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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130余个国家之084--085【诸国、共国】

 龘龘清欢 2015-09-05

诸国

早在夏代,诸城市境内就建立了诸国。诸国初为姒姓国,到春秋时改为彭姓统治。


早在夏代,诸城市境内就建立了诸国。

诸国初为姒姓国,到春秋时改为彭姓统治。诸国的统治区域在诸城、安丘一带。

诸国也指各国。《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五回:"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扫荡诸国,如拂灶尘。"


共国

西周时,有人被封到共(今河南省辉县市),建立共国,称为共伯。春秋时,共国被卫国所灭。

共国,又谓同治国事。《史记·燕召公世家》:"诚得贤士以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 唐 方干 《途中逢孙辂因得李频消息》诗:"正忆同袍者,堪逢共国人。"

 

共伯的封国。

周代共国故址在今河南省辉县市西北一带。

西周时,共伯被封到共(今河南省辉县市),建立共国,称为。春秋时,共国被卫国所灭。

前841年,西周后期(周厉王十六年)发生国人暴动,周厉王逃奔于彘(今山西省霍县)。当时周人推举共国君共伯和为首领,"摄行天子事",号共和,代行王政历十四年。共伯和(约公元前841年前后在世),为卫康叔的九世孙,是,卫厘侯之子。共伯和既(卫武公)姬姓,卫氏,名和,

卫武公

卫厘侯四十二年(公元前813年),卫厘侯去世,和的哥哥太子余继位,史称卫共伯。

卫武公是个政治天才,但在当时那个时代,他在政治舞台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公元前813年,卫厘侯逝世,继承国君并没有卫武公姬和(共伯和)的份,当时的太子共伯姬馀(yú)被立为国君。姬和(卫武公)是共伯的弟弟,因才资聪颖原本很受卫厘侯宠爱。姬和便用原来卫厘侯赏给的财物收买武士,当把厘侯的棺木送于墓中后,姬和的一位朋友对共伯姬馀说:封墓之前,按规矩应由最亲近的人把先王的墓室最后打扫一遍,让先王干干净净的在内享清福;憨厚的姬馀没多想,听了这话,拿着扫帚就进了墓室。姬馀一进去便被武士动手封了墓门,不得已自杀在墓道里。姬和知道后作样子痛骂了武士一番,让人把姬馀埋葬在厘侯墓旁,称之为共伯。共伯和继任卫国和共国国君之位,史称卫武公。共(即今河南省辉县市地区),属于周朝的封国;伯,是爵位(古代封国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和,是他的名。共伯和人性善良、好施仁义,善于治理国家,深得共国人民的拥护,名望很高,深受众多诸侯的敬重,在一千多个诸侯国家中堪称一位明君。卫武公四十二年(公元前771年),犬戎攻打西周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杀死周幽王。王室被困,危在旦夕。平王请共伯和发兵救援,卫武公得知消息后,马上率领卫国的精兵强将,协助周幽王之子周平王平息犬戎叛乱,并辅佐周平王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此为东周之始。和率重兵前往,斩犬戎数十万,救王室出重围,逼犬戎退兵西界,为周王室立了大功。因他出兵勤王有功,周平王命共伯和(卫武公)为公(公爵)。

前828年(即共和十四年),周厉王死于彘,共伯和归政于王子靖,重回共国。

春秋初期(前722年),郑国发生内乱,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被迫逃到共。

约前660年左右为邻国卫国所灭。

共国,又谓同治国事。


氏族起源 折叠 编辑本段

共姓,源于姜姓,出自炎帝神农氏属下的共工氏,属于以先祖官职称谓或名号为氏。《元和姓纂》中有记载:"共工氏之后,本姓共氏,因避仇改为洪氏。"姜姓共氏族人皆尊奉共工为得姓始祖。

战国时期,楚武王熊通封王室贵族于共邑(今河南辉县),其后裔以封邑为姓氏,称共氏。

位于河南新乡辉县境内的共国,是西周姬姓国,始祖为周文王的子孙(据《辉县市志》:卫厘侯之子余与和先后受封于此)。

《世本·氏族篇》说:"共氏,国名,周有共伯和。"

《汉书·古今人表》颜师古注云:"共,国名也。"


国名来源 折叠 编辑本段

共国的得名,同共山、共水和共工氏有关。

辉县市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冀州之域,殷商系畿内陆,周称凡国、共国。

经实地堪察,共国故城坐落在共山南麓,东沿东石河,西临百泉河,南望平原沃野,位于今辉县市市区一带。


地理范围 折叠 编辑本段

共国的地域,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北一带,与山西陵川县、晋城市接壤。共国境内有共山,一名共北山、共头山、共山首,俗称共山头,即今九峰山,是苏门山的别阜,为太行山支脉。

作为淇河水源之一的百泉河,出自共山,古名共水,加水旁为洪,亦称洪水,或曰绛水。

共水之滨原为共工氏的活动地区,自古以来文化比较发达。

前722年,郑国发生内乱,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被迫逃到共,表明当时共仍然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

约前660年,共国被卫国兼并。《左传·闵公二年》云:"益之以共、滕之民。"杜预注:"共及滕,卫别邑。"此时,共城已经变成卫国一个边邑。《汉书地理志补注》所说:"盖其地逼近卫都,故先为国而后并于卫也。"


历史故事 折叠 编辑本段

西周后期,周天子为周厉王胡。厉王是周夷王的儿子。公元前878年,(见《中国史纲·上古篇》)夷王逝世,厉王继位。周厉王在位37年,而前30年中,厉王执政还比较谨慎,然而从第三十一年开始,厉王开始堕落,贪财图利,统治十分残暴。厉王暴虐,任用荣夷公进行"专利",横征暴敛,欺压百姓。共伯和在共城为国君时,荣夷公(封地在荣,今河南省巩义西),私欲极重,贪得无厌,民怨极大。厉王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更亲近他,还准备重用他,大夫芮良(封地在芮,今陕西省大荔县东南)见此,心情十分沉重不安,想尽办法,用各种道理劝解厉王说:"荣夷公是什么人?他独占财利,只图眼前快活,而不去考虑大的祸害。财利,是各种东西孳息出来的,是自然界所公有的,自然界公有的财物是人人都可以取得一份的,怎么能够独占呢?如果独占了,就会招来很多的愤怒,引来很多的祸患。荣夷公用这样的行为来引导您,您难道能够长久安宁吗?《诗经》上的《颂》诗说:'有文德的后稷,能够与天神相配。你使我们民众自立生存,没有谁不以你做榜样';《大雅》诗曰:'普遍地给民众赐福,就成了周朝的天下'。您现在作为一个君主,本应该奖励生产,公平地将财物分给上上下下的每一个人,使天神、人民和万事万物无不各得其所。即便是这样,还需要每天警惕,恐怕招来怨恨。您现在却也在独占财利,就不怕招来祸患吗?普通人独占财利,就会被称为强盗;您如果再做这样的事情,归附您的人就会减少,您如果再重用荣夷公,周朝就会衰败的"。但是,周厉王不听劝告,还是重用了荣夷公做卿士,主管国家事务。 从此以后,周厉王不但不听众臣劝戒,反而变本加厉,推行暴虐的统治,奢侈骄傲,引起国都民众的怨恨,私下民众都在议论他的过失。这时候,召穆公劝戒他说:"民众都不能忍受您的政令了"。周厉王听后大怒,找来一个巫师,让他去监督议论的人。巫师报告说谁议论,就把谁杀掉。由于畏怕,议论的人就少了,诸侯们也不来朝见了。到了第三十四年,周厉王更加暴戾,使得"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这一下,周厉王高兴了,告诉召穆公说'我能制止议论了,看谁还敢议论我!',召穆公答曰:"您这不过是堵塞民众的言论罢了,但民众内心的想法并没有得到抑制。堵塞民众的言论比堵塞河流的后果还严重呢!一旦决口,其威力是极大的。治理民众就需要让他们议论,去引导他们,同时反省自己。民众中有好的建议,您应该采纳,若您一味的堵塞他们的言论,那么到最后能有几个人支持您呢?"但是召穆公的劝戒,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周厉王一句也不听不进去、继续一意孤行。不仅不让人讲话,而且霸占一切山川林泽,不准人民利用这些天然资源谋生,继而还勒索财物,残酷的虐待人民,触犯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终于在三年后,以平民为主体的国人(注:那时候住在国都镐京城里的平民叫"国人",而居住在所谓野外的农夫叫"野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公元前841年爆发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武装暴动。周厉王惊惶失措,狼狈地渡过黄河,逃奔于彘(今山西霍县)。 俗话讲:"国不可一日无君"。周厉王逃走后,天下无主,朝政无人管理,这怎么能行呢?再让周王室的人当政吗?周厉王的一个孩子还极小,再者人们对周王室的怨气还没有完全平息,所以再让周王室的人当政是不可能的。

众诸侯都知悉共国的国君共伯和至仁至善,便一致拥戴共伯和起来代理天子,由他掌管政权,"摄行天子事"。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8年),共伯和不负众望,替代周王室行使职权。从他代行王政开始,史称"共和行政";他代行王政的第一年,以他的名作年号,史称"共和元年"。共和元年就是公元前841年,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历史有了准确纪年,以编年体的形式一年一年一直记载到今天。

共伯和代周王室行王政以后,国家事物管理的很好。薄赋税,轻徭役,农民勤于耕种,百姓安居乐业;军队垦荒戍边,习武学文,兵强马壮;外族不敢侵略,内部没有暴乱。国力强盛,民室日富,朝野一片赞美之声。共伯和令周、召二公,为太子静请了最好的老师,在文化上让其尽览典籍,通古博今,懂得治理国家的道理;在武艺上教他习武弄棒,执剑挽弓,使他武过群雄,智比姜伯,善于领兵作战,敢于抵抗侵略。一切为他能作一代贤君才创造条件,做好准备。

公元前828年,也就是共和十四年,周厉王病死于彘,太子静已经长大成人,并已经掌握了立身治国的本领。共伯和见其可以行王政了,就和诸侯及大臣商议,扶太子静即位,这就是周宣王。诸侯和大臣们也异口同声的赞成。宣王即位,改年号为宣王元年(前827年),"共和"结束,共伯和交出政权,重返故里,回到共山之首,去当自己的小国之君。被誉为"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今本《竹书纪年》沈约注),传为千古佳话。 共伯和扶宣王即位,周宣王请他作太上皇,他执意不从,谢绝后返回共国。共伯和归国后,其父卫僖侯已去世,宣王命他继承侯的爵位,共伯和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注:即苏门山,苏门山也称共山),后来,共伯和依照周王室"天子之城方九里"的规格,重新整修了共国城。因他代替周天子执过政,已经是天子的身份,宣王由命其享受天子的尊荣,当然他按天子城的规格重修,也是无可后非的,所以古共城是西周时期除镐京外全国规模最大的古城遗址。平面基本为方形,南北长1300米,东西阔1200米,城墙最宽处90米,一般皆在70米左右,高13米,夯土分层筑成。按当时的建筑工具及搬土方法,这所城需要上万个劳力连续建筑多年才能完成,工程之大,全国罕见。 共伯和在位,修其始祖康叔之政,政通人和,家国殷富,兵强马壮,百姓拥护。卫武公四十二年(公元前771年),犬戎攻打西周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杀死周幽王。王室被困,危在旦夕。平王请共伯和发兵救援,卫武公(共伯和)得知消息后,马上率领卫国的精兵强将,协助周幽王之子周平王平息犬戎叛乱,并辅佐周平王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此为东周之始。共伯和率重兵前往,斩犬戎数十万,救王室出重围,逼犬戎退兵西界,为周王室立了大功。因他出兵勤王有功,周平王命共伯和为公 共伯和的代行王政事件与遗留下来的共城遗址,为世人曾现了三个不寻常的重大意义:一是共伯和开创了中国历史准确纪年的新纪元。共伯和代行王政之前,中国历史处于传说时代,其时间脉络、重大事件、帝王更替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准确性非常差。现在所知道的共伯和代行王政之前的历史,大都是通过文物考古证实的,没有文献所据。而共伯和代行王政的第一年,即公元前841年,史称"共和元年",从这一年开始,史官开始做编年体记录,使中国从此之后的历史脉络清晰,记载翔实,直到如今,没再间断。因此。共伯和代行王政之事,不仅在当时是轰动天下的一件大事,而且到如今也仍然是一件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 二是首创了"共和制"的政治制度。共伯和之前,王位的产生,是由原部落联盟首领提出,各部落首领同意产生。这种政治制度叫做"禅让制"。后来到了夏朝,禹的儿子启废除了禅让制,变成了"传子"(世袭)制度,即"王位世袭制"(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中一直延续)。一直到周代,周厉王被驱逐后,共伯和由各诸侯直接选举来代行王政,这情况是有别于"禅让制"和"王位世袭制"的王位产生制度,可以称其为"共和制","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叫共和国"。(见《辞海?共和制》)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去溯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名称的由来具有了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是通过共城遗址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勤劳美德,以全部城墙的长、宽、高计算,共用挖土和夯土量约250万立方米。在当时,虽有青铜工具,但大量使用的仍然是木制和石制的工具。在筑城过程中,除了挖土之外,还要运土、打夯、以及进行工具加工和修理等。据测算,在当时的劳动条件下,即使每天有成千上万的奴隶参加筑城劳动,也至少需要五六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这样巨大的建筑工程,不能不说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从筑城技术来讲,现存的城墙中,可见夯土层次分明,均衡匀称,密集的夯杆窝痕有着很高的强度,既防潮又很坚固。这种夯土技术是我们祖先的杰出创造,古代人民的高度智慧通过筑共城而显现。

共国灭亡后,支庶子孙以国名为氏,形成共氏,后因避仇,又改为洪姓。这支洪姓的始祖为周文王。


文献典籍 折叠 编辑本段
相关文字 折叠

秦朝吕不韦《吕氏春秋·开春》中说:"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厉王心性暴虐,百姓们忍受不了,把他赶到彘地,天子空位海内诸侯都前来交结共伯和,惟恐来晚了,都来请他。《〈吕氏春秋〉高注补正》说:"谓诸侯皆请共伯为天子也。"韦昭《国语注》:"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中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问王政。"到了厉王时,他的心性暴虐,百姓们忍受不了,把他赶到彘地,诸侯离开了自己的国圭,参与王朝的政事。 宋朝郑樵《通志·氏族略》将洪姓列入"以国为氏"之类,认为洪姓"本共氏,因避仇,改为洪"。又称"共氏,亦作恭,商末诸侯国,今河内共城即其地也;文王侵阮徂共,其子孙以国为氏。晋有左行共华,或言共氏共叔段之后也。"

《史记·燕召公世家》:"诚得贤士以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

唐方干《途中逢孙辂因得李频消息》诗:"正忆同袍者,堪逢共国人。"


共伯代政 折叠

《史记正义》引《鲁连子》:"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卫也。"


郑伯克段于鄢 折叠

《史记》:庄公元年,封弟段於京,号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国,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溃,段出奔共。於是庄公迁其母武姜於城颍,誓言曰:"不至黄泉,毋相见也。"居岁馀,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有献於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於是遂从之,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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