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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支付赔偿金开除员工为啥不行?

 职场叨姐 2022-02-10

今天一早打开微信就看到学生冒冒紧急求助,事情是这样的。冒冒是it公司的hr,两个月前公司招聘了一名文案编辑,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公司各种文本、文案的撰写。老板在面试该名编辑的时候被金光闪闪的文凭、证书打动,直接让冒冒按照无试用期入职。结果,两个月过去了编辑虽然能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但工作质量却无法让老板满意。老板找冒冒让她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赔钱也要让她走,说什么也不留她在公司了。冒冒找到编辑协商,编辑也是一脸无辜:“你说我哪里做的不好,我改还不行吗?但是什么都不说,直接让我走肯定不行。”冒冒语重心长地告诉编辑:“亲,你现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支付的是赔偿金。你就算是去仲裁,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赔偿金了,你还纠结啥?”编辑有点发懵但还是要考虑考虑,第二天给答复。谁知道第二天,编辑一口咬定:“就是不走,给赔偿金也不走,实在不行就去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下冒冒直接蒙圈,于是她在微信中问我:“老师,公司都支付赔偿金了还不能开了她?”

之前我们已经一再强调过劳动争议中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今天不再赘述。赔偿金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的,是补偿金的双倍。因此,有些hr和老板认为退一万步、实在不行,我支付赔偿金让员工走人。也就是前面冒冒公司的情况,但实际中就算老板有钱任性支付员工赔偿金也还真未必能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会酱紫呢?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如果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只有在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赔偿金不是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灵丹妙药”,有钱也不能任性。所以,冒冒的公司没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没有保留员工因不胜任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证据也没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证据,就直接想用钱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无法实现。而且,如果冒冒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出勤上班,还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

【法律法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案例】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判继续履行

       王某于2005年2月进入H公司岗位为送货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13年2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11月,H公司打算将送货工作外包给其他劳务公司,与王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王某予以拒绝。2015年2月9日,H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不服H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于2015年3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H公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在审理案件中查明,H公司没有提供足以证明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仲裁委裁决撤销H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决定,H公司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

案例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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