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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将禁止投资人同时在几个众筹平台投资?

 方珺逸 2015-11-07

众筹家头条

近日,作为新《证券法》修订案起草组组长吴晓灵在一场公开演讲中透露:新《证券法》很可能会对投资人的投资总额有限制,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公开演讲中表示,新《证券法》或将在下月进入二审。而关于股权众筹方面,吴晓灵提到了以下内容。

小额股权众筹豁免注册

“为了让小额投资者更好地筹措资金,如果小额的大众发行承担风险比较小,不会对投资人产生过大损害,也可以豁免严格的监管。”吴晓灵说。在早前众筹家对美国JOBS法案第三章的讨论中,众筹家已提到美国对股权众筹的全面放行,JOBS法案第三章已放开股权众筹对小投资者的若干限制,新《证券法》或将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但关于小额的划定,吴晓灵有以下表述:“必须是小额,具体金额还没有确定;投资额必须少,不能超过资产一定比例。

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

吴晓灵表示:“虽然我国没有明确的资产统计,但很可能会对投资人的投资总额有限制,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即使项目失败,也不会影响投资人的生活。”

笔者认为,股权众筹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的说法有多种解读,以及是否会在新《证券法》中被采纳还是个遥远的事情。但回看A股市场,多年来的“一人一户”也是在今年上半年才放开为20个账户,那么“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在现阶段并非不可理解和接受。

但这一切最终如何,仍需新《证券法》落地,让我们抓紧时间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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