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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政治制度与汉人王朝有什么异同?

 吴双江藏书館 2015-10-12


  元朝政治制度与金朝一样承袭宋朝制度,采取文武分权的制度,以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掌管兵权。然而元朝的中书省已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门下省与尚书省的权力皆交给中书省。中书省统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成了以后两朝内阁制的先驱。其组织架构继承南宋体制,宰相总理政务等,常皇太子兼任。下分左右丞相,中书令缺编时则总领中书事务。平章政事又居次,凡军国重事,无不参决。副相方面有左右丞、参政等。六部共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与工部内有尚书、侍郎。尚书省时置时废,设置时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设置时其权力交中书省。
   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与宋朝制度大致相同然而在地方设有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与行御史台。此外又有掌管学校的集贤院、掌管御膳的宣徽院、掌管驿传的通政院,其他还有太常礼仪院、太史院、太医院与将作院,略前代的九寺诸监。最后新成立的是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负责佛教及吐蕃(今西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科举选材方面,入中原以前的元太宗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 

在这里我要着重介绍一下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提倡汉化运动情况: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长年生活在汉地。从十岁左右起,就与海山一起在著名的师儒李孟辅导下学习儒学。海山镇北以后,李孟更成为仁宗早年朝夕不离的导师。大德年间起跟随仁宗的其他侍臣,除汉人儒士如陈颢、王结等人外,还有很多是色目、蒙古人。但他们大多数也都对汉文化和儒学有较多的了解和同情。仁宗被册立为皇太子以后,新入东宫的侍巨大多数是汉人,当时已以文名为天下知的姚燧,亦以七十岁高龄起为太子宾客。在这种崇文右儒的风气激荡下,仁宗的汉文化素养明显地高于在他之前的元代诸帝。书法至少从两宋以来就被视为中原皇帝最重要的修养之一,仁宗有御书除官制传世,似是最早掌握了汉字书法元朝皇帝1311年即位,1313他就提倡汉化运动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1100余人。蒙古人色目人汉族的考试科目各有不目,汉人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但都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使得汉族文化蒙古与色目子弟中进一步传播而以程朱理学作为取士的标准,也对后世的科举用人制度产生积极影响。虽然元仁宗的科举对汉人有歧视,但对于科举制度的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元仁宗推行的汉法Confucianism就是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制定汉法三章约法三章),对秦朝法律删繁就简,去苛从宽汉人刘邦制订的顺应民心的法律。它的实施对刘邦统一全国起到了极为有利的作用。蒙古人政权入主中原特别是从元仁宗开始所实施的汉法,正如杨志玖先生在《元史三论》中的,汉法汉族儒士之政治主张,他提出汉法的含义是汉人文化在政治上之所表现也。元人许衡《许文正公遗书》卷7《奏疏》):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许衡所说的行汉法” 就是要恢复儒治孔孟所说的王道、儒家传统的仁治虽然仁宗推行的许多改革因受到守旧势力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但他推行的“汉法”做法却被他的儿子元英宗硕德门剌完整地继承下来了。对元朝后期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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