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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杜甫草堂

 陋室书屋2 2015-11-02

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杜甫草堂

 

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杜甫草堂

中国是诗国。诗圣是杜甫。人们谈到杜甫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提他的生地河南巩县与死所湖南耒阳,却不能不提到成都。到成都旅游,有两个不可忽略的去处,一个是武侯祠,一个便是草堂。邓小平一生五到草堂,他对家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不到杜甫草堂,就等于没有到过成都。”朱德赠草堂的楹联是:“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

一、杜甫为何到成都

公元759年在杜甫一生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一年是杜甫的本命年(48岁),也是杜甫一生中最为颠沛流离的一年。“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发同谷》)就在这一年。写“三吏”“三别”也在这一年。如果要为杜甫拍一部传记片,只须拍《杜甫在公元759年》就行了。公元759年是安史之乱第五个年头,杜甫经历了太多的劳累、痛苦、恐惧、意外和失落。他曾经与关辅的难民一起逃难;曾经被安史叛军虏获押解至长安;曾经虎口脱险,投奔肃宗皇帝的行在,为官左拾遗(从八品上);曾经因触怒唐肃宗,贬官华州;曾经目睹战时征兵,充当战地记者,写下了前无古人的“三吏”“三别”;曾经遭遇关辅的饥荒,终至弃官不作。这个期间,杜甫的生活一直是颠沛流离的,动荡不安的。

弃官对于杜甫是一个痛苦的选择,也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弃官之后,杜甫想找一个适宜居住之地,修建一个草堂。十年前他还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幻想,现在竟然要想做寓公——命运和他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太大了。

华州地处两京之间的交通要冲,又有战乱,又有饥荒。弃官之后,杜甫自然不能再呆在华州了。他必须迁徙,必须投亲靠友。“满目悲生事,因人作远游。”(《秦州杂诗》什么是“因人”呢?“因人”就是依靠别人、依靠社会关系。

杜甫最先想到的是秦州(甘肃天水)——这里离长安近,又有侄儿杜佐和故人赞公和尚,是杜甫最初想“因”之“人”。“何当一茅屋,送老白云边。”(《秦州杂诗》)——杜甫当时就打算把草堂建在秦州。“茅屋”就是草堂,“送老白云边”就是归隐。然而,他在秦州的靠山力量太薄弱了。杜甫这时是一大家人,包括妻子、儿女和仆人,最保守的统计是七口人。夫人杨氏,加上二男二女——男孩是宗文、宗武,女儿不知名字——就是《北征》中提到的“床前两小女”,此外应有一个仆人,加上杜甫,一共是七个。

杜甫一家在秦州的生计艰难。虽然打算把草堂建在秦州,却没有这个缘份。

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杜甫草堂

正在为难时,杜甫又接到来自同谷(甘肃成县,秦州南)县宰(县令)的一封信,这就像一根救命草,杜甫一家赓即就去了同谷。“食蕨不愿余,茅茨眼中见。”(《积草岭》)——杜甫有了一个新的打算,把草堂建在同谷。吃差一点也没关系,只想有一个安居的草房。“蕨”是蕨菜,“茅茨”就是茅屋、草堂。虽然打算把草堂建在同谷,也没有这个缘份。杜甫在同谷的境遇甚至比在秦州还惨。《乾元中寓居同谷作歌七首》,形象地、淋漓尽致地倾诉了杜甫一家人在同谷的悲苦境遇: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

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

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

 

长镵长镵白木柄,我生托子以为命。

黄精无苗山雪盛,短衣数挽不掩胫。

此时与子空归来,男呻女吟四壁静。.......

 

我生何为在穷谷,中夜起坐万感集。.......

这已是759年的岁暮。这一年的早些时候,具体说是五月、杜甫去秦州的时候,高适获任彭州刺史。六月、裴冕获任成都尹充剑南西川节度使——这两个人,一个是杜甫青年时代同游梁宋的旧友,一个是杜甫任左拾遗时的熟人。杜甫在同谷时,一定早已知道了消息。这才做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跋涉蜀道,远赴成都。事实证明,这是杜甫一生最明智的选择。

作出这个决定并不容易。蜀道天险,古人视为畏途。李白《蜀道难》从自然环境(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和政治环境(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渲染过蜀道的险恶。杜甫须携带一大家人,攀山越岭经过剑门蜀道,奔赴成都,实在不容易。

然而,这时的成都已经不是李白写《蜀道难》时的成都。安禄山的叛乱,提升了成都的政治地位。随着一个大人物的率先入蜀,蜀道的交通和治安一定得到大大改善。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唐玄宗。“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黄尘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白居易《长恨歌》)蜀道至今立有一块石碑——“唐玄宗夜雨闻铃处”。唐玄宗很伤心。成都很高兴。

一时间关中士大夫争随大流,形成一股迁徙热,移民热——“关中比饥,士人流入蜀者道路相系。”(《新唐书·高适传》)这股迁徙热,使得成都人文汇萃,号称南京,相当于一个战时的陪都。就连写过“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写过“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的李白,也完全换了一种笔墨来赞美成都:

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

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李白《上皇西巡南京歌》)

此时,杜甫在成都有一些亲戚如舅氏崔明府、表弟王司马,何况裴冕在作成都尹充剑南西川节度使,而高适在做彭州刺史。于是杜甫决定远赴成都。

后来的事实证明,杜甫作出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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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杜甫怎样建草堂

杜甫是腊月初一从同谷动身,于年底到达成都的。

杜甫刚到成都时,卜居西郭浣花里,是先住在一座冷清的寺庙里,有诗云:“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酬高使君相赠》)。在成都,是谁最初接待和安置了杜甫?这是个悬案,不过,在诗中有蛛丝马迹可寻——“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卜居》)杜甫诗中一说“故人”,又说“主人”,根据杜诗称谓的惯例,“主人”应指地方长官,“故人”的指向也应是相同的。杜甫研究者大都认为,这个“主人”不是别人,而是当时的成都尹(相当于成都市长)兼剑南西川节度使——裴冕。

为什么有这样的判断呢?理由有三条。杜甫为左拾遗时,裴冕官居相位,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人地位悬殊,却是旧时相识。此其一。

杜甫入蜀至德阳,作《鹿头山》诗,诗云:

仗钺非老臣,宣风岂专达。冀公柱石姿,论道邦国活。斯人亦何幸,公镇逾岁月。

诗中赞美的老臣、冀国公,都是指裴冕。这样具有很强目的性的、明显带有吹捧性质的诗篇,按唐人惯例,按杜甫本人惯例,一定是要呈献给裴冕的。换言之,杜甫到成都,是必然要干谒(求见)裴冕的。而裴冕给诗人一定的面子,也是情在理中的事。此其二。

按,裴冕在马嵬事变后六次上笺拥戴肃宗即皇帝位,有人裴冕这人攀附权贵不择手段,但政治品质与私交并非一码事,一个人够不够朋友,并不取决于政治品质的好坏。当然,杜甫与裴冕,是干谒与被干谒的关系,不是亲密关系。杜甫在诗中含蓄地称对方为“故人”、“厚禄故人”,不指名道姓,正透露了这样的消息。

杜甫《狂夫》云:“厚禄故人书断绝”(《狂夫》),其时裴冕已离开成都。“厚禄故人”即高官,亦指裴冕。此其三。

公元760年的春天,杜甫开始实施构筑草堂的计划。是谁资助了杜甫第一笔资金?杜诗中有现成的答案——表弟王司马。关于王司马送钱的诗,题目是日记式的——《王十五司马弟出郭相访兼遗营草堂资》,诗中说:

忧我营茅栋,携钱过野桥。他乡唯表弟,还往莫辞遥。

一个“唯”字,它表明,建筑草堂的第一笔资金来自表弟王司马。顺便说,杜甫草堂营建和修缮的资金,都是靠诗人筹集。在杜诗中,还保留有一首催款的诗,《王录事许修草堂资不到聊小诘》,草堂需要修缮,有人答应给钱,但资金久未到位,所以写诗催款:

为嗔王录事,不寄草堂赀。昨属愁春雨,能忘欲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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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筑草堂,在成都,赞助过杜甫的人很不少,远不止于王司马、王录事二人。杜甫催款写诗,拉赞助也写诗。凡是这一类诗,在诗体上几乎都采用绝句,即五言四句体或七言四句体。入蜀前,杜甫很少写绝句。现存七言绝句中,能确认为到成都以前写的,只有一首(《赠李白》),即出以戏笔。杜甫大量写绝句,是与经营草堂时拉赞助这件事密切相关。

奉乞桃栽一百根,春前为送浣花村;

河阳县里应无数,濯锦江边未满园。(《萧八明府实处觅桃栽》)

这首诗是要桃树苗的,是写给一位叫萧实、行第为八(称行第是唐代人的习惯)的县长的,“明府”是唐时对县令的称谓。所要数量为一百根,送货地点为浣花村。“河阳县”是用典,西晋潘岳为河阳县,大搞花木种植,古称河阳为花县,借指萧实所在之县。

华轩蔼蔼他年到,绵竹亭亭出县高;

江上舍前无此物,幸分苍翠拂波涛。(《从韦二明府续处觅绵竹》)

这首诗是要竹子的,是写给绵竹县县长韦续(行第为二)的。诗人入蜀,早先曾经拜访过韦续。华轩,代指绵竹县署。蔼蔼,是竹子成阴的样子。后二句是说,用你那里的一片苍翠,来拂我这里的波涛。这两句最有诗味。如今绵竹县公园内立有一个诗碑,刻有杜甫写给韦续的这首诗。这个诗碑使我对绵竹县的当家人看法很好,认为这是用历史、用文化、用名人、用诗歌打造城市名片的一个范例,做法相当高明。

竹子既有经济价值,又有观赏价值,所以种竹是成为杜甫草堂重要的经营项目,最多时种到一百亩以上。杜甫在诗中写道:“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有竹一顷余,乔木上参天。”(《杜鹃》)“我有江阴竹,能令朱夏寒……爱惜已六载,兹晨去千竿。”(《营屋》)一次砍竹就砍了上千竿,竹子成了草堂经济收入的来源之一。

草堂堑西无树林,非子谁复见幽心?

饱闻桤木三年大,与致溪边十亩阴。(《凭何十一少府邕觅桤木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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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当西晒,所以诗人计划在浣花溪的西岸造一片树林,打算一栽十亩。这首诗是要桤树树苗的,是写给利州绵谷县县尉何邕(行第十一)的,“少府”是唐代人对县尉(大致相当于今天副县长)的称谓。桤木是一种落叶乔木,生长快,易成林。在川北广元县级公路的两边可以看到,杜甫当年在入蜀行经利州时一定见过。树苗要得很多,但对何副县长来说不算什么。

落落出群非榉柳,青青不朽岂杨梅。

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凭韦少府班觅松树子栽》)

这首诗是要松树苗的,对方也是县尉,姓韦名班,据别的杜诗推断,韦班应是涪江(一说大邑)县尉。落落出群、青青不朽、老盖霜根等都是松树的风格,都是对松树风格的赞美,榉柳(落叶乔木)、杨柳是顺便拉来的陪衬。最后一句是写诗的本意,要松树树苗。但平坝种松树,不易成活。杜甫后来种活了四棵,特别爱惜。“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需斩万竿。”(《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杜甫其实也爱竹子,但竹子生长太快,和松树不易成活形成了对比。

大邑烧瓷轻且坚,扣如哀玉锦城传;

君家白碗胜霜雪,急送茅斋也可怜。(《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

这首诗是要瓷碗的,写给同一个人即韦班的。大邑瓷碗属邛窑,唐代名窑。一句写质,一句写声(哀玉,当指磬类乐器),一句写色。邛窟是唐代陶瓷工艺水平的优秀代表。这首诗也是关于邛窟陶瓷的宝贵资料。

草堂少花今欲栽,不问绿李与黄梅。

石笋街中却归去,果园坊里为求来。(《诣徐卿觅果栽》)

这首诗是要果树苗的,点明要李树、黄梅等树苗。徐卿,据闻一多说,即成都军阀徐知道。“果园坊”是徐卿住所。“石笋街”是诗人从城里回草堂的必由之路。

以上诸诗,均以公关为目的,本属应用文。但用诗来写,也是美文。所以前人说是“以诗代札,乃公戏笔。”(明·王嗣奭)杜甫擅长书法,想当年,把诗写在蜀笺上,应该是很有效的公关手段。在唐代,诗歌广泛地应用于社交与公关,以呈、赠、送、别等字为题的诗歌,比比皆是。以诗代札的情况,也时常可见。不过,像杜甫这样,成批写作以拉赞助为目的的诗歌,又得以传世的,在《全唐诗》中,仍然是独一无二的。

从以引诗可以看到,赞助杜甫的人,大多是县一级的官员。草堂动工的时候,杜甫到成都不过一两个月,用四川话说“连地皮都没有踩热”,在成都周边县一级官员中,哪来那么多的熟人?然而,杜甫只需要认识裴冕就行了。裴冕只需要在一次宴会上,发几句话就行了。唐代有尊重诗人的社会风气,杜甫在当时是著名诗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这两句诗,用在杜甫身上也是很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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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杜甫与高适

杜甫到成都后还有一个必须干谒的对象,就是高适。

高适(700~)是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长杜甫十二岁。天宝三年(744)他正失意的时候,曾与李白、杜甫相遇于洛阳,同游梁宋,算得上是贫贱之交。高、李年纪相若,诗名都很大,对于杜甫来说是老大哥。

杜甫在成都期间,高适先后担任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和成都尹等要职。杜甫一到成都,就会主动与高适联系,这一点是不成问题的。正因为如此,高适才赠了他一首诗:

传道招提客,诗书自讨论。佛香时入院,僧饭屡过门。

听法还应难,寻经剩欲翻。草玄今已毕,此后更何言?(高适《赠杜二拾遗》)

从诗中看,高适对杜甫在成都的情况,已了如指掌。也许送去了一些禄米,也许没有——因为裴冕已给以照顾。诗末将杜甫比作汉代的扬雄,是抬举的意思,末句的意思是——应该满足了。杜甫就写了《酬高使君相赠》答他。

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

双树容听法,三车肯载书。草玄吾岂敢,赋或似相如?(《酬高使君相赠》)

关于杜、高这两首赠答诗的顺序,一般认为是高先杜后。从两诗皆结以“草玄”云云看,杜诗应是对高诗的回应。也有朋友认为,杜诗在先、高诗在后,因而认为高适对杜甫的委婉求助,是装做没有看懂。

我不作这样看,但也承认,高适对杜甫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只送一首诗,“秀才人情一张纸”。作为一位高官,这显然是不够的。不过还好,杜甫似乎不太介意,他在拜托一位崔侍御转呈高适的绝句中说:

百年已过半,秋至转饥寒。为问彭州牧,何时救急难。(《因崔五侍御寄高彭州一绝》)

从这种不见外的口气上看,杜甫和高适的关系还是可以的。高适“救急难”没有呢?我认为是救了的。因为在高适改任蜀州刺史后,杜甫还到蜀州拜访他,呈诗赞美道:

当代论才子,如公复几人。骅骝开道路,鹰隼出风尘。

行色秋将晚,交情老更亲。天涯喜相见,披豁对吾真。(《奉简高三十五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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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适很简慢,杜甫还能写出这样热情洋溢的诗,是说不过去的。761年人日,高适写了一首著名的诗寄到草堂:

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

一卧东山三十春,岂知书剑老风尘。龙锺还忝二千石,愧尔东西南北人!(《人日寄杜二拾遗》)

这首诗有很强的沧桑感和漂泊感,写出了地位悬殊的两个人的同情,没有客气假象,是一首打动过对方的好诗。杜甫在漂泊湖湘时重新翻出这首诗,追酬道:

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

今晨散帙眼忽开,迸泪幽吟事如昨……(《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

不过,杜甫与高适的交情总体而言是比较矜持的,而不是亲密的。这从一件事上可以看出来。那就是762年,高适任成都尹,照理说两人的关系应该有进一步发展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杜甫因送严武去了绵州,接着举家迁往梓州,依托梓州刺史兼东西川留后章彝去了。

对杜甫来说,高适可亲的程度还不如这个章彝。虽然这个章彝是个飞扬跋扈的武人,是个饱受争议的人物,但杜甫在他那里不感到拘束。杜甫为他写了不少的诗,就集中所见,在题上或注中标明者就有十一首之多。

为什么对高适,杜甫显得拘谨呢?郭沫若说,只须想到唐玄宗和唐肃宗父子之间的矛盾便可迎刃而解了。经过安禄山叛变之后,高适和李白、杜甫已经站在敌对者的方面。高适是肃宗一边的人,李白和杜甫是靠近玄宗的。(《李白与杜甫》)对李白可以这样说,对杜甫不可以这样说。杜甫在玄宗朝并未获得实际的官职,怎能因为他靠近房琯,就把他说成玄宗的人呢。

其实,世上交情的深浅,取决于双方的默契。杜甫对高适,当然是一往情深的。高适呢,他虽然将杜甫视为诗友,但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杜甫的价值。他认识杜甫时,在诗坛已是人五人六,《河岳英灵集》上就选了他十三首诗,与王维(十五首)、王昌龄(十六首)相差无几,而这本盛唐名家诗选中,尚未收杜甫的诗。十五年过去了,高适本应该对杜甫刮目相看,但他并没有刮目相看。而杜甫对高适的态度,却比过去更加敬畏。

杜甫在成都有一首《宾至》,诗云:

幽栖地僻经过少,老病人扶再拜难。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

竟日淹留佳客坐,百年粗粝腐儒餐。不嫌野外无供给,乘兴还来看药栏。

这首诗写得客客气气,与《客至》(舍南舍北皆春水)的真情流露形成鲜明对照的。有人认为这首《宾至》是写高适造访草堂的,因为高杜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客客气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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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杜甫与严武

杜甫在成都所遭遇的几任长官中交情最深的是严武。

严武(726~765)是华阴(今属陕西)人,杜甫在行在为左拾遗时,严武与之同列,又比他小十四岁,是杜甫的倾慕者。在政治上,严武与杜甫同是与房琯接近的人,也因房琯的失败而遭受挫折。不同的是,严武被贬为巴州刺史,处分较轻,且不久就恢复了他的宦海航程、一帆风顺。在草堂落成那一年(762)十二月,严武由绵州刺史升任成都尹兼御史大夫。这不能不使杜甫感到意外的惊喜。

严武一到成都,就带着小队人马,拜访草堂:“元戎小队出郊坰,问柳寻花到野亭。”(《严中丞枉驾见过》)有时还亲携酒馔,竹里行厨,花边立马,一点也不矜持。严武对杜甫不仅在生活上照顾,而且在政治上予以关心,赠诗道:“莫倚善题鹦鹉赋,何须不著鵔鸃冠。”(《寄题杜二锦江野亭》)

宝应元年(762)年玄、肃父子相继去世,严武奉命监修山陵,七月入朝。杜甫亲送至绵州,由此也可见二人的亲密。徐知道兵变,逾月而定。高适任成都尹,杜甫转赴梓州依靠章彝,就在这个时候。

广德元年(763)杜甫作《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第二年(764)携家往阆州,正拟由水路南下出峡,三月闻严武再任东西川节度使,杜甫十分欣喜,于是举家重返成都草堂。

常苦沙崩损药栏,也从江槛落风湍。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三年奔走空皮骨,信有人间行路难。(《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

这次严武回到成都,给杜甫弄到了一个头衔——节度使署中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从六品)、赐绯鱼袋,于是杜甫才有了一个“工部”的头衔。这在看来无关紧要,然而对当事人来说,有和没有是大不一样的。

至于幕府那份工作,对杜甫来说并不愉快,他和同僚相处得不好,很快辞去了幕府的工作。但杜甫还是非常看重“工部员外郎”这个头衔的,在诗中不断地提到“省郎”、“台郎”、“朱绂”、“纱帽”、“绯鱼”等字面。

然而,人生无常。就在杜甫作了工部员外郎的第二年(765),严武英年早逝。杜甫悲痛之余,归心似箭,五月即携家离开成都。

杜甫滞留三峡时,作《八哀》诗,将严武与王思礼、李光弼、张九龄等同列,比以诸葛亮、文翁,表现出由衷的敬爱。同样性质的诗还有《诸将》之五。用冯至的话说:“这对于在史书里并没有得到多少好评的严武,是一种无上的光荣。”(《杜甫传》125页评《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诗)

锦江春色逐人来,巫峡清秋万壑哀。正忆往时严仆射,共迎中使望乡台。

主恩前后三持节,军令分明数举杯。西蜀地形天下险,安危须仗出群材。(《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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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杜甫歌咏成都

“五载客蜀都,一年居梓州。”(《去蜀》)杜甫在成都实际居住时间为三年零九个月,加上其间在梓州、阆中等地云游的一年零八个月,跨七个年头。实际上是五年多。

杜甫在成都,受到了几任成都长官的关心,生活相对安定。甚至产生“卜宅从兹老,为农去国赊”(《为农》)的想法,有点“来了就不想走”的意思。当然,这也不能太认真,因为有些诗句是相互抬杠的,如《奉送严公入朝十韵》就有“此生那老蜀,不死会归秦”之句。

《旧唐书·杜甫传》说:“甫于成都浣花溪里种竹植树,结庐枕江,纵酒啸咏,与田夫野老相狎荡,无拘检。”将杜甫在成都的生活,说得十分悠游。可能够不全面,但你不能说他毫无根据。不曾有那一个城市像成都那样,带给杜甫那么多惬意的感受。

杜甫刚到成都,写过一首《成都府》的五古,那首诗对成都还有一点排斥,充满去国怀乡的忧思。只有“喧然名都会,吹箫间笙簧”是写观感的,完全找不到感觉。但草堂一落成,杜甫就找到了感觉,于是佳作联翩而出,就是“锦城丝管日纷纷”(《赠花卿》)那首诗,就比“喧然名都会”两句好得多。它的妙处在于,不作讽刺诗读,实在是对成都的一种赞美,很有兴会。与草堂有关的诗都写得很好,为公元八世纪的成都和锦江的一幅幅珍贵的写真: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

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江村》)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餐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

 

去郭轩楹敞,无村眺望赊。澄江平少岸,幽树晚多花。

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水槛遣心》)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春夜喜雨》)

这些诗与杜甫以往的名篇如《兵车行》《丽人行》《前出塞》《后出塞》《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春望》《月夜》《羌村三首》《北征》《三吏三别》等等,完全不同。在沉重以外,有了轻逸。

“自古文人多入蜀”,杜诗今存一千四百多首,有一千首以上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即到成都以后才写的,有不少诗可以称为王冠上的明珠。如果杜甫没有到过成都,当然也就不可能到梓、阆和夔州,那他最后十年的写作又将如何,不可想象。

当然,杜甫回首往事,有很强的挫败感。这表现在以《蜀相》为题材的一系列诗作中。然而,作为一个诗人,他的关注并不局限于个人的不幸,而是把这种不幸和国家人民的命运联在一起。即使轻逸,依旧沉郁顿挫(此辞首见杜甫《雕赋》的表文,“沉郁”指内容的深厚,“顿挫”指行文的跌宕)。

杜诗的魅力特别表现在善于将对时局的忧伤和对宇宙人生的感喟熔铸在精练的七律中,造成一种苍凉而阔大的意境,具有崇高的美——这种诗美造极于夔州诗,而在成都诗中已见端倪:

清秋幕府井梧寒,独宿江城蜡炬残。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宿府》)

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登楼》)

“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是杜甫献给成都的最好的诗句,比李白的“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好得多。

成都,圆了杜甫的草堂梦。草堂虽好,挡不住八月的秋风。公元761年秋天的那个夜晚,杜甫做了一个广厦之梦。他说,只要能实现这个梦,自己甘愿献出草堂和生命——我们应该相信诗人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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