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采药分六气岁物

 简兮 2015-10-2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药分六气岁物

  岐伯曰:

    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清毒不生。

    少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苦化,寒毒不生。

    太阴司天为湿化,在泉为甘化,燥毒不生。

    少阳司天为火化,在泉为苦化,寒毒不生。

    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湿毒不生。

    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热毒不生。

  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言盈虚病生之绪。本乎天者,天之气;本乎地者,地之气。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岁物者,天地之专精也。非司岁物则气散,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

  王冰曰:化于天者,为天气;化于地者,为地气。五毒皆五行之气所为,故所胜者不生,惟司天在泉之所生者其味正。故药工专司岁气,所收药物,则所主无遗略矣。五运有余,则专精之气,药物肥浓,使用当其正气味也。不足,则药不专精而气散,物不纯,形质虽同,力用则异矣。故天气淫于下、地气淫于内者,皆以所胜平治之,如风胜湿、酸胜甘之类是也

  岐伯曰: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又曰: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

  近而偶奇,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王冰曰:脏位有高下,腑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有轻重。单方为奇,复方为偶。心肺为近,肝肾为远,脾胃居中。肠胞胆,亦有远近。识见高远,权以合宜。方奇而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近而偶制,多数服之;远而奇制,少数服之。则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为常制也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与其大也,宁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则反佐以同病之气而取之

 

    夫微小之热,折之以寒;微小之冷,消之以热。
  甚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声不同不相应,气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气,复令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也

 

    时珍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佐,即从治也。谓热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下膈之后,热气既散,寒性随发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下膈之后,寒气既消,热性随发也。此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之妙也。温凉仿此。

 

    完素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

    方有七: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制方之体,本于气味,寒、热、温、凉,四气生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有形为味,无形为气。气为阳,味为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随脏腑之证,而施药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复者,三方也。大、小、缓、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

    又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
  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完素曰:身表为远,里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假如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汤、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里而用之也。桂枝、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张从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肝肾及下部之病道远者,宜之。王太仆以心肺为近,肾肝为远,脾胃为中。刘河间以身表为远,身里为近。以予观之,身半以上,其气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气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从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无兼证,邪气专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少而频服之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细呷是也。

    完素曰:肝肾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下走,不能升发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易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谓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数也。

  缓方

    岐伯曰: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肾而心气不足,服药宜急过之,不以气味饲心,肾药凌心,心复益衰矣。余上下远近例同。

    完素曰:圣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俱无犯。故曰:诛伐无过,命曰大惑。

    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连里。用黄芩以治肺,必妨脾;用苁蓉以治肾,必妨心;服干姜以治中,必僭上;服附子以补火,必涸水。

    从正曰:缓方有五:有甘以缓之之方,甘草、糖、蜜之属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恋也。有丸以缓之之方,比之汤散,其行迟慢也。有品件众多之缓方,药众则递相拘制,不得各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无毒则性纯功缓也。有气味俱薄之缓方,气味薄则长于补上治上,比至其下,药力已衰矣。

  急方

    完素曰:味浓者为阴,味薄者为阴中之阳;故味浓则下泄,味薄则通气。气浓者为阳,气薄为阳中之阴;故气浓则发热,气薄则发汗是也

    好古曰:治主宜缓,缓则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则治其标也。表里汗下,皆有所当缓、所当急。

    从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风、关格之病是也。有汤散荡涤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有毒药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夺病势也。有气味俱浓之急方,气味俱浓,直趋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单方也。

    从正曰:奇方有二:有独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近者宜之。
  有药合阳数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宜汗。

    完素曰:假如小承气,调胃承气,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也。桂枝、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散而用之也。

  偶方

    从正曰:偶方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古谓之复方,皆病在下而远者宜之;有药合阴数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

    王太仆言:汗药不以偶,则气不足以外发;下药不以奇,则药毒攻而致过。意者下本易行,故单行则力孤而微;汗或难出,故并行则力齐而大乎?而仲景制方,桂枝汗药,反以五味为奇;大承气下药,反以四味为偶,何也?岂临事制宜,复有增损乎?

 

    复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

    好古曰:奇之不去复以偶,偶之不去复以奇,故曰复。复者,再也,重也。所谓十补一泄,数泄一补也。又伤寒见风脉,伤风得寒脉,为脉证不相应,宜以复方主之

    从正曰:复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数方相合之复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汤、五积散之属是也。有本方之外别加余药,如调胃承气加连翘、薄荷、黄芩、栀子为凉膈散之属是也。有分两均齐之复方,如胃风汤各等分之属是也。王太仆以偶为复方,今七方有偶又有复,岂非偶乃二方相合、复乃数方相合之谓乎?
 

本草纲目-> 序例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