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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免疫功能低下者疫苗接种:IDSA 指南

 无心的尘埃 2015-11-08

美国感染性疾病学会(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America,IDSA)发布了2013 年免疫功能低下者疫苗接种临床实践指南,旨在减少免疫功能低下者疫苗接种可预防感染的发病率。相关内容于2014 年2 月发表在《临床传染病》(Clin Infect Dis)杂志上。


免疫功能低下者的疫苗接种非常重要,因为这类人群的疫苗接种可预防感染发生风险增加。这类人群由于频繁接触医疗环境,其暴露于病原体的风险也显著增加;然而,其疫苗接种率却很低,部分原因是临床医师提供了关于这类人群进行疫苗接种安全性、疗效和禁忌证的不充分或不准确信息。


IDSA 标准和实践指南委员会召集12 位专家组成指南制定小组,制定免疫功能低下者免疫接种指南。专家组基于IDSA 临床实践指南制定手册,采用建议的评定、制定和评估分级(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GRADE)方法评价证据质量和推荐等级。该指南将推荐等级和证据质量分为强建议、高质量证据,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强建议、低质量证据,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弱建议、高质量证据,弱建议、中质量证据,弱建议、低质量证据和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8 个等级。


该指南旨在为免疫功能低下者的疫苗接种提供指导,指南覆盖的患者群包括:先天性免疫缺陷、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肿瘤、实体器官移植(如肾脏和肝脏)、干细胞移植、慢性炎症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克罗恩病)、镰状细胞病和无脾症、人工耳蜗植入和脑脊液渗漏等患者。


该指南主要对以下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疫苗接种职责建议


Ⅰ. 谁负责为免疫功能低下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疫苗接种?


1. 为免疫功能低下者进行治疗的专科医师和初级保健提供者,应为免疫功能低下者进行恰当的疫苗接种(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2. 为免疫功能低下者进行治疗的专科医师和初级保健提供者,应为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进行恰当的疫苗接种(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疫苗接种时机建议


Ⅱ. 对于计划启动免疫抑制治疗的免疫功能低下者,应何时进行疫苗接种?


3. 如有可能,应在计划启动免疫抑制剂治疗前进行疫苗接种( 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4. 对于活疫苗,应在启动免疫抑制剂治疗前至少4 周接种,应避免在启动免疫抑制剂治疗2 周内接种(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5. 对于灭活疫苗,应在启动免疫抑制剂治疗前至少2 周接种(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疫苗接种建议


Ⅲ.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可为其安全地接种哪些疫苗?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接种疫苗后,有何注意事项?


6. 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每年对儿童和成人或旅行者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免疫功能正常者),可接种灭活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7. 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年龄≥6 个月),每年应接种流感疫苗。他们应该接种:

(a)灭活流感疫苗(IIV;强建议,高质量证据);

(b)对于身体健康、未妊娠、年龄为2~49 岁人群,可接种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强建议,低质量证据)。但与下列免疫功能低下者居住在一起的成员应除外:移植后2个月内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或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或患有严重联合免疫缺陷(SCID)。对于上述人群,不可接种LAIV,若接种LAIV,其在接种疫苗7 d 内应避免与免疫功能低下者接触(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8.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健康家庭成员(免疫功能正常者),可接种下列活疫苗:麻疹、腮腺炎和风疹(MMR)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2~7 月龄婴儿接种轮状病毒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水痘疫苗(VAR,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和带状疱疹疫苗(ZOS,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上述人群也可以安全地接种下列疫苗:黄热病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和口服伤寒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9.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成员,不应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10. 对于免疫功能极其低下者,其应避免处理已接种轮状病毒疫苗婴儿的尿布,直至婴儿接种疫苗后4 周(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11. 对于接种VAR 或ZOS 疫苗后发生皮肤损伤人群,在其皮肤损伤康复前,免疫功能低下者应避免与其接触(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国际旅行疫苗接种建议


Ⅳ. 对于计划进行国际旅行的免疫功能低下者,应该接种哪些疫苗?


12.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对于计划进行国际旅行的免疫功能低下者,可接种灭活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13.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通常不能接种黄热病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若计划到黄热病流行地区旅行,下列发生HIV 感染、免疫功能轻微低下者,可考虑接种黄热病疫苗:

(a)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 个/mm3 的无症状HIV 感染成人( 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b)CD4 T 淋巴细胞计数≥15 个/mm3 的无症状HIV 感染、9 月龄至5 岁儿童(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14. 虽有一些例外,如某些患者(如某些HIV感染患者接种黄热病疫苗和MMR 疫苗)(见建议13 和HIV 感染成人、青少年和儿童疫苗接种建议)和某些HSCT 患者(见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疫苗接种建议),可接种活疫苗,但免疫功能低下者不能接种活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免疫功能低下者水痘和带状疱疹疫苗接种建议


VAR 疫苗


Ⅴ. 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计划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可以接种VAR 疫苗吗?


15. 对于对水痘无免疫力的免疫功能正常者(如适龄水痘疫苗接种、血清学检查示有免疫力、临床医师确诊为水痘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实验室检查证实水痘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可在启动免疫抑制治疗前至少4周接种VAR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16. 若开始免疫抑制治疗前时间较长,年龄≥13 岁者应间隔4 周以上、年龄为1~12 岁者应间隔至少3 个月接种2 剂量VAR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17. 对于免疫功能极其低下者,不应接种VAR疫苗。然而,对于某些患者,如发生HIV 感染但无严重免疫抑制或合并原发性免疫缺陷病但有T-细胞介导的免疫力,如原发性补体缺乏或慢性肉芽肿病(CGD)患者,应间隔3 个月接种2 剂量VAR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18. 对于对水痘无免疫力(见建议16)、长期接受低剂量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考虑接种VAR 疫苗(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19.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可接种VAR 疫苗,不应接种麻疹、风疹、腮腺炎和水痘四联疫苗(MMR + VAR)(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Ⅵ. 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计划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带状疱疹疫苗吗?


20. 对于年龄≥60 岁者,可在启动免疫抑制剂治疗前至少4 周接种ZOS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21. 对于年龄为50~59 岁发生水痘患者[ 如有水痘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史患者或水痘- 带状疱疹病毒(VZV)血清学反应阳性、先前未接种过VAR 疫苗患者],可考虑在启动免疫抑制治疗前至少4 周接种ZOS 疫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22. 对于接受能够诱导轻度免疫抑制治疗的年龄≥60 岁患者,应接种ZOS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23. 对于免疫功能极其低下患者,不应接种ZOS 疫苗(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免疫功能低下者流感疫苗接种建议


Ⅶ. 免疫功能低下者可以接种流感疫苗吗?


24. 对于年龄≥6 月龄免疫功能低下者,建议每年接种IIV 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除外尽管接种IIV 疫苗不会出现不良反应、但仍无应答者,如6 个月内接受强化化疗者(强建议,低质量证据)或接受抗B 细胞抗体治疗者(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25.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不应接种LAIV 疫苗(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患者疫苗接种建议


Ⅷ. 合并原发性(先天性)补体缺乏患者可以接种哪些疫苗?


26.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合并原发性补体缺乏者可以接种所有常规疫苗,疫苗接种无禁忌(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27. 对于下列合并原发性补体缺乏者:

(a)对于2~5 岁患者,若其在24 月龄前已接种过3 剂量肺炎球菌联合疫苗(PCV) [7 价PCV(PCV7)或PCV13,可接种1 剂量PCV13;若其在24 月龄前已接种过≤2 剂量PCV7 (PCV7 或PCV13),可接种2 剂量PCV13(间隔8 周)(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b)对于合并经典途径(C1、C2、C3、C4)或替代途径补体缺乏或严重甘露糖结合凝集素(MBL)缺乏、未接种过PCV13 的6~18 岁患者,可接种单剂量PCV13(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c)对于合并经典途径(C1、C2、C3、C4)或替代途径补体缺乏或严重MBL 缺乏、未接种过PCV13 的≥19 岁患者,可接种单剂量PCV13(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对于已接种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的患者,可在接种末剂量PPSV23后至少1 年接种PCV13(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28. 对于合并早期经典途径(C1、C2、C3、C4)或替代途径补体缺乏或严重MBL 缺乏的年龄≥2岁患者,可在接种PCV13后至少8 周接种PPSV23(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29. 对于合并原发性补体缺乏者,可接种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对于6周至18 月龄患者,可在2、4、6 和12~15 月龄时接种4 剂量2 价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和b 型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对于合并原发性补体缺乏的9 月龄至55岁患者,可接种2 剂量4价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MCV4)(9~23 月龄患者接种MCV4-D,2~54 岁患者接种MCV4- D 或MCV4- CRM)。对于年龄>55 岁患者,若其未接种过MCV4 疫苗,可接种4 价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4);若其已接种过MCV4 疫苗,可接种MCV4。对于9~23 月龄患者,每间隔3 个月接种疫苗;对于年龄≥2 岁患者,每间隔2 个月接种疫苗。MCV4- D 疫苗应该在接种PCV13 至少4 周后接种,因为当同时接种MCV4- D 和PCV7 疫苗时,抗体对某些血清型肺炎球菌的应答降低(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30. 对于合并原发性补体缺乏患者,可每5 年再次接种MCV4 疫苗,未接种MCV4 疫苗的年龄>55 岁患者可接种MPSV4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Ⅸ. 合并吞噬细胞功能缺陷患者(如CGD、白细胞黏附缺陷、Chediak –Higashi 综合征)可接种哪些疫苗?


31.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合并吞噬细胞功能缺陷患者可以接种所有灭活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2~5 岁儿童可接种PCV13 疫苗(建议27a,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32. 对于合并吞噬细胞功能缺陷的年龄≥6 岁患者,可接种PCV13 疫苗,除外CGD 患者,除非CGD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建议27b 和27c,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33. 对于合并吞噬细胞功能缺陷的年龄≥2 岁患者,可在接种PCV13 疫苗后至少8 周接种PPSV23 疫苗,并可在5 年后接种第2 剂量PPSV23疫苗,除外CGD 患者,除非CGD 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34. 对于合并吞噬细胞功能缺陷的患者,不可接种活细菌疫苗,如卡介苗(BCG)或口服伤寒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35. 对于合并CGD 患者及合并先天性或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可接种活病毒疫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36. 对于合并白细胞黏附缺陷和细胞毒性颗粒释放缺陷(如Chediak–Higashi 综合征、XIII 因子缺乏、吞噬细胞功能缺陷50% 或其他不明的吞噬细胞功能缺陷)患者,不可接种活病毒疫苗( 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Ⅹ. 对于因先天性免疫缺陷导致细胞因子生成和(或)应答或细胞活化缺陷[如,干扰素γ /白细胞介素- 12(IFN- γ /IL-12)通路缺陷]的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37.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对于因先天性免疫缺陷导致细胞因子生成和(或)应答或细胞活化缺陷的患者,可接种所有灭活疫苗(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38. 对于因先天性免疫缺陷导致细胞因子生成和(或)应答或细胞活化缺陷的患者,可接种PCV13 疫苗(建议27a– c,弱到强建议,极低至低质量证据)。


39. 对于因先天性免疫缺陷导致细胞因子生成和(或)应答或细胞活化缺陷的患者,其能否接种活疫苗,应咨询专家意见(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40. 对于合并IFN-γ/IL- 12 通路缺陷的患者,不可接种活细菌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41. 对于合并IFN(IFN- α 或IFN- γ)生成缺陷的患者,不可接种活病毒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Ⅺ. 轻度抗体缺乏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42.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对于合并免疫球蛋白(Ig)A 缺乏或特异性多糖抗体缺乏(SPAD)患者,若其免疫系统的其他补体水平正常,可常规接种所有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43. 对于合并SPAD或运动失调性毛细血管扩张症的儿童,可接种PCV13 疫苗(建议27a– c,弱至强建议,极低至低质量证据)。年龄≥2 岁患者可在接种PCV13 后至少8周接种PPSV23 疫苗,并可在5 年后接种第2 剂量PPSV23(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44. 对于合并轻度抗体缺乏患者,监测其接种疫苗后的应答情况有助于评估免疫功能低下程度(弱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45. 对于IgA 缺乏患者,可接种OPV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Ⅻ. 对于合并严重抗体缺乏、并且正在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46. 对于合并严重抗体缺乏、并且正在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患者,不可常规接种灭活疫苗,除外IIV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a)对于疑有严重抗体缺乏患者,在开始免疫球蛋白治疗前可接种所有灭活疫苗,接种后应评估其免疫应答情况(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47. 对于合并严重抗体缺乏和残留抗体生成的患者,可接种IIV 疫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48. 对于合并严重抗体缺乏患者,不可接种活IIV 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49. 对于合并严重抗体缺乏患者,不可接种活疫苗( 除外OPV)( 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ⅩⅢ. 对于合并联合免疫缺陷的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50. 对于疑有联合免疫缺陷的患者,在开始免疫球蛋白治疗前可接种所有灭活疫苗,接种后应评估其免疫应答情况(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a)对于合并联合免疫缺陷、并且正在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患者,不可常规接种灭活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51. 对于合并联合免疫缺陷和残留抗体生成的患者,可接种IIV 疫苗(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52. 对于合并部分迪格奥尔格综合征(pDGS)的患者,应评估其免疫系统情况,并评估淋巴细胞亚群和促细胞分裂原应答性,以明确其能否接种活病毒疫苗。对于CD3T 淋巴细胞计数≥500 个/mm3,CD8 T 淋巴细胞计数≥200 个/mm3、促细胞分裂原应答正常者,可接种MMR 和VAR 疫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53. 对于合并SCID、DGS、CD3 T 淋巴细胞计数<500 个/mm3的患者,以及合并其他联合免疫缺陷、相似的CD3 T 淋巴细胞计数、Wiskott – Al?drich 综合征、X 连锁淋巴组织增殖性疾病和易发生嗜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家族性疾病的患者,应避免接种所有活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HIV 感染成人、青少年和儿童的疫苗接种建议


ⅩⅣ. 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哪些灭活疫苗?


54. 根据CDC 每年对成人和儿童更新的疫苗接种程序建议,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下列灭活疫苗:IIV 疫苗(强建议,高质量证据),年龄<2 岁患者可接种PCV13 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Hib)疫苗(强建议,高质量证据),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DTaP)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破伤风类毒素、减白喉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Tdap)疫苗(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破伤风类毒素、减白喉类毒素(Td)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乙型肝炎(HepB)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甲型肝炎(HepA)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IPV)疫苗( 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11~26 岁女性及男性可接种4 价乳头瘤病毒(HPV4)疫苗(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55. 对于年龄≥2 岁的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PCV13 疫苗(建议27 a–c,强建议,低至中等质量证据)。


56. 对于下列人群,均可接种PPSV23 疫苗:年龄≥2 岁、已接种PCV疫苗的HIV 感染儿童(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个/mm3的HIV 感染成人(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以及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个/mm3的HIV 感染成人患者(弱建议,低质量证据)。PPSV23疫苗应该在接种PCV13 疫苗后至少8 周接种,并可在5 年后接种第2 剂量(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57. 对于59 月龄以上、未接种Hib 疫苗的HIV 感染儿童,可接种1剂量Hib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对于HIV感染成人,不建议接种Hib 疫苗(弱建议,低质量证据)。


58. 对于11~18 岁HIV 感染儿童,可接种2剂量MCV4 疫苗(间隔2个月)(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若在11 或12 岁时未接种2 剂量MCV4 疫苗,可在16 岁时接种1 剂加强剂量(第3 剂量);若在13~15 岁时未接种2 剂量MCV4 疫苗,可在16~18 岁时接种1 剂加强剂量(强建议,低质量证据)。若2~10 岁HIV 感染儿童已接种MCV4 疫苗,因为其存在发生脑膜炎球菌疾病的危险因素,应再接种2 剂量MCV4 疫苗(间隔2 个月),5 年后可接种1 剂加强剂量(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59. 对于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HepB 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对于成人(弱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和青少年(弱建议,低质量证据),可考虑

接种大剂量HepB 疫苗(40 μ g/剂)。接种疫苗1~2 个月后,应评估有无抗- HBs(HepB 表面抗原抗体)(强建议,低质量证据)。若接种疫苗后,未达到抗- HB 水平≥10 mIU/mL,可再次接种3 剂量HepB 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替代方案为,测量抗- HBs 水平后接种1 剂量HepB 疫苗),对于儿童,可接种标准剂量(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或大剂量(40 μ g;弱建议,低质量证据);对于青少年和成人,可接种大剂量(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60. 对于年龄≥12 岁的HIV 感染者,初种可接种3 剂量含20 μ g HepB 表面抗原(HBsAg)的HepB疫苗结合HepA 疫苗(HepA – HepB)(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61. 对于已接种OPV的HIV 感染儿童,可接种共4 剂量OPV 联合IPV 疫苗,这已在国际上得到认可(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62. 对于HIV 感染女性,建议接种HPV4 疫苗超过接种2 价人乳头状瘤病毒(HPV2)疫苗,因为接种HPV4 疫苗能够预防生殖器疣(强建议,低质量证据),尽管尚无两种疫苗预防宫颈发育不良效果差异数据。


ⅩⅤ. HIV 感染患者可以接种活疫苗吗?


63. 根据无HIV 感染婴儿疫苗接种程序,HIV暴露或感染婴儿可接种轮状病毒疫苗(强建议,低质量证据)。


64. HIV 感染患者不可以接种LAIV 疫苗(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65. 对于下列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MMR 疫苗:无明显免疫抑制、病情稳定1~13 岁患者(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对麻疹无免疫力、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个/mm3 的患者(弱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66. 对于CD4 T 淋巴细胞比例<15% 的HIV 感染儿童,以及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 个/mm3 的年龄≥14 岁HIV 感染者,不应接种MMR 疫苗(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67. 对于HIV 感染患者,不可接种4 价MMR-水痘(MMRV)疫苗(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


68. 对于下列对水痘无免疫力、临床病情稳定的HIV 感染患者,可接种VAR 疫苗:CD4 T 淋巴细胞比例≥15% 的1~8 岁患者( 强建议,高质量证据),CD4 T 淋巴细胞比例≥15% 的9~13 岁患者(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以及CD4 T 淋巴细胞计数≥200 个/mm3 的≥14 岁患者(强建议,极低质量证据),2 剂量之间应间隔至少3 个月(强建议,中等质量证据)。


癌症患者疫苗接种建议


ⅩⅥ. 癌症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疫苗接种建议


ⅩⅦ. HSCT 供者和受者在移植前可接种疫苗吗?


ⅩⅧ. 接受HSCT 后成人和儿童可接种哪些疫苗?


实体器官移植受者的疫苗接种建议


ⅩⅨ. 对于实体器官移植候选成人和儿童以及活体器官供者,移植前可接种哪些疫苗?


ⅩⅩ. SOT 受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慢性炎症疾病患者的疫苗接种建议


ⅩⅩⅠ. 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慢性炎症疾病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ⅩⅩⅡ. 无脾或镰刀细胞疾病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合并解剖学缺陷、有发生感染危险患者的疫苗接种建议


ⅩⅩⅢ. 对于有耳蜗植入物、先天性内耳发育不良、持续性脑脊液渗漏至口咽或鼻咽部的患者,可接种哪些疫苗?


略,(需全文PDF,请回复此微信与《大查房》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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