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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原文翻译及赏析

 联合参谋学院 2015-08-15

封建论原文翻译及赏析

时间:2013-12-08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本文已点击 1396 次
【原文】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 ,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 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 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 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 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 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 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 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 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 。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 ”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 ,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 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 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 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 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 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 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 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 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 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 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 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 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 ,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注释】
    ①果:果真。初:开始,这里指原始阶段。
    ②生人:生民,这里指人类。以“人”代“民”,系避唐太宗李世民讳。
    ③近:指接近事实。
    ④封建:指三代和以后曾实行过的“封国土、建诸侯”的贵族领主制度。
    ⑤榛榛(zhen珍):草木丛杂的样子。狉狉(pi丕):兽类成群走动的样子。奉:供养。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出自《荀子.劝学篇》。
    ⑥曲直:是非。
    ⑦伏:通“服”,信服、服从,此处当“使人服从”解。直:正确的道理。痛之:使其痛苦。
    ⑧刑政:刑法、政令。
    ⑨诸侯之列:很多诸侯。列,行列。封:指封地。
    10方伯:一方诸侯的领袖。《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
    11里胥:里的行政长官。里,古代县辖行政单位,县统乡,乡统里。
    12五等:周代诸侯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邦群后:言分封很多诸侯。
    13朝觐(jin近):诸侯春天朝见帝王为朝,秋天朝见帝王为觐。
    14降(jiang匠):下传。夷王:周夷王,名燮(xie谢),公元前869一前858年在位。
    15宣王:周宣王,名静,公元前827一前’782年在位。
    16陵夷:逐渐衰颓。幽、厉:周幽王宫涅,公元前781年即位,后被犬戎杀死于骊山。
翻译
    天地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有办法知道。人类果真有个原始阶段吗?我无法知道。那么哪种说法是接近事实的呢?回答是:有原始阶段的说法接近事实。怎么知道呢?从封国土、建诸侯这种制度就可以明确知道。分封制,经历了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等几位贤明的帝王,却没有谁能把它取消,他们不是不想取消它,而是形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就在人类发展的原始阶段吧?没有原始阶段那种形势,就不会有分封制;分封制的出现,并不是圣人的奉意。
    人类在原始阶段是与万物生活在一起的,草木丛生,鹿、猪等兽类成群地奔跑,人不能像野兽那样抓取、咬噬食物,而且身上没有毛羽,不能供养自己、保卫自己,如同荀况说的:  “人类一定要借助外物来为自己服务。”借助外物就一定会发生争斗,争斗不止,便一定会找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些聪明的明白事理的人,信服他的人一定很多;他告诉人们正确的道理,人们却不改正错的行为,他就会要让人们尝尝苦头,然后他们才怕他;从此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所以住得近的人就聚合成群;分了群,争斗必然更厉害,争斗厉害,然后就出现了用武力和恩德治服人的办法。这时又出现了很有威德的人,许多人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许多诸侯,那他们之间的争斗就更厉害了。这时有了威望、德行更高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出现了方伯、连帅一类的人,那他们之间的争斗又更厉害了。这时出现了威望、德行更高的人,方伯、连帅一类的人,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人民,然后天下统一于天子一人。因此有了里胥然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然后才有诸侯,有了诸侯然后才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然后才有天予。从天予到里胥,他们中间对人民有恩德的,死了以后,人们一定会把他的后代找来率为领袖。所以说分封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奉意,是由形势决定的。
    尧、舜、禹、汤时代的事情离我们今天很远了,至于周朝的事情,我们却知道得很详细。周朝有了天下,分割土地如同剖瓜一样,设爵位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把土地封给许多诸侯王。诸侯国如同繁星排列,分布在全国四面八方,他们集结在天予周围,如同车轮运转,车辐集中在车毂上一样。诸侯们聚会在一起的时候就去朝见天子,分开回到封地便成了为周天子保卫各地的守臣。可是向下传到周夷王时,夷王却破坏礼法、损害天子的尊严,走下堂来迎接前来朝见的诸侯。到了周宣王即位,他虽然有振兴周朝,恢复古制的德行,具备南征北伐的雄威,最后却没有能力确定鲁侯的继承人。西周王朝势力继续衰落,到了周幽王、周厉王时,国都被迫东迁到洛阳,而周天子也降到诸侯的地位了。以后有公开打听九鼎轻重、企图取周天子了:而代之的;有兵戎相见,用箭射中周天子肩膀的;有公然绑架周天子的大臣凡伯的,有迫使周天杀掉大臣苌弘的。天下诸侯不遵常规,没有尊重周天子的心意。我认为周朝失掉天下已经很久了,它不过是在诸侯之上立一个周天了的空名罢了!这难道不是诸侯强大,尾大不掉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天下分为十二国,后又合为七国,周王朝的威信为它的陪臣建立的几个诸侯国所分,并灭亡在它最后分封的秦国手里。可见周朝败亡的原因,就在这里了。
    秦朝占有天下,便以诸侯国的都城为中心设置郡县,废除拱卫天子的诸侯而设立守卫地方的长官,占据天下形势险要的地方,在全国地势最好的地方建立首都,控制天下,把它掌握在手中,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没有经过几年,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秦王朝屡次征发数以万计的人去服役,残暴地施用酷刑,搜刮尽老百姓的钱财。于是那些扛着锄头、拿着木棍、被派去防守边地的人,相顾而起,高声呼唤联结成一体。当时有造反的老百姓却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面怨恨朝廷,而官吏却畏惧朝廷,天下百姓云集相互响应,杀太守、捉县令,纷纷起来造反。秦亡的原因在于人们怨恨朝廷,而不是郡县制的过错。
    汉朝占有天下,纠正秦朝的偏差,遵循周朝的制度,分割天下的土地,封宗室子弟和功臣为王。几年内,忙于医治因长期战争所带来的创伤而没有空闲。高祖攻讨韩王信,被匈奴围困在平城;讨伐英布,他又被飞箭射伤。历经三世,因国力损耗而不能自我振作。后来才有谋臣献计,分散、削弱了诸侯的权势,迫使他们安分守己。但是把土地分封给诸侯时,设郡县的地方已占了全国的一半,当时虽有诸侯国发动叛乱,却没有郡县作乱。秦朝实行郡县制的正确性,也由此得到了证明。继汉朝称帝的人,即使是经过一百代,他们的情况也是可以知道的,总是郡县制比分封制好。
    唐建立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长官,这是做得正确的。但是还是有一些凶恶狡猾的人常常起来闹事,残害地方上的百姓,过错不在设立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武装力量。那时有谋反的将领,却没有谋反的州县,所以设置州县的制度确实是不能废除的。
    有人说:“封国土,建诸侯,诸侯王一定会把封地当做自己的土地精心管理,爱抚人民如同对待自己的子弟一样,他们适应百姓的风俗,搞好政治,很容易施行教化。州县长官,如果他们一心只想到自己升官,那又怎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周朝的事迹,使我们明显看到:许多诸侯骄傲自满,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诸侯国多,治理得好的少;诸侯领袖不能改变它的政治,天予不能更换它的君长。所谓把封地当做自己的土地精心管理、爱抚人民如同对待自己的子弟一样,一百个中没有一个;问题出在制度上,不在政治方面,周朝的事就是这样的。
    从秦朝的事迹,也可以明显看出:中央有治理人民的政策、法令,而不把制定政策的权力委托给郡县,这是对的。中央有治理人民的大臣,而不让郡县长官行使大臣的职权,这是对的。郡县长官不能更改朝廷的政策,不能施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至于残酷的刑罚、痛苦的劳役,使得万民怒目相视,那过错在于政治,不在于制度,秦朝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
    汉朝建立,天子的政令贯彻到郡,未贯彻到诸侯国,中央控制了郡县长官,未控制住诸侯王。诸侯王即使胡作非为,中央也不能扭转过来;诸侯国内的老百姓即使受害,中央也不能为他们除害;直到发生了大逆不道的谋反行为,然后才乘他不备将他逮捕、把他弄走,或者派人带兵把他们消灭掉。他们谋反的行为还未明显暴露时,非法牟利,榨取钱财,依仗势力作威作福,对老百姓十分苛刻,中央却拿他们没有办法;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治理得好,社会很安定。凭什么这样说呢?比如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的贤明,从冯唐那里明白了魏尚的功劳,汉宣帝听见了黄霸为政精明仔细的名声,汉武帝看到了汲黯简政安民的特点,可以拜他们为官,可以恢复他们的职位,也可以让他们躺在床上安抚一方的百姓。有罪的官员可以贬黜,有才能的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他不照章程办事,晚上就可以罢免;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他违法办事,早晨就可以罢免。假使汉朝所有的城镇都归诸侯王,即使他们侵扰百姓,中央也只能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本事,没有办法施展;黄霸、汲黯实行的教化,没有办法推行;公开谴责、开导他们吧,他们当面接受,可是一离开便违反了;下令削减他的封地吧,他们就勾结在一起共同谋划对抗朝廷的办法,一个个睁大眼睛怒目相视,怒气冲冲地起来发动叛乱;侥幸不起来作乱,就削减他封地的一半,削减一半,老百姓还是要受害,为什么不把诸侯王全部废除以便保全那里的百姓呢?汉朝的事情是这样的。
    如今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作法不能改变是肯定的。只要善于控制武装力量,谨慎地选择郡县长官,就会把国家治理得太平。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实行分封制而统治时间很长,秦朝实行郡县制却国运短促。”这种说法,更加不懂得治国的道理。魏继承汉朝而来,还在封侯封爵;西晋继承魏制,因循不除,而曹氏、司马氏逐渐衰落,未听说帝位是长久的。现在纠正、改变了魏、晋的作法,大唐建立将近两百年了,国家基业愈来愈牢固,和建诸侯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殷、周执政的都是圣王,却没有取消分封制,所以这个问题不应当再讨论了。”这种说法是很不对的。殷、周时没有取消分封制,是没有办法取消。大概以诸侯身分归附殷商的有三千个,殷靠着他们才灭了夏朝,商汤自然不能废除分封制;归附周的诸侯有八百个,周靠他们战胜了殷朝,周武王也不能改变他们诸侯王的身分。顺从他们,求得国家安定,沿袭旧制成为习惯,商汤、周武王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既然是不得已,便不是出于最大的公心,而是要利用分封制为自己出力,利用它来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之所以把它废除,推行郡县制,却是出于最大的公心;从秦始皇的真实情况来看,他是出于私心,是要用郡县制加强他个人的权威,是要天下的人都臣服于他。但是用公心来治理天下,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照天下的常理,国家治理得安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让贤明的人处于领导地位,不贤的人处于被领导的地位,然后国家才能治理得很安定。现在封国土、建诸侯,诸侯王一代接一代治理诸侯国。一代接一代治理国家,那处于领导地位的人果真贤明吗?处于被领导地位的人果真不贤吗?那样老百姓治理得是好是坏就无法知道了。有的诸侯王打算做些有利于国家的事,想统一人们的思想,可是又有世代相传的大夫们代代占领着他们的封地,即使圣人贤人生活在这种时代,也没有办法施展本领,这都是分封制造成的。哪里是圣人实行的制度弄成这个样予的呢?所以我说:“分封制并不是圣人的本意造成的,是由形势决定的。”
赏析
  这是柳宗元一篇著名的政治论文
  在中国历史上,周以前曾实行过封建(封国土、建诸侯)制。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县长官由中央任免,第一次用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秦以后,汉代两种制度并存,魏承汉制,封建犹存,西晋承魏,因循不革。直到唐兴,李世民还曾一度想恢复封建制,“欲与三代比隆”,只是由于魏征、李百药切谏,方作罢论。至于历史上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更是此起彼伏,源远流长。到了中唐,藩镇割据日甚一日,军阀占据的地区俨然成了国中之国。于是一些人又出来鼓吹封建制优于郡县制的谬论,为藩镇割据制造舆论。柳宗元的《封建论》就是针对这种现实问题写的。他据古验今,探寻根本,得出几点结论:一是封建制的产生和存在并非圣人之意,而是由客观形势决定的,而郡县制取代封建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二是实行封建制必然会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诸侯王逼上、病民,只会加速封建王朝的衰落以至灭亡;三是世袭的封建制不可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更谈不上政治清明,得到人民的拥护。同时他还详尽分析了历代王朝兴衰的原因,列举出郡县制的许多优越性。这些都反映出作者维护国家统一、反对藩镇割据的政治思想。他的见解在古代思想界影响很大,苏轼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予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论封建》)
    全文可分为四段。开头至“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为第一段,阐明封建制形成的原因和过程。从“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至“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为第二段,这段通过分析周的兴亡,论述封建制的弊端;通过分析秦的兴亡,论述郡县制的优越;通过分析汉的兴亡,再次证明郡县制的正确。最后肯定唐设州县,“固不可革”。从“或者日”至“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为第三段,具体分析周、秦、汉、唐在政治制度、政治措施上的得失,痛斥实行封建制能搞好政治的论调。最后一段驳斥实行封建制可以延长王朝统治的说法,重申封建者,“非圣人意也,势也”的观点。通篇结构宏伟,布置有序。作者纵观三代,俯视秦汉,指点魏晋,评说当今,真有识透古今、眼空百世之概。后三段均以设论开头,继而针锋相对地批驳,在批驳中比较两种制度的优劣。虽然每段援引周、秦、汉、唐为例,但立论的重点却有不同。文章论断斩截,证据充分,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不失为一篇优秀的政论文。林纾说“《封建》一论为古今至文,直与《过秦》抗席”(《柳文研究法》),并非过誉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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