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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云端律所长什么样?

 望云1120 2015-10-21



文 | 罗超(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来源 | 海坛特哥 原标题《纽约律所探寻——iCourt美国行第二站》

(律新社已获授权)


iCourt此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与美国律所的交流,反诸我们自身。在纽约的几天,行程安排非常紧密,算是遵循了iCourt一贯风格,不分白天黑夜的拜访、讨论。据说这个节奏,治好了团内几名有失眠症的童鞋,这也算是额外的收获吧。




一、Fisherbroyles律所

这是一家云端律所,大约130名合伙人,在美国19个地方设立了“办公室”,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没有实体办公场所,律所主要通过一套云端系统,实现对整个律所的管理,除了财务、技术人员,就是合伙人,大大节省了管理成本。这次分享的两个合伙人都是晚上来我们酒店参加iCourt私董会。


第二,合伙人自己做业务,一般没有助理,大小事务都亲历亲为。这些合伙人在市场上已经获得口碑,非常注重个人信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律师服务的品质。


第三,由于律所仅仅是一个云端平台,运营成本极低,Fisher相对传统律所最大的竞争优势就是价格低。由资深律师提供服务,却只需要收取一半甚至更低的律师费用。合伙人只向律所缴纳15%的费用,其余全部归属自己。


Fisher的核心定位,在于通过降低律所成本,进行低价竞争,赢得客户,同时提高了律师个人劳动的性价比。Fisher与中国的提成制律所非常相似,尽管Fisher在美国的发展前景并不明朗,但有两点却值得关注:


第一,招人的把控。Fisher严格控制合伙人的加入,只招聘7年以上在大所或大型企业集团有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非常强调合伙人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合作精神。合伙人的加入,需要其他合伙人的推荐、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创始合伙人的面试等严格程序。


第二,管理的创新。通过云端管理,实现律所的虚拟化。传统美国律所大都有高额的房租、公共费用、人工成本,Fisher模式,是让律所的组织形态消失,让律师成为独立个体,为他们自己服务。



二、德汇律所(Dorsey&Whitney

德汇是一家百年老店,最初从银行法务部独立出来,在金融、知识产权、公司并购、上市等业务方面,都具有非常强的实力。我们拜访了他们位于纽约市中心的办公楼,“高大上”的气质,5000多平米的办公区域,一共三层,艺术感很强,若大的地方只坐了70名的律师,除了合伙人,普通律师都有独立的办公室。

德汇对中国同行的到来,非常热情和重视,负责诉讼、知识产权、并购、知识管理等部门的合伙人都一一分享,不在现场的信息技术部负责人还通过视频参加会议。与德汇的交流有三点印象最深刻:


第一,美国传统大所也有非常大的转型压力,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伴随互联网等新经济形态,之前向银行、跨国公司等大型客户每月轻松报送账单、收费巨额的美况,已经越来越不可能,关注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具有独特价值、性价比高的服务,在美国日益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已经越来越迫切。


第二,云端办公和信息系统服务,已经深入律师服务中。Dorsey有非常强大的云端办公系统,并且直接针对客户开放,方便客户了解案件(项目)进程,进行云端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分享。


关于“技术驱动法律”的思维,尽管很多国内律所已经把律所信息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但是,信息化的目的,除了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如何通过技术和数据系统,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提升客户体验,这其实更为重要。


第三,中国元素的崛起。中国企业海外业务的扩张,Dorsey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客户,好几位合伙人都会说中文,名片也是中英文双语的。



三、Littler Mendelson

Littler专注于劳动法领域,从1942年发展至今,已经有60个分所,1000多名律师,并即将在欧洲开立分所。


在该所交流时,两位合伙人和律师,提前备好了中英文双语PPT和宣传片。他们的宣传片是至今我看过的最打动人心的律所宣传片,从中能强烈感受到这家律所从创始人到每位律师对工作的激情。


一家从美国旧金山起步的小所,在最初发展的20年里非常缓慢,但是他们一直坚持专注在劳动领域。从创立以来,他们就一直在寻找有共同价值理念的同行者,律所的文化有巨大的包容性,鼓励年轻人创新,提倡协作精神,对任何一名员工都表达出团队的爱,建立了强烈的归属感。


让我最震撼的是,这家律所在传统律师服务上所做的创新。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传统服务是依靠专业经验,而在互联网、数据库时代,如何通过技术提升律师服务,甚至替代律师服务中可以节省人力去做的工作,则是一个方向。


Littler将劳动法律服务细分了诸多细小的模块,每一个模块相对独立,又和其他模块之间互为补充。他们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了诸多可以线上实现服务的互联网产品,客户可以通过登录系统,解决很多专业问题。他们会根据客户特点、数据分析,制定不同的产品策略和价格体系。


Littler对于这类网络产品的开发模式,一方面依赖其强大的知识管理部门,收集信息、数据,并统筹技术开发部门,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特殊项目,则直接发动律师,建立专项团队,合作进行开发。


Littler的技术发展模式,大大提醒了我们,律师服务的互联网化,不是简单的线上接单业务,如何利用技术深入到律师服务流程中,把可以模块化、标准化的内容,升级为线上服务,取代人工劳动。这种颠覆,就像火车替代马车,电力替代蒸汽。效率、效能的提高,是提升律师服务的核心。



四、Axiom

Axiom号称法律界的Uber,我们参观了其位于纽约的总部,很像一家互联网公司,充满创新色彩,与一般律所的高冷很不同。但这里却没有律师办公,全部是为律师服务的人员。Axiom的创新有很多点:


第一,Axiom将法律服务市场细分化,其专注于大公司的inhouse非诉业务,以企业内部文件、商业合同的审查、草拟等为主,通过委派律师到公司坐班,一名律师一段时间内只专注为一家公司服务。


第二,Axiom专注于解决客户的两大痛点:


降低律师费。传统的律所按小时制收费,律所的管理成本都由客户买单。Axiom向公司委派律师,节约了实体的办公成本,并且委派的律师没有工资成本,Axiom只提取40%的费用,其余60%归属律师个人。相比于一般的律所,其成本大为降低。


高效体贴的专业服务。Axiom对律师的选聘非常严格,要求在律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超过10年以上经验的律师。Axiom的技术部门,提供非常强大的数据服务,通过软件和系统为企业匹配适格的律师。律师一旦委派到公司工作,在一段时间只专门为一家公司服务,这样对公司情况更加了解,服务也更加高效体贴。


第三,Axiom作为客户和律师的服务平台,其市场部门非常有特点:60人的团队,专注分析客户需求,根据客户需求,连接专业律师。市场部人员非常关注专业的复合性,有法律背景的商务人员最为合适。这样对客户需求有更精准的把握。


看了Axiom之后,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用户思维,他们对客户需求的分析和服务非常精准,一旦定位,即果断出手。网上说,Axiom在三年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律所。如果比照互联网公司的创新和颠覆性,这不是没有可能。


纽约的四家律所拜访完后,整体的感受是:


第一,美国律所在经历数十年的公司集权化、等级化管理模式之后,又在探索律师个体的独立发展模式,怎样更加关注律师个体的发展,成为一个新的趋势。


第二,互联网对律所的影响,除了网络社交的连接效应,美国律所更加关注如何通过技术、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提高律师服务的效率,降低人力投入,让律师服务本身充满科技力量。


第三,无论是新成立的网络律所,还是百年老店的律所,都把律所文化,视为发展生存的根基,每个所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合作、共享、激情、创新 ….. 在现场都非常触动。律所作为一个人合的组织体,不仅要关注市场规模、业绩,更要重视组织体的文化价值观。规模业绩可以通过市场快速做大,而文化是需要经过长期的积累、沉淀,才能形成强大的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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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律师行业发展的十大技术趋势

来源|美国律师协会网站

译|陈雨溪 中国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美国“2014年十大科技:最新技术发展的法律收益和道德风险”为主题的ABA网络研讨会技术专家小组,参考ABA2014年美国执业律师掌握技术的年度调查,对过去10年中技术飞速发展对,美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产生的影响作出了概括。


一、 预算与规划


在2013年,只有58.5%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技术开支留出了预算,个人律师事务所只有38.9%。一些小律师事务所可能是缺乏资金,但从发展看,所有的律所都应该在技术预算上表现得更积极、更有前瞻性。有专家表示,律所应该每3-5年更换一次工作终端,通过更新设备,使其得到彻底有效的维护,并以出租的方式获得更多的潜在收益。


二、技术培训


调查显示,尽管对于培训的兴趣正呈增长趋势,但只有39%的律师意识到了技术培训的重要意义。专家认为,这是律师对于培训意义理解的缺乏。很多律师自认为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技能,对于技术培训认识不足,其实技术很少因为其本身的原因不能奏效,而通常是由于人们没能在培训中坚持下来。目前,美国的一些州律师协会正在提供这方面的培训。


三、法律资源搜索


虽然96%的律师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利用网络资源,不过仍有41%的律师习惯于纸质文本检索。调查显示,40%的律师会首先选用付费的网络资源,37%的律师将包括谷歌检索在内的免费网络资源作为首选。很大一部分律师尚不会使用谷歌高级检索功能,在付费的网站中,Westlaw要比LexisNexis更受欢迎。


四、安全措施


调查显示,律师事务所的安全措施出奇的薄弱,25%的律所甚至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加密功能的使用也极为欠缺,即使是资金充裕的大律所,也只有不到50%对文件进行了加密。许多律所实行“员工自带设备”体系,允许员工在工作中使用个人设备。专家表示,很难说允许员工在工作中使用个人设备会导致怎样的后果,但员工应该为其个人设备所产生的安全问题负责。专家组就律师事务所可能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存在漏洞表示了担忧,这一现象甚至引起联邦调查局的注意。


五、云计算


随着云端的出现,软件并不仅仅存在于硬件设备中,而是被储存于互联网中。云计算使用的急剧增加主要由于个人律所和小律所带动,文档存储共享应用程序的使用更是增幅巨大,已经从2012年的4%增长到2013年的58%。


六、诉讼技术


联邦法院已经有多年使用电子法庭文档的经历,现在各州法院也开始尝试这一技术。事实上,40%的司法管辖区已将其列入了强制使用范围,但要将这一技术普及到所有的州和乡村地区可能还需要漫长的过程,尽管大多数律师都拥有笔记本电脑,但只有25%的律师会使用笔记本电脑做法庭演示,17%的律师会使用诉讼支持软件。


七、 律所硬件


专家小组得出结论,windows系统仍是律师主要使用的系统,这种状态也许还会保持一段时间。苹果的移动设备,包括平板电脑和手机最受律师欢迎,小律所已经减少了服务器的使用,转而使用云计算。


八、 社交媒体


律师的个人博客数量已经下降,但律师事务所的博客数量正在增加并已成为内部的通讯方式。相比26%使用率的Facebook和20%使用率的Twitter、Linkkedin,律所博客在律师中79%的使用率成为最受欢迎的社交媒体。


Facebook中会包含很多重要的信息,律师们对这些信息的忽视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在使用社交媒体的律师事务所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关于使用社交媒体的规定。专家指出,社交媒体的使用仍缺乏规范约束,这可能导致市场营销和保密机制中出现伦理问题。


九、移动科技


在这个充满了移动科技的律师的世界中,黑莓设备已逐渐被苹果设备取代。黑莓的使用率从2011年的45%下降到了2013年的16%。与此同时,美国平板电脑使用率从15%上升到了48%。苹果手机以62%的使用率在法律界领先于安卓手机占统治地位,主要原因是其平台上法律专业应用程序的盛行。


关于移动设备的安全措施,专家指出,90%的移动设备用户使用密码,但只有13%的的用户采取了加密措施,这使律师们承担着丢失客户信息、违反道德规范的风险。


十、大律所与小律所


58%的小型律师事务所表示会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流,而大型律师事务所只有33%。在网络视频会议方面大型律师事务所则高于个人所和小型律师事务所,科技的发展使这些技术更能被大所负担得起。对于想在技术方面更进一步发展的律师和律所。专家建议他们应以合理的方法选择适合自己硬件和软件设备,而不要盲目地追随潮流。



律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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