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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村干部待遇 确保村级组织生机与活力

 走在边缘图书馆 2015-10-29

——关于对镇巴县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镇巴县民政局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落实者和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不足,村干部工作积极不高,为民办事热情低,服务意识减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组织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干部要求提高待遇和解决养老问题的呼声很高,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政协会和县十四次党代会上,提高村干部待遇和解决老有所养也是各位代表、委员重点呼吁的问题。解决好村干部待遇问题,是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举措。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要求,自2012530日起,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组织部、党校、财政、民政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两个调研组深入21个镇,紧紧围绕“村干部待遇标准确定及增长机制研究”这一课题,采取听取镇村汇报、查看村干部工资发放文件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村级组织经费、村干部的待遇落实和离任村干部养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村级组织基本情况

(一)村级组织情况。全县现有村(社区)组织225个,其中行政村202个,社区23个(传统社区4个。2011年,为推进居民进城落户,新成立社区19个)。全县共设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各202个,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各23个。全县有村民小组1089个。

(二)村干部队伍情况。去年以来,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部进行了换届选举。经统计,截止目前,全县有村主要干部(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专职村文书,主持工作的副支书)453人,其中党支部书记225人,村(居)委会主任221人,专职村文书17人。部分村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设立了副支书、副主任(大部分为大学生村官)。

(三)其他组织建立情况。除村“两委”外,各村还设有村民监督委员会、综治维稳工作站、村计生专干、计生中心户长、村民小组长、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组织。全县225个村(社区)都建立了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225人,委员450人;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225个,设立站长225人(村主要干部兼任207人),副站长119人(村主要干部兼任106人),有协管员987人(村民小组长兼任152人);有村计生专干225人(其中村文书兼任162人),有计生中心户长1535人(村民小组长兼任1155人);有村民小组长1136人(村主要干部兼任141人);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均由村主要干部兼任。

(三)离任村干部人员情况。截止目前,全县有离任村干部1147人,其中15年以下170人,1520376人,2129372人,30年以上229人。离任村干部随着届次的增加人数将不断增加。

二、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投入情况。2008年,县委、县政府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并实现了财政预算村级转移支付的逐年增加。2008年,县财政共预算村级转移支付460.5万元,村均2.05万元,到2011年度,县财政共预算村级转移支付733.3万元,村均3.26万元,增长59%,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供保障。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70%用于人员工资支出,30%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二)村主要干部待遇落实情况。村干部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人口基数工资组成,占工资总额的70%,按月发放,实行“一卡通”。绩效工资占30%,年底考核后兑现。2011年度,全县村主要干部年平均工资5185元,个人最高领取9880元,最低2400元(服务人口少)。从全县整体情况看,村干部工资相对较高的镇有三溪、仁村、巴山、大池,工资相对较低的镇是三元、观音、青水。

(三)其他村级组织待遇落实情况。

1、村民监督委员会:由于县上文件对监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没有明确具体标准,全县除渔渡镇每人每年发放100元补助外,其他镇均没有落实人员报酬。

2、综治维稳工作站:1200人以上的村,站长每年2400元,8001200人的村,站长每年2160元;800人以下的村,站长每年1800元;副站长比照站长的60%计发;协管员每人每月30元。以上均按要求兑现到位。

3、计生专干及中心户长:村计生专干每月200元(社区计生专干每月500元),计生中心户长每月50元,各镇均按月考核发放。

4、村民小组长:组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和人口基数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按每年100元发放,人口基数工资按每人1元确定。目前,村民小组长兼任计生中心户长、维稳协管员的政策如果全面落实到位,年工资至少保证在1100元以上。

5、担任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村干部:各镇每月至少发放20元补助。

6、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各镇严格按照《镇巴县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实施方案》(镇组通字〔200821号)文件执行,连续任职1520年的每年发放500元,连续任职2129年的每年发放600元,连续任职30年以上的每年发放700元。

7、村干部参加各类保险情况:由于村干部工资低、身份限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等实际原因,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步伐缓慢。大部分镇只为村干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去年,观音等部分镇采取自愿参加,镇上补助的办法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8、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情况:各镇普遍实行村级办公经费“村财村用镇管”的模式运行。在使用上,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工作任务量统筹使用,最高的达到8000元,最低的只有2000元。

9、村级组织经费来源:以上所有经费支出均由县财政预算村级转移支付支出。仅盐场、简池等财力相对好的镇适当进行了补助。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08年县上实施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建设,给予重点保障。财政投入实现了逐年增加,至2011年,村均村级组织经费达到3.26万元,村干部报酬较机制实施前增长了一倍,确保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各镇党委基本都能按照制度规定要求、程序和标准兑现村干部报酬,有力促进了基层基础稳定。但从调研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村干部报酬低,队伍稳定性差。去年,全县村干部平均工资仅5185元,仅201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倍,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级要求相比,差距均很大。由于待遇低,岗位缺乏吸引力,导致有能力的不愿干,想干的干不好,能人治村战略难以实现,村干部队伍稳定性差。二是村干部报酬差距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各镇镇情不一,村组数量不同,村干部报酬差距较大。从全县总体情况看,村组数量少的镇、经济基础好的镇,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村干部报酬远远高于其他村,全县村干部报酬最高的每年达到9880元,而最低的只有2400元,差距过大,严重影响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较低。我县对离任村干部实行离任生活补贴制度,按连续任职年限分别发放500600700元生活补贴,相对以前有了大幅提高,充分体现出县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目前,离任村干部均丧失劳动能力,发放的生活补贴与他们的付出和贡献,与当前的消费水平相比,仍然偏低。在调研中,很多离任村干部感慨的说:现在一名五保户国家一年发放补助3000元,我们当几十年村干部,退下来还不如一名五保户。四是村干部养老步伐缓慢。经统计,目前全县仅有349名村干部2011年度参加了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大多数为100元,最高的500元。

四、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对策及建议

(一)合理设置村级组织职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严格控制村级组织职数。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各由3人组成,设支部书记1名、主任1名,委员各2名;1500人以上的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各由5人组成,设支部书记1名、主任1名,委员各4名;除上级硬性规定外(如大学生村官进班子),一律不设副职,大力提倡支书、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文书尽量由书记或主任兼任,村主要干部必须兼任所在组的村民小组长,除监委会单设外,计生专干、维稳站长、副站长、文化专干均应由村主要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由村主要干部或两委成员兼任,协管员、计生中心户长应全面覆盖村民小组长。

(二)适度推进合村并组。村组规模过小是影响村干部待遇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县202个村中800人以下的62个,8001200人的69个,1200人至1500人的村37个,15001800的村21个,1800以上的村13个。1089个村民小组中,150人以下的313个,150200人的273个,200人以上的503个,适度推进合村并组有利于村干部待遇提高,有利于农村的发展。今后,原则上800人以下的村应全部合并,服务人口在150人以下的村民小组要全部合并,使行政村保持在200个左右,村民小组保持在1000个左右。为处理好各方面工作的衔接,合村并组仅为精减村组干部职数,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对扶贫开发和项目申报等工作仍按目前的村组数落实。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鼓励村组干部挖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带头创办经济实体、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可以拿出一部分积累作为奖励或工资报酬。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巩固好现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管理,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二是要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秦巴整体扶贫开发、新一轮土地流转等机遇,积极创办各种类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集体组织的经济实力。三是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干部联镇帮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县直机关、部门对村级的帮扶力度,引导村干部在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其造血功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自供自给,为解决村干部报酬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四)整合资源要素。要用足用活上级有关政策,凡是能与村组干部报酬挂钩的都要积极整合落实。目前,我县有188个地质灾害点,每点落实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年均报酬600元,这些政策要尽量向村组干部倾斜。

(五)强化村干部管理考核。由于村干部任务重、待遇低等原因,村干部管理考核无法及时跟进,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不强。在提高待遇的同时,考核管理必须同步跟进。要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对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工作职责、报酬奖惩、实绩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完善,科学建立村干部队伍考核管理评价体系,促进村干部认真履职,实现村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县为单位核定村级组织干部人数,增加转移支付资金,设立村干部工资专项转移支付,专门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实行财政直发。根据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建议将每个村干部年工资待遇提高到9000元,并与工龄和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动态管理。组干部年工资(基本工资+中心户长和协管员工资)维持在1000元,按村人口数量与干部比例调整村干部待遇,人口多的村村干部待遇适当调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定期增资机制。

()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为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建议鼓励村干部自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采取“财政补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掏一点”的办法,多管齐下解决,对村干部就医在保险范围、保险标准上适当倾斜照顾,并对目前执行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500600700元的标准,按现行的物价和生活标准,建议每月应给予100元的生活补助,执行120014001600元标准,加上新农保每年近2000元,这样就能缓解其生活压力,让退下去的老干部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对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村干部,可建立一种多元救助机制,民政部门视情况给予临时救助,是老党员的党组织还可从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救助,真正使村干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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