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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的哲学为什么会出现在东方?

 xnycpfb 2015-10-04



导读:稻盛和夫成功地运用了“义字当头,利在其中”的哲学。这种哲学并不是在东方仅有的,无论是“利润之上的追求”,还是德鲁克倡导的社会责任,西方人也有类似的反思。但是,如何把道义的东西转化为人们的实际操作?这或许是稻盛和夫真正成功的地方。


文/包政


稻盛和夫的思想其实跟中国传统的思想有非常相近的地方,这就是义和利之争。是利字当头,还是义在利先?稻盛和夫就成功地运用了“义字当头,利在其中”的哲学。这种哲学并不是在东方仅有的,西方经过金融危机以及知识经济时代来临,西方人也在反思,如何关注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有这么一个说法是“利润之上的追求”,还有德鲁克倡导的社会责任,这些思想其实也在西方开始流行,并被人关注到。稻盛和夫是东方的,德鲁克是西方的,但他们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的。


现在我们越来越明白,过去我们把人当做经济人,后来大家慢慢意识到(其实中国和日本早就意识到了)人是一个社会人,他是生活在一个生态圈里的,人与人之间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不关注到相关利益者,那就很难真正使自己做得更好,所以经营要关注到生态。


当年,我在帮助华为起草基本法的时候,我最先读到的不是稻盛和夫的思想,而是本田宗一郎的思想。他认为一个公司要持续发展,必须要关注到方方面面之间的利益平衡,然后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而这个利益关系不只是企业内部的,还包括供应链、销售、零售,包括客户和最终消费者。


他提出了“三喜欢”原则,是让员工、经销商、消费者喜欢。在之前,其实有很多人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福特的老板在他的传记当中写到了要平衡劳资关系,所以他提出了三个原则,第一,员工原则;第二,顾客原则;第三,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供应商等)的原则。所以他把企业当做生态当中的一个成员,只有生态好了,企业才有可能持续发展。


后来我把这种思想引入了《华为基本法》,所以《华为基本法》至今为止依然保留了这三条,第一条,顾客原则。它是这样描述的:实现顾客的梦想,依靠锲而不舍、点点滴滴的努力成为世界级公司。第二条,员工原则,认真负责、管理有效的员工队伍是企业的财富。第三条,合作者原则,与相关利益者共享成功、利益。


这些思想作为原则都运用得很好,但是稻盛和夫成功的地方到底在哪儿呢?如何把它变成制度性安排?而这些制度性安排的核心其实就是成本管理、管理会计。他把整个内部的价值链都分解为一个一个的单位,他叫阿米巴。这套方式实际上使得这些道义的东西最后能够转化为人们的实际的操作。


这一点在日本是行得通的,中国很多人都在向稻盛和夫学习,甚至他们有人去研究,稻盛和夫的老师是谁?比方说日本的其他企业松下,还有丰田。但是,中国人学起来就比较困难了,其中有很深刻的原因,这与中日文化的差异有关。(编者注:关于“中日文化差异”,会有后续的原创文章发布,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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