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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有点落伍了”

 圆角望 2015-11-13

沈东子(桂林)·零度漂流

193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这在当时是一件很出人意料的事。诺奖自1900年开始颁布,30年过去了,一直是美国作家心中的痛。评委都是瑞典人,自然更倾向于欧洲作家,获奖者也一直在欧洲游荡,不是英国就是法国,不是德国就是意大利,连挪威、比利时、瑞典都走了一圈,就是不给美国人。况且评委对英语文学也很挑剔,那时候推崇高尔斯华绥、吉卜林,因此虽然刘易斯的小说在美国受欢迎,但连他自己也觉得,距离诺奖还很遥远。

美国本土作家也不看好他,安德森说刘易斯的作品有太强的政治倾向性,过于同情底层小人物,用小人物的悲伤掩盖小人物的弱点。海明威说乔伊斯和庞德要更优秀,比刘易斯强过十倍不止。一些文学编辑则列出了一串美国作家的名字,说女作家伊迪丝·华顿、小说家福克纳,还有剧作家奥尼尔,都比刘易斯更有分量。刘易斯虽说心高气傲,曾说过酒话,扬言自己是当今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但他心里也明白,自己虽然优秀,但绝不是唯一。

上面罗列的那几个美国作家,他倒是看不上,但他觉得德莱塞、海明威和薇拉·凯瑟很厉害,要说得诺奖,那三个人应该排在自己前面。德莱塞不消说,一本《嘉莉妹妹》,一本《美国悲剧》,奠定了其在美国文学史的地位,德公德高望重,当时任美国作家协会主席;海明威虽然才三十出头,但风头强劲,已经出版《太阳照常升起》和《永别了,武器》,是公认的文坛新星,最要命的是,这个年轻人已开始掌握现代主义创作技巧,这是刘易斯望尘莫及的;还有薇拉·凯瑟,这位女作家成名已久,代表作长篇《哦,拓荒者!》,对大草原生活的描写生动迷人,赢得读书界交口称赞。

可是时势造英雄,瑞典人把第一位获奖美国人的桂冠,戴在了刘易斯的头上。就文学而言,他没有风格,也不属于什么流派,但是有内容,他写出了城市人的彷徨与悲伤,那年的评委把诺奖给了内容。刘易斯获奖后反而谦虚了,在受奖演说中说:“我知道许多年轻作家在忘我写作,不断创新,跟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有点落伍了。”严酷的事实是,许多作家在获奖后,未能写出更好的作品,刘易斯也是当中的一个,尽管他很努力,又写出了十来部长篇,但读者记得的还是他早年创作的《大街》和《巴比特》。

1951年1月10日,刘易斯在罗马去世,死于饮酒过量。其实在死前十四年,也即1937年,刘易斯就因酗酒导致心脏病发作,住过一次医院。当时为他看病的医生劝他戒酒,他不以为然,说戒掉了酒,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医生警告他:你要么戒酒,要么死掉,自己看着办。他是作家,选择了后者,宁可因酒而去,也不愿戒酒。于是在一次酗酒沉睡后,再也没有醒来,年仅65岁,骨灰撒在老家明尼苏达州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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