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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笔记| 停工停产工资该咋发?

 虹哥的书 2015-11-13




案例介绍

2014年7月,王某与A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月薪4000元,合同期限2年。由于市场行情不好,A工厂全线停产,公司做出停工停产放假通知,从9月份起向所有员工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停产期间,王某一直坚持工作。同年11月份,王某向公司申请辞职并要求补发9、10月的工资共计8000元。公司同意王某的辞职请求,但拒绝为王某补发工资。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定公司补发9、10月的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企业在停产期间,应当支付职工生活费,对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应当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向叶某补发9、10月工资。

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裁定企业对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最低工资,而不是生活费,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对于王某提出的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的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未支持,劳动者在企业停产期间提供的劳动与在企业正常生产时提供的劳动是不同的,仲裁委的裁决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何为停工停产工资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停工停产的局面。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直接关系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本文所讨论的停工停产工资是指,由于在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停工工资。


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标准


(一)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周、1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目前应按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


停工停产时企业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做出停工停产放假安排时,应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征得公司工会同意。

(二)企业停工停产时放假方案和员工工资发放方案最好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处备案。

(三)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四)停工停产期间,如企业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仍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五)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力恢复生产,如无法恢复正常经营时,应当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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