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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问题

 昵称28487224 2015-10-22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大规范问题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杨中华  

    目前,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这一新生事物的蓬勃发展,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重发展轻规范的误区。主要表现为合作社数量较多,质量偏低,带动农户甚少,效果不够明显。最近, 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调查发现, 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根原于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程度较低。那么,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应从哪些方面入手?通过实现规范化管理,来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笔者建议要切实抓紧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规范:
  一、规范运行职责
  (一)存在问题。据调査, 目前合作社在内部组织机构运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三会” 机构空设。少数合作社成员只有几个、十几个,而内部机构设置上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几乎样样都有;有的合作社有登记手续、有场所、有牌子、有章子,就是看不到有人办公和经营。二是“三会“运行困难。有些合作社几年开不到一次成员大会;有的合作社几乎是“无米之炊”。三是“三会” 职权混淆。少数合作社的大小事务、决策事项由少数人说了算,致使一些合作社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和充分发挥。
  (二)明确职责
  合作社的 “三会” 怎样才算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呢?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等规定,要依法依规进行以下规范:
  1.成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规范规章制度
  (一)规范章程。从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章程上不难看出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格式不统一;二是内容不全面;三是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等。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为实行与合作社法配套和依法管理,2007年农业部公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业部令第4号)共6章59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觧散和清算、附则等。公布实行这一示范章程,旨在规范合作社章程,维护合作社与成员的合法权益。示范章程中楷体文字部分是觧释性规定,其他字体部分是示范性规定。今后,合作社发展壮大了需要向上申报项目,如连章程就不规范,怎样报项目?因此,不如及早动手以上述示范章程为榄本,结合本社实际,进行俢订和完善。
  (二)规范制度。通过实地调研,综合分析,2009年制订了《远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共有11项管理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制度、社员管理联系制度、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社务公开制度。上述每项制度都有具体的内容和执行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要求全县所有的合作社要对照本示范制度文本,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共同遵守,统一上墙,装订归档,以便查阅。
  三、规范生产经营
  合作社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与企业一样都必须通过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来完成。这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决定分配, 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我们不按照这一规律办事,那么,就会被经济规律敲打,最终是被敲打者吃亏。如某合作社常年累月只搞技朮服务,未有统一销售,一年忙到头理事长向村书记要电话费。这个例子就说明了生产经营不规范所得到的苦果。从中提醒我们抓好规范生产经营的道理。因此,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般要实行“八个统一”:即统一生产计划, 统一物资供应,统一技朮培训, 统一质量标准, 统一制作工艺, 统一品牌包装, 统一价格销售, 统一收益分配。不管你搞几个统一?总之,要能够全覆盖,每个统一都要有具体的内容和标准。如宜都市共发茶叶合作社开展的“四个统一”,内容实在效果好。一是统一技朮指导。做三件亊:1.聘请专家培训和指导;2.请有经验的茶农交流经验;3.推广运用新技朮(配方施肥、生物防虫等)。以强全体成员种茶制的重要性。二是统一生产标准。也是三件事:动员茶农按要求和规定管好茶园;组织农技服务队对茶园进行机械修剪、机釆、机防(防病治虫);对成员厂房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茶叶加工品质和价格。三是统一农资配送。做两件事:合作社统一按成本价格为成员提供农资服务。2009年以低于市场10%的价格为成员购回生物有机肥250吨和尿秦100吨,仅此一项为成员户节损投资6.5万元;争取国家惠农政策,为部分成员购置制茶机具80台套,修剪机15台。四是统一产品销售。分两个层次:1、合作社按高于市场价格10%收购给公司,公司按收购合同交易额5%返利给合作社。2、探索入股方式。(1)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成员的茶园280元/亩作价入股,签订协议,统一经营,分散管理,明确责权利。其作法:将入股茶园返包给成员经营;将成员户的茶园经营有困难的向合作社的种植大户集中。除合作社加工组按高于市场价格10%收购鲜叶外,还保底分红5元/亩/年。年终按交易量0.2元/公斤进行第二次分红。(2)现金入股。年终按出资额10%进行二次分红。2009年累计分红105万元,成员户平326元,带动茶农户平增收2400多元。从上例中分析,合作社的规范生产经营要注意研究和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层面是有深加工项目的经营服务的合作社。需要研究解决的是经营业务、市场对象、市场策略、生产策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另一个层面是没有深加工项目的经营服务的合作社。就需要研究解决的是低买、高卖、技术服务等问题。
  四、规范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核心,他贯穿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个环节。“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一人一票”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方式。合作社成员在行使选举和表决权时,应当按照这些规范的要求来实施。民主管理就是合作社成员共同管理合作社,而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也不是理事长或理事会,更不是经理或经营班子,政府部门只能指导和服务,理事长或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经理或经营班子只是具体办事机构。民主管理是合作社凝聚力的重要保障机制,为保护农民成员的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合作社法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从成员结构上规范成员构成,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合作社法对成员比例作出了具体规定: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非农民成员的比例限制在5%以内。非农民成员指的是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同时要严格把握成员条件,不能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加入到合作社;合作社因成员变更,导致农民成员若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吸收新成员,以达到法定比例;要规范成员登记,做到成员身份合法化,成员进出要有登记手续,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性。
  2.从章程的制定和执行上体现成员自我管理。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决定了合作社的一切活动均应由成员自己管理、监督和决定,也决定了每个成员的活动必须对整个合作社负责,因此,制定章程要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尊重大多数成员的共同意愿,根据本社成员的特点和业务特点来制定章程。合作社按章程运行要注意从三个方面努力:第一、要培养成员“真诚、平等、用心、奉献”的互助合作精神。所谓真诚,就是成员之间要做到真心合作,诚实守信;所谓平等,就是成员地位平等,无论贡献大小、出资多少,在成员大会上的选举和表决,都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所谓用心,就是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要同心协力,献计献策,认真负责地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所谓奉献,就是合作社要有一个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人才,合作社成员之间要互相扶持。第二、要保证成员人手一份合作社章程。每个成员按照章程规定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成员参与合作社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3.从成员表决权上体现成员地位平等。合作社法从以下五个方面作了规定:(1)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是法定的,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合作社章程不得与其作不同的规定。(2)理事会和监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没有附加表决权。(3)设立合作社时通过章程,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4)合作社章程的修改由成员表决权总数的3/2以上通过。(5)在表决方法上,成员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由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不需要出席会议的成员都同意。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由成员表决权总数的3/2以上通过。
  4.从内部组织机构上体现集体行使职权。合作社必须设立成员大会法定机构,还可根据合作社需要,由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监事会等机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成员代表大会不是法定机构,由章程规定设立,并在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或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按照章程和成员大会的决定,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章程和成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对理事长(理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从合作社成员结构、成员表决权、内部组织机构的各项规定看,合作社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都离不开章程规定和成员大会决定,章程需要成员通过和修改,成员大会是全体成员组成的,所有决议都要成员表决通过。
  五、规范出资管理
  目前成员出资包括投资和入股两种。据全县50家合作社调查存在的问题:(1)出资入股成员不全,有22%的合作社只是核心经营层人员出资入股,而一般成员没有出资入股;(2)出资结构不合理,有28%的合作社有一股独大现象,盈余分配失衡;(3)出资产权不明晣,有14%的合作社发起人虽然把自已的服务实体加入了合作社,但其实体资产的产权是合作社的,还是个人的未有明确界定。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1) 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成员都出资。法律虽然没有要求合作社的成员都要出资,但为了体现成员享受旳经济利益与承担的责任一致性和资本报酬分配上的合理性。因此,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成员尽量多出资。成员出资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旳财产等作价出资。(2)完善成员出资结构。尽可能做到成员出资与其在合作社内所作的贡献和所承担的责任相匹配,各个成员出资的份额要相对合理,尽量避免一股独大等现象。(3)成员出资要统一标准,开具凭据,登记成员账户,填发股金证。在一个合作社要按章程规定统一股额标准,100元、1000元……为一股均可。总之,要成员普遍能够参与和接受,合作社便于财务核算。成员一旦入股,合作社必须开具收据,登记成员账户,填发股金证等出资凭证并及时发放到成员手中。
  六、规范产权归属
  依法界定产权归属,对于维护和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这一工作过程中具体要具体做到四个明确:1.明晰合作社的财产。合作社的财产包括五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合作社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按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2.明晰成员财产。成员的财产包括三项: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可分配盈余。成员对合作社财产具有所有权。至于国家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只能作为分配依据,不能作为成员财产,在清算时不能分配给成员,成员退社时也不能带走。国家财政补助是为了扶持合作社整个集体的发展,而不是补助给合作社的某个成员。3.要明晰合作社产权关系。要严格区分和明确界定成员入社资产和成员家庭经营资产的关系,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如某专业大户发起人成立的合作社,专业大户将自己相关的服务实体加入合作社。在操作上可以采取两种途径来处理:一种是将这些服务实体作为单位成员入社,服务实体只为成员提供相关服务,从中要明确这些服务实体的产权及其相应的服务收入仍属于专业大户个人,而不属于合作社。另一种也可以将这些服务实体作为专业大户对合作社的出资入社,从中要明确这些服务实体产权及其相应的服务收入就直接归属于合作社。4.要明晰和规范成员出资手续。合作社除上面讲的应当开具出资收据、登记成员账户和填发股金证等外,如果成员出资总额发生变更,还应当在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七、规范财务管理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1.设立两个账户。(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在合作社內部设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是指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根据《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成员账户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2.建立财务账目。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建立账目,分设会计出纳、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就会计科目而言,合作社会计科目共37个,其中资产类17个,负债类7个,所有者权益类6个,成本类1个,损益类6个。应用起来更为复杂,因此,要设立专业会计。
  3.实行成本核算。合作社应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成本总分类核算。费用划分的过程,也就是成本计算的过程。合作社的费用必须划分五个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产品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本期产品与下期产品的费用界限,本期完工产品与期末产品之间的界限,其他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这五个方面费用界限的划分,应遵循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负担费用多少与受益程度大小相配比。
  4.搞好盈余分配。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5.实行财务公开。合作社也要像农村的村务公开一样,建立公示栏,每笔财务开支、每项资产购置及处理、每块基地的建设等都要及时向成员公示。同时,合作社的工作计划、人事等政务方面也要及时向成员公示。
  八、规范利益关系
  目前合作社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1)龙头企业型。这类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科和以保护价收购成员农产品,仅仅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2)行业协会型。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成员联合起来,看起来互利共嬴,其实质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3)核心成员型。合作社的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由当地一些小型生产的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兑现等问题。在实践中,规范合作社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次分配上:第一次分配: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不得先按出资额或者完全按出资额分配,合作社应设立成员账户,记载成员出资、公积金和交易情况。成员业务不同,就容易产生利益矛盾,并直接影响民主决策。如果一个合作社有几种不同业务的成员,在重大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的表决上,一定要事先征求好意见。;第二次分配: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规范合作社的利益关系应当注意六个问题:1.上述两次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2.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应当量化到每个成员的份额;3.国家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财产也应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并作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依据;4.对成员交易与非成员交易应分别核算,对成员交易遵循成本原则,与非成员交易则随行就市;5.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先按交易额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不得低于60%,不得先按出资额或者完全按出资额分配;6.如果一个合作社有几种不同业务的成员,在重大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的表决上,一定要事先征求意见,正确处理好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糸。
  九、规范农超对接
  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由其职责可以看出,合作社与农产品供应链的建设密切相关。合作社规范农超对接应注意扣紧“四个环节”:第一、把握“三项要求”: 1.品质要求:安全、健康、无污染,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准; 2.生产要求:生产必须是连续性和有组织性的,在商品的适销期内,货源能充分满足超市经营的需要; 3.包装要求:规范标准,包装袋、包装盒尽量透明化,通过外包装可以直观地看见商品、识别商品品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标志及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标志。第二、选择“四个渠道”:生产基地、中间商、农户组织、批发市场,其中:生产基地进行合作,是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笫三、过好“三道关口”: 1.质量关。如中百仓储对农产品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水产品必须是国家二类湖泊水质中养殖的水产品;水果和蔬菜必须是无公害的农产品;粗加工农产品需有正规的质检报告,有村委会证明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畜禽产品还必须通过检疫部门的检疫。2.看样品、谈价格。3.实地考查。主要考查质量是不是真正过硬,能不能批量化生产,能不能满足供货需求。这“三关 ”过后,超市将与专业户、农民签下订单,规定供货的时间、数量、金额和运达的卖场。各超市还有一些具体要求,一旦确定为供应方,超市将有专人联系,告诉其具体操作方法。第四注意“五个问题”。综合目前农产品进超市的基本做法,农产品进超市除了在生产环节搞好质量控制外,还需要注意五个问题:1.提供相关税收凭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要向超市提供自产自销证明,以方便超市用来抵扣税。2.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合作社农产品要想进超市,一定要做好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进超市的检测报告,要以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为准。最好是有无公害基地、绿色产品称号。3.注册商标和条形码。没有商标、条形码,产品很难进超市。4.找对配送中心。大型超市都是通过配送中心来采购农副产品,有的超市通过自己的配送中心采购。5.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农产品的新鲜度是产品可否被超市接受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组织合作社生产出标准、高质、安全的农产品才是重中之重。
  十、规范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对于全面、系统、真实地记载和反映合作社的历史过程和工作全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合作社档案管理,2007年远安县就专门制定下发了一个1号文件,在《中国农经网》上曾巳推介。但从目前看合作社档案管理仍普遍着存在一些问题:(1)认识不足,零乱存放满天飞;(2)资料不全,汇集难度大;(3)整理不规范,(4) 保管不善, 无专柜管理。那么,如何规范合作社的挡案管理?目前,根据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在基层实践的情况看,规范合作社档案管理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八类:  
  (一)综合类。资料包括12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县经管局《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示范合作社标准的通知》、县经管局《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文书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文件、本合作社简介、本合作社发展规划、本合作社情况汇报、典型材枓、工作总结、本合作社成员登记花名册、本合作社会议记录等。
  (二)规章制度类。资料包括12种:合作社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制度、社员管理联系制度、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社务公开制度。
  (三)计划财务类。资料包括6种: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及收益分配方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各类经济合同(订单)、各类统计资料。
  (四) 质量管理类。资料包括3种: QS认证申报材料、产品质量监测、与质量有关的资料等。
  (五) 宣传培训类。资料包括4种:工作简报、电视新闻专题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问答、 业务技术培训资料。
  (六)登记证照类。资料包括12种:合作社总体情况、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经验材料(包括信息服务、组织交流、技术服务、具体运作、农民增收等情况)、章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县民政局或工商局登记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七)项目建设类。资料包括3种:项目开发与评价、项目申報、项目管理等。
  (八)荣誉类。资料包括3种:荣誉证书、奖金、奖牌等。规范合作社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统一整理方法。为使合作社建档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便利性和规范性,以合作社为单位,一律按照技术档案整理方法进行收集、分类编号、整理归档。2. 统一装订成册。合作社在平时的档案管理可用档案盒汇集,一类一盒, 存放专柜;年终分年度复制,分目别类,装订成册, 一年一本, 原件留存, 登记归档。3.妥善保管。档案管理要以合作社为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确保方便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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