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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工具手册(上册)(六)

 泓泉淼淼 2015-08-12

4.临帖与“发财”

这似乎是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问题,其实不然。有些朋友不是在静心专注地临些碑帖,而是千方百计,苦心钻研搞一幅新的造型,新的章法。这是一种可怕的倾向。没有刻意求工,博涉多优,贵在神似的基本功,搞创作是很困难的。在学问致富上有三种途径:一曰,我种我收;二曰,我种他收;三曰,他种我收,这三种途径来的最快、收获最大的应该是第三种,别人的财富我来收获。古代大量的碑帖,就是他种的成果与财富,这么便宜的事不干,还去潜心发明什么新的字体结构。近代书家潘伯鹰先生在《书法杂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很妙的文字:“有一位听众问我:‘写字不学古人的碑帖行不行?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 行!但另外却又发生了时间的经济问题。完全不学古人,完全凭自己去写,是最足以发展创造性的。不过,想想书法发展到今日,已经多少年代了!并且不是一个人创造的,而是悠久的智慧累积!单凭一人去创造,而且只凭这么短短的三四十年!为甚么硬不去接受优良的传统?为甚么不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个人的努力?为甚么偏要去作始创文字的大傻瓜?

你想在学书法的进程中变得富有吗?那么你就不要当个“守财奴”,而要做“败家子”。你写颜字可达较自如的程度,他写隶书也可达变通的地步。这些私有财产,一辈子也不会丢掉的,有的朋友称为“看家的本领”,死抱着这“看家本领”不放,想接受新鲜的东西,否定自我的过去,太困难了!人家夸你,捧你,你自己也知道是假的,然而你却相信。你的眼睛死死地盯住那点“特长”,朋友的规劝,老师的教诲,是听不进去的,你会避讳别人的长处,只注重自己。尤其当你有了一些成就,固步自封将是你的大敌!决不能一辈子只学古人,专在古人脚下讨生活。那叫做“书奴”。书而至于成家的字都是积久逐渐而成的。在书法艺术领域中,做一名富有的人,必遍临百家,自成一家,从百家中找营养。

5.两种书体并驾齐驱

近代书家潘伯鹰先生在《书法杂论》一文中说:'写时,最好学两种:一楷一草(或行书)。这样写进步快。因为楷书与草书是一只手掌的两面,同时学楷与草,对于笔法的领会是非常之快的。以此之故,每日不必写得太多”。

宋代书家欧阳修在《试笔》一文中也说: “单日写草书,双日写真书,真书兼行,草书兼楷,十年不倦当得名。”

一个近代,一个古代,两位书家的经验之谈,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而现在常出现一种理论,要一种书体写好了之后再写其他书体。请问好的标准是什么?一辈子求索终无止境,怎么能说写好了呢?永远达不到好的标准,那也就一辈子别想临第二种书体。这是刻板教学法。

从王羲之到康有为,纵观两千年的书法史,书法家层出不穷,而这些书法家大都是专有精长,又博涉诸体。书体之间不是制约韵关系,而是相互联系、互相补充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唐楷书如通,其它书体可迎刃而解。也就是说,唐楷书是打开其它书体的一把金钥匙。实践证明,唐楷是不能制约更不能代替其它书体的。另一种观点,“楷如立,行如走,草如跑。立不稳怎能跑?”似乎颇有些道理,仔细回味一下,此种观点是不能确立的。在唐楷出现之前,行、草书大家已经出现不少,蔡邕、卫恒、索靖、卫铄、王羲之、王献之、王询……举不胜举,他们生于唐楷出现之前三四百年。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写过唐楷,而贬低这些书法大家的辉煌成就。

隶楷并行,楷、草并行,楷、行并行,方法均可。

6.结构首要笔法次之

书法两大要素:一曰笔法,二曰结构。欧阳询的三十六法,张怀瑾的十势二法,李淳进的结体八十四法,黄自元的结构九十二法,都是讲的结构,临帖时,基本笔法是容易掌握的,然而结构却难于驾驭。虽有规律,但因字体不同,字数繁多,给掌握结构造成了障碍。字美在型。字的外貌是给人的第一印象,如果第一关都过不去,何谈笔法?许多朋友为了解决结构的问题,把希望寄托在九官格,米字格之中,甚至临写行草书也置于格中,不敢越雷池一步。这可是个笨办法。一旦脱格独自作书,会寸步难行。笔者认为,从开始习字即抛弃格式法,将会有大益。(楷、隶、篆也不例外)。

如何解决结构的问题,单靠临帖,是不能凑效的。组诗记字法,是行之有效的。将帖中的字组成唐诗,帖中无有的字可举一反三,或请老师指点,每首诗每个字都应严格推敲,然后反复习之,直到默临为止。一年攻下五十首七绝唐诗,一就能掌握二千四百字的结构。久而久之,除去反复应用的重复字,数字也是相当可观的。

相同字的变异,不求雷同,这也是书法结构美,章法美所需的。同类字不同造型的结构,对一个书法爱好者也是相当重要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最好也是组诗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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