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重新评估了加工肉类(培根、火腿、熏肉等)摄入的致癌性,一个包涵来自10个国家,22名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将“加工肉的的消费”列入1级致癌物中,也就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有致癌性”,但并不意味致癌能力的高低。
那除了“新晋选手”加工肉之外,还有哪些物质属于“1类致癌物“呢? 夏冰查询了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对致癌物分类名单,将“1类”致癌物名单翻译,并整理如下: 1类致癌物: 黄曲霉毒素 酒精饮料 铝制品 4-氨基联苯 乙醛(和酒精饮料相关) 酸雾 槟榔果 马兜铃酸 砷和无机砷的化合物 石棉(滑石粉) 苯并[a]比 槟榔烟草&无槟榔烟草 氯甲基醚 镉和镉化物 煤焦油沥青 焦炭产物 乙醇饮料中的酒精 甲醛(福尔马林) 幽门螺旋杆菌 乙型肝炎病毒、甲型肝炎病毒 HIV(人类缺陷免疫病毒) 人乳头瘤病毒 白血病病毒 电离辐射 钢铁铸造(职业暴露) 矿物油 中子辐射 镍化合物 N-亚硝基 肝吸虫(感染) 画家(职业暴露) 非那西汀(一种解热镇痛药) 中国式咸鱼 太阳辐射 烟尘(职业暴露) 吸烟 紫外辐射(包括UVA、UVB、UVC) 木屑 y-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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