不下,为了缓解气氛,就说:“关于吃干饭还是吃稀饭的问题,现在不要讨论,中午我请大家吃面条。”

自己的头
  法庭上,律师甲夸夸其谈,他看到对方律师频频摇头表示异议,便说:“我想提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方律师答道:“我也想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摇自己的头。”
咨询收费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早已谈妥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女证人——一位迷人的金发女郎。
  “请问:你星期一晚上在哪儿?”
  “兜风。”
  “那么,你星期二晚上又在哪儿?”律师问。
  “兜风。”
  “明天晚上你又将做什么呢?”律师低声地问道。
  “反对!”检察官毅然地站了起来,“我反对提这个问题。”
  “这又是为什么呢?”法官问。
  检察官断然地说:“我第一个跟她谈妥了,明天晚上跟我在一起。”
胡 说
  律师对他的委托人说:“失主说你偷走了他房间里的东西,有没有这回事?”
  委托人:“纯粹胡说!这绝对不可能,我溜进他房间时他根本没看见我,当时他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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