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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与一人有限公司纳税比较

 寳咱低调 2015-10-03


对于个人经营者,注册的类型不同,税负也不同。因此在经营前做好纳税筹划,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十分必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投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经营实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为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区别,使得个人设立独资或一人公司经营产生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参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税。一人公司则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适用20%的税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适用15%的税率,这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算(财税〔2015〕34号)。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所得税纳税额比较(企业所得税率25%情况下)

假设甲个人独资企业和乙一人公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同,分别为5 000元、10 000元、30 000元、50000元、100 000元、200 000元和300 000元时,则两者应纳所得税分别列示如下:

独资企业          一人公司

  5000×5%﹦250         5000×25%﹦1250

  10000×10%-250﹦750     10000×25%﹦2500

  30000×20%-1250﹦4750   30000×25%﹦7500

  50000×30%-4250﹦10750   50000×25%﹦12500

  100000×35%-6750﹦28250   100000×25%﹦25000

  200000×35%-6750﹦63250   200000×25%﹦50000


由此可见在应税所得额在10万以上时,个人独资形式税收负担更重。且用方程计算临界点,假设该应纳税所得额为x,当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税负相等时有方程

x×30%-4250﹦x×25%

解得 x﹦85000

即当应纳税所得额为85000时,两种形式的纳税负担相等,收入越高,则缴纳企业所得税越有利。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应条件,以一人公司的形式将更具优势,将两者对比列示如下:

独资企业          一人公司

  5000×5%﹦250         5000/2×20%﹦500

  10000×10%-250﹦750     10000/2×20%﹦1000

  30000×20%-1250﹦4750   30000/2×20%﹦3000

  50000×30%-4250﹦10750   50000/2×20%﹦5000

经过比较可知在应税所得额达到30000时,一人公司的税负低于独资企业。但是一人公司模式下,经营者从公司取得税后收益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处不可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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