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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五运六气第七篇之《至真要大论》7

 唐眉 2022-12-10 发布于河北

第八节:阴阳的概念

【原文】

帝曰:愿闻阴阳之三(1)也何谓?

歧伯曰:气有多少,异用也(2)

帝曰:阳明何谓也?

歧伯曰:两阳合明(3)也。

帝曰:厥阴何也?.

歧伯曰:两阴交尽(4)也。

【详解】

(1)阴阳之三

“阴阳之三”,即阴阳可以各分为三,阴分为三为一阴(厥阴),二阴(少阴),三阴(太阴)。阳分为三,为一阳(少阳),二阳(阳明),三阳(太阳)。

(2)气有多少,异用也

“气”,指阴气或阳气。“气有多少”,意即阴气或阳气有多有少。“异用”,即不同作用。此句是解释前句“阴阳之三”,意即阴阳之气由于有多少的不同,所以阴可以根据其阴气的多少再分为三,一阴(厥阴)表示阴气最少,二阴(少阴)表示阴气较多,三阴(太阴)表示阴气最多。阳也可以根据其阳气的多少再分为三,一阳(少阳)表示阳气最少,二阳(阳明)表示阳气较多三阳(太阳)表示阳气最盛。由于三阴三阳在阴阳之气多少方面各有不同,因而以三阴三阳表示的气候、物候、病候自然也就各有不同。中医学在气候方面以厥阴代表风,代表温;以少阴代表热;少阳代表火;太阴代表湿。阳明代表燥,代表凉。太阳代表寒。

在物候方面以厥阴代表木,代表生。少阴少阳代表火,代表长,太阴代表土,代表化。阳明代表金,代表收。太阳代表水,代表藏。

在病候方面以厥阴代表肝。以少阴少阳代表心,以太阴代表脾,以阳明代表肺。以太阳代表肾

风、火、湿、燥、寒;木、火、土、金、水;生、长、化、收、藏;肝、心、脾、肺、肾等它们在阴阳之气的多少上是不相同的,因而它们各自的作用也是不相同的。《素问·天元纪大论》指出“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此处又指出:“阴阳之三也,何谓?…气有多少,异用也。”说明了由于阴阳之气多少不同,所以在作用上才各有不同。

(3)两阳合明

这是对“阳明”一词所作的解释。“两阳”,指太阳和少阳。“合”,指太阳和少阳之中。“两阳合明”,意即阳明居于太阳、少阳之间。少阳是一阳,太阳是三阳。阳明居于少阳、太阳之间,所以阳明是二阳。历代注家对“两阳合明”的解释不一。一种解释是根据《灵枢·阴阳系日月》对阳明的认识来解释。《灵枢》谓:“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已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日阳明。”这就是说,《灵枢》认为,每年上半年各月在阴阳属性上均属于阳,合之于人体经脉,与人体三阳脉有关。其中正月六月与少阳有关二月、五月与太阳有关;三月、四月与阳明有关。以上少阳、太阳在月份上都有间隔,惟有阳明不同,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四月主右足之阳明,连在一起,所以叫“两阳合明。”以此解释者以王冰为代表。其注云:“灵枢系日月论曰,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已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也。”这里直接引用了《灵枢·阴阳系日月》原文来作注释。

另一种解释认为:“两阳合明”是指阳气最盛。以张介宾为代表。其注云:“两阳合明,阳之盛也。”张隐庵与张介宾认识大致相同。其注云:“夫阳明主阳盛之气,故多气而多血也。”

再一种解释则认为“两阳合明”是指阳明居于太阳、少阳之中。以高士宗为代表。其注云:“有少阳之阳,有太阳之阳,两阳相合而明,则中有阳明也。”上述三种解释,窃以为《灵枢·阴阳系日月》是指针刺与月份的关系而言,即原文所谓的:“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此与本文旨在说明“阴阳之三”、“气有多少,异用也”是两回事。至于张介宾、张隐庵把二阳之阳明说成是阳气最盛,是不符合《内经》以阴阳之气多少来区分三阴三阳这一基本精神的。惟有高士宗以一阳、二阳、三阳的概念来作解释,认为“两阳合明”是指阳明合于少阳与太阳之中。这种解释,既符合《内经》区分三阴三阳的精神,又与上文内容相联系,因此笔者以为应从高注。

(4)两阴交尽

这是对“阴”一词所作的解释。“两阴”,指太阴和少阴。“交”,指交传。“尽”,指最后。“两阴交尽”,意即厥阴居于太阴、少阴之后。太阴是三阴,少阴是二阴,厥阴居于太阴、少阴之后,所以厥阴是一阴。对于“两阴交尽”,历代注家解释也不一致。一种解释也是根据《灵枢·阴阳系日月》的认识来解释。《灵枢》谓:“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西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日厥阴。”这就是说《灵枢》认为每年下半年各个月份在阴阳属性上均属于阴。合之于人体经脉与人体三阴经有关。九月、十月与顾阴有关。以上少阴、太阴在月份上都有间隔,惟有阴不同。九月主右足之厥阴,十月主左足之厥阴,连在一起,所以叫“两阴交尽”。这种解释以王冰为代表。其注云:“灵枢系日月论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两阴交尽,故日阴也。”这里直接引用了《灵枢·阴阳系日月》原文来作注释。另一种解释则认为:“两阴交尽”是指阴气最盛。这种解释以张介宾为代表。其注云:“厥尽也,两阴交尽,阴之极也。”再一种解释则认为“两阴交尽”,是指厥阴居于太阴、少阴之后。这种解释也以高士宗为代表。其注云:“从少而太,则中有阳明,由太而少则终有厥阴,有太阴之阴,有少阴之阴,两阴交尽而有厥阴也。”上述三种解释,与前述“两阳合明”一样,窃以为,《灵枢·阴阳系日月》所论的内容仍是指针刺与月份的关系而言,即原文所谓的:“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而此节旨在说明“阴阳之三”,“气有多少,异用也”。两者是两回事。为什么这里所说的“阳明”、“厥阴”等与一般所说的三阴三阳不一样?《灵枢·阴阳系日月》对此在篇末已经作了十分明确的解释,原文云:黄帝曰五行以东方甲乙木王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歧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明确指出了阴阳概念的多义性,可十,可百,可千,可万。这里所指的阳明和厥阴完全是指针刺与月份的关系,不是指阴阳之气的多少。因此也就不能以三阴三阳的一般概念和次序来解释。张介宾的解释如同前述“两阳合明”的解释一样,不符合《内经》关于以阴阳之气多少区分三阴三阳的基本精神,故笔者仍从高注精神进行解释。

【述评】

本节重申了阴阳之中进一步可再分为三阴三阳的原因和依据。同属于阴,但由于阴有多少,作用有不同,所以阴再分三阴。阳气也有多少,作用也有不同,所以阳再分为三阳。但是,由于阴阳概念运用上范围很广,涵义也不尽相同,因此原文以阳明和厥阴为例说明它的涵义。于此可见,理解中医学中的一些专门名词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可以肯定,《内经》中所说的“阴”,任何地方都没有阴气最盛的涵义。《内经》中所说的阳明,任何地方也都没有阳气最盛的涵义。因此,张介宾对阳明和厥阴的注解是错误的。后世在讨论伤寒六经时,不少注家也据此把阳明病解释为热极,把厥阴病解释为寒极,窃以为可能与张氏之论有关,值得商榷。

第九节::方剂的组成、分类及适应证

一、治病的原则

【原文】

气有多少,病有盛衰(1),治有缓急,方有大小(2),愿闻其约奈何?歧伯曰:气有高下,病有远近(3),证有中外,治有轻重(4),适其至所为故也(5)

【详解】

(1)气有多少,病有盛衰

“气”,指阴阳之气。“气有多少”,意即阴阳之气各有多少不同“盛衰”,指虚

实。“病有盛衰”,即疾病有虚有实。此句是承上句而言,意即由于阴阳之气各有多少不同,所以疾病也就有虚实之异。

(2)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此句是承上句“病有盛衰”而言。“方”,即处方。“大小”,指方剂的大小

“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意即疾病有实有虚,有轻有重,因此在治疗上自然也就有缓处方也就有大有小。

(3)气有高下,病有远近

气”,指气候变化。“高下”;指离地面远近。气候变化离地远者为高,近者为下。因为古人认为,气候变化与天球上的星体变化有关,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星体位置高,离地面远,影响也就小;反之,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星体位置低,离地面近,影响也就大。“病”,指疾病。“病有远近”,指疾病发生的快慢大小。全句意即人体疾病的发生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而疾病发生的快慢和疾病的轻重则又与气候变化对地面的影响大小密切相关。气候变化离地面远者,影响小,疾病发生就慢,发病也比较轻。反之气候变化离地面近者,影响大,疾病发生就快,发病也比较重。《素问·气交变大论》谓:“是以象之见也,高而远则小,下而近则大,故大则喜怒迩,小则祸福远。”即“气有高下,病有远近”之义。

(4)证有中外,治有轻重

“证”指病证。“中外”,此处指深浅,亦指表里。“中”,指病深,病在里。“外”,指病浅,病在表。“轻重”,指处方的轻重。全句意即病有浅有深,因此处方用药上也就有轻有重。病浅者处方用药宜轻,病深者处方用药宜重。

(5)适其至所为故也

“适”,即适当或恰到好处。“所”,即病所亦即病邪所在之处。“适其至所为故”,是指适当的治疗而言。全句意即上述处方用药之所以有轻有重的原因是因为病邪所居之地有浅有深,所以在处方用药上才有轻有重。这样才能针对病邪,恰到好处。王冰注:“藏位有高下,府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有轻重,调其多少,和其紧慢,令药气至病所为故,勿太过与不及也。”即属此义。

二、方剂的组成

【原文】

大要日:君一臣二奇之制也(6)君二臣四,偶之制也(7);君二臣三,奇之制也(8);;君二臣六,偶之制也(9)。

【详解】

(6)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臣”,本篇后文谓:“主病之谓君。”

“佐君之谓臣。”意即方剂中的主要药物就是君,配合主要药物的次要药物就是臣。“奇”,即单数。王冰注:“奇谓古之单方。”“制”,即制方,也可以作规定解。全句意即所谓“奇方”,就是指单一方剂或组成药物合于单数的方剂。一般由一味主要药物配合二味次要药物组成。例如:常用的小承气汤等方,即属奇方。

(7)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君二”,指两种主要药物。“臣四”,即四种配合君药的次要药物。“偶”,即双数。王冰注:“偶,谓古之复方也。”全句意即所谓偶方,即两个单方复合组成或组成药物合于偶数的方剂“偶方”,一般由两味主要药物配合四味次要药物组成。例如常用的八珍汤等方,即属偶方。不过应该指出,现在对于奇方,偶方的解释,一般多从组成药物是单数或双数来解释,忽视单方复方的涵义,窃以为这不尽合内经原义因为《内经》既以君臣佐使等概念来比拟方剂的组成,从当时的情况来说,则一方之中不可能提出两个君的问题。既然原文明确提出“君二臣四”的问题,则必然是两个单方的复合无疑,因此笔者同意王注

(8)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君二”,即两种主要药物。“臣三”,即三种配合君药的次要药物“君二臣三,奇之制也”,窃以为这是指两个单方复合以后而在组成药物上仍为单数的方剂

所以也称“奇方”。这里的“奇方”与前述之“奇方”相比较,其相同处是组成药物均为单数。其不同处这里有两个君药,属于复方,因此较单方力大,属于奇方中的大方。

(9)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君二”,即两种主要药物。“臣六”,即六种配合君药的次要药物“君二臣六,偶之制也”,窃以为这是指两个单方复合以后而在组成药物上为偶数的方剂

所以也叫偶方。这里的“偶方”与前述之“偶方”相比较,其相同处是组成药物均为偶数,其不同处是这里多两种臣药,因此力量较大,属于偶方中之大方。从上句及本句可以看出,单方叫奇方,复方而组成药物为单数者也叫奇方。复方叫偶方,复方而组成药物为双数者,也叫偶方。奇方中有大有小,偶方中也有大有小。王冰注:“单复一制皆有大小,故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也病有大小,气有远近,治有轻重所宜,故云之制也。”即属此义。

三、方剂的使用

【原文】

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10),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11)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12),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13),适其至所(14),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15)。是故平气之道(16),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17)。远而其偶,制大其服也(18)。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19)。

【详解】

(10)近者奇之,远者偶之

“近”,此处涵义有二:其一,指发病较快、较急的疾病,亦即在气候影响作用下迅速发病者。例如感受寒邪而发为伤寒,感受风邪而发为伤风,感受热邪而发为伤暑者均属于病近。其二,指病位较浅,属于表症者。“奇”即单方,或作用上具较强发散作用的方剂。“近者奇之”,意即由于急性病,发病急,具表症者,由于其病在表,而单方作用单一或具有轻清解表作用,因此急性病或急性病而具有表症者,均可先用单方以治其急。《金匮要略》中所谓的“急当救表”,“当先治其卒病”即属此义。

“远”,此处涵义也有二:其一,指发病较缓,病情留连的疾病,例如一般虚损性疾病均属于病远。其二,指病位较深,属于里症者。“偶,即复方,或作用上具温中补虚或清里通下的方剂。“远者偶之”,意即由于慢性病发病缓涉及面多,具里症者,其病在里,而偶方作用面较广,且可以直接入里。因此,慢性病或急性病而具有里症者,均可以运用偶方以求多方兼顾或直接入里。《金匮要略中所谓的:“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乃治其痼疾。”《伤寒论》中所谓的:“二阳并病,太阳病罢,但发潮热,手足染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即属此义。

(11)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

“汗者不以奇”,直译之,即发汗解表剂不用奇方。“下者不以偶”,直译之,即通下清里剂不用偶方。这两句原文,与前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有矛盾不好理解王冰注此谓:“汗药不以偶方,气不足以外发泄下药不以奇制,药毒攻而致过。”这就是说,王冰认为“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与经文完全相反。张介宾同意王冰注文,其注云:“近者为上为阳,故用奇方,用其轻而缓也,远者为下为阴,故用偶方,用其重而急也。汗者不以偶,阴沉不能达表也,下者不以奇,阳升不能降下也,旧本云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而王太仆注云汗药不以偶方,泄下药不以奇制,是注与本文相反矣,然王注得理,而本文似误,今改从之。”笔者完全同意王冰和张介宾意见,原文疑误,以改为“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为妥。

(12)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

“上”,此处指病在上焦。“制”,指制方。“缓,指缓方。所谓“缓方”,亦即方剂作用缓慢逐渐发生作用的方剂。“?上治上制以缓”,意即病在上焦者,宜用作用较缓慢或逐渐发生作用的方剂来作治疗。下”,此处指病在下焦。“急”,指急方。所谓“急方”,亦即方剂作用快速或比较峻烈的方剂。“补下治下制以急”意即病在下焦者,宜用作用快速或比较峻烈的方剂来作治疗。为什么“补上治上制以缓”?这是因为上焦属阳,上焦主纳,上焦如雾,需要方剂缓缓发生作用,所以要用缓方。为什么“补下治下制以急”?这是因为下焦属阴,下焦主出,下焦如渎,需要方剂快速发生作用,所以要用急方。薛生白注此云:“补上治上制以缓,欲其留布上部也。补下治下制以急,欲其直达下焦也。”即属此义。

(13)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

“急”指急方。“气味”指药物的气味。“厚”指药物的气味浓厚。“急则气味厚”指急方用药气味浓厚。气味浓厚的药物,其作用多在下焦,所以急方用药气味浓厚。“缓”指缓方。“薄”指药物的气味淡薄。“缓则气味薄”指缓方用药气味淡。气味淡薄的药物,其作用多在上焦,所以缓方用药气味淡薄。张隐庵注:“急则用气味之厚者,缓则用气味之薄者,盖厚则沉重而易下,薄则轻清而上浮”即属此义。

(14)适其至所

“适其至所”,见本节前注。此是承上文而言,意即上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等制方原则,其目的都是为了“适至病所”,亦即为了使治疗能有效地作用于病变部位。张介宾注:“若制缓方而气味厚,则峻而去速,用急方而气味薄,则柔而不前,惟缓急厚薄得其宜,则适其病至之所,而治得其要也。”这是对此较好的说明。

(15)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这里是讲服药的方法。“病所远”,即病变部位较远“中道”,指服药后尚未至病所以前的时间。“气味”,指药物的气味。“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直译之,即病变部位较远,在服药以后还未达到病变部位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中,药物在中道就已经产生了作用。“食”,指饮食。“过”,指通过或直达“食而过之”,即上述情况可以用饮食来帮助药物直达病所。亦即根据病所的远近可以采用饭前服药或饭后服药的方法来帮助调节。“越”,指超越,此处指违反。制度”,即规定。此句意即要注意服药时间,应根据病所的远近确定空腹服药或饭后服药。张介宾注:“言病所有深远,而药必由于胃,设用之无法,则药味未及病而中道先受其气味矣。故当以食为节而使其远近皆达,是过之也。如欲其远者,药在食前,则食催药而致远矣。欲其近者,药在食后,则食隔药而留止矣。由此类推,则服食之疾除,根梢之升降,以及汤膏丸散各有所宜,故云无越其制度也。”对服药必须讲究服药方法讲得十分清楚。

(16)平气之道

“平”,指平调。“气”,指病气,亦即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偏胜之气。“平气”,即平调偏胜之气使之恢复正常。“平气之道”,即对疾病的治疗规律,此处主要指制方的规律。

(17)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

“近而奇偶”,意即病近用奇方或偶方治疗。“制小其服”即处方用药分量宜轻。此句意即病近时可以用奇方,也可以用偶方,不一定受前文“近者奇之,远者偶之”的限制,但是病近时用药分量宜轻。

(18)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

“远而奇偶”,意即病远用奇方或偶方。“制大其服”,即处方用药分量宜大。此句意即病远时可以用奇方,也可以用偶方,不一定受前文的限制,但是病远时分量宜重。

(19)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大”,指大方,亦即前述的“制大其服”。“小”,指小方,亦即前述的“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少则二之”,意即大方的特点是组成药物少,但药量大“小则数多”,“多则九之”,意即小方的特点是组成药物多,但药量小为什么“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因为大方的适应证是病远病远则需要药力强;小方的适应证是病近,病近则需要药力缓。薛生白注:“数少则分量重,分量重则性力专,而直达深远也。数多则分量轻,分量轻则性力薄而仅及近处也。”即属此义

四、方剂的适用证

【原文】

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20)。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21)。

帝曰:善

详解】

(20)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

“奇之不去则偶之”,直译之,即对疾病的治疗,如果用单方无效时,则改用复方。“重方”,即复方。不过应该说明者,对此句后世注家解释不一。王冰把“重方”解释成为药量甚重的方剂。其注云:“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与其大也宁小。”话虽然说得不错,但是用在此处,未免风马牛不相及也。张介宾把“重方”解释成为奇偶迭用。其注云:“奇偶迭用,是谓重方,即后世所谓复方也。”所谓“奇偶迭用”,即先用奇方后用偶方,或奇方偶方交替用如果把奇方偶方只看成是组成药物为单数或双数的话,则所谓“奇偶选用”,仍然是两方交替用,不能称作复方。张隐庵把“重方”解释为“奇偶并用”,即奇方偶方同时使用。其注云:所谓重方者谓奇偶之并用也”奇方与偶方同用,从表面看固然可以算做复方了,但从原文“奇之不去则偶之”一句来看,则无法联系。从原文中看不出奇偶并用的意思。由于如此,所以笔者对上述三种解释均不满意。

窃以为奇方就是单方偶方就是复方重方即复方这里是解释偶方而言

(21)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偶之不去”即运用复方仍然无效。“反佐,即配合“反治”的方法。“取之”,即治疗。“寒热温凉”,指药物的作用。“反从其病”,即用药性味与病候相同,亦即治热以热,治寒以寒。此句意即在疾病的治疗中,如用单方治疗无效时则可改用复方。但如用复方也仍然无效时,则在治疗时应考虑到“反佐”的问题。所谓“反佐”,亦即在治热以寒时应佐以少量的热药,或者寒药热服,治寒以热时应佐以少量的寒药,或者热药凉服。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寒热温凉反从其病”张介宾注此云:“反佐者,谓药同于病而顺其性也,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则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热而热格寒,则反佐以热而入之,又如寒药热用借热以行寒,热药寒用,借寒以行热,是皆反佐变通之妙用,盖欲因其势而利导之耳。”对此段阐发甚为恰当。

五、【述评】

本节主要论述了方剂的组成和分类以及适应证问题在方剂的组成方面,原文在此提出一个方剂之中有君有臣,亦即方剂是由主要药物与配合主要药物产生作用的辅助药物组成。在方剂分类方面,原文在此提出了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种是以方剂单位数量来分类,这一种中有奇方和偶方。这也就是单方和复方一个单一的方剂是单方。两个以上的方剂是复方,复方又叫重方。另一种是以用药剂量及药物多少来分类。这一种中有大方和小方。用药剂量大,药味少的是大方。用药剂量小,药味多的是小方。再一种是按药物作用缓急来分类,这一类中有缓方和急方所用药物气味薄,作用缓的是缓方。所用药物气味厚,作用急的是急方。在适应证方面,原文提出了病位在上的、在外的,用单方、缓方、小方。病位在下的、在里的,用复方、急方、大方。但是原文又提出不能机械套用,一切以“适其至所”,亦即以疗效为准。单方无效亦可用复方。这些都是古人的经验之谈。不过,需要指出,根据上述详解内容可以看出,《内经》关于方剂分类,实际上只有奇方(单方),偶方(复方)缓方,急方,大方,小方等六种。但后世一般均谓《内经》把方剂分为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把奇方和偶方看成只是组成药物是单数和双数的差别,把“重方谓之复方。窃以为这样理解经文精神是不够全面的,因此对“七方”之说,提出来以供各位大家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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