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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史

 f4956 2015-11-14

第五章  隋唐时期的乌兰察布


第一节    隋朝时期的乌兰察布地区

        一、突厥人进入乌兰察布地
        突厥是铁勒族的一支,铁勒的祖先是战国、秦汉时期的丁零,魏晋南北朝时的敕勒。敕勒在进入隋唐后被称作铁勒。突厥之名最早见于《周书》卷二十七《宇文测传》。突厥人起源于准噶尔盆地以北,5世纪时突厥人成了柔然的奴隶,被迫迁往金山(今阿尔泰山),柔然人称他们为“锻奴”。因金山形如兜鍪(即防御兵刃的盔帽),当时俗称兜鍪为“突厥”,突厥人因以“突厥”为号。突厥人逐步摆脱了柔然奴隶主的束缚,发展锻冶(打铁)业,与西魏边境及西域各国互市,力量壮大起来,占领了原柔然的全部疆土。突厥是继匈奴、鲜卑之后,崛起在中国北部的又一个强盛游牧民族。他们是以“畜牧为事,随逐水草,不恒厥处,穹庐毡帐,被发左衽,食肉饮酪,身衣裘褐,贱老贵壮”的一个纯游牧民族。经过数十年的征战,到552年(西魏废帝元年)正月,突厥首领土门出兵攻击柔然,“大破之于怀荒北(今乌兰察布丰镇市北)”。柔然可汗阿那瓌兵败自杀,使得柔然国家名存实亡。“土门遂自号伊利可汗,犹古之单于也。号其妻为可贺敦,亦犹古之阏氏也。”设牙帐(汗庭在于都斤山,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的杭爱山之北山),始建突厥汗国。533年土门可汗死,子科罗立,号乙息记可汗。不久科罗死,弟燕都俟斤立,号木杆可汗。他在位长达20年,灭柔然,破口厌  哒,征契丹,联合中原王朝征服吐谷浑,北并黠戛斯。
        突厥建立起东至辽海(今辽河一带)西至西海(今里海),南至阴山,北至北海(今贝尔加湖)的大汗国,几乎尽有今内蒙古高原。这说明突厥已进入今乌兰察布北部。与隋朝南北对峙,突厥汗国的阶级关系为,可汗是国家的最高首领,汗系是阿史那氏,与其有姻亲关系的是阿史德氏,两个姓氏构成突厥汗国的最高贵族阶层。按照汗国的管理体制,除可汗统帅全国外,下设小可汗,小可汗也来自阿史那氏,与大可汗为近的血缘关系,地位高,权力也大。小可汗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拥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在突厥汗国的社会中形成“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勒),次保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为二十八等,皆代袭焉 ”的官僚体制,由大小贵族和各级官吏构成突厥社会的统治阶层。被统治阶层包括平民、属部与奴隶。突厥汗国的刑法为:“反叛、杀人者皆死,淫者割势而腰斩之,斗伤人目者偿之以女,无女则输妇,损折支体者输马,盗者偿千倍。”在隋朝初期,今乌兰察布地区阴山以南地区,有隋朝所设置的州郡县区域,又有一部份是隋唐与突厥汗国间缓冲地带。因此,今乌兰察布地区的人口流动性大,居民成份也比较复杂,亦是隋朝与突厥经常发生战争的地区;而今阴山以北则为突厥的牧地。到583年,突厥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东突厥向隋朝请和。585年(隋开皇五年)后,东突厥请求南度漠南,寄居白道川(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地区)。从此,东突厥成为隋朝下属的地方政权,其统治中心南迁紫河镇(和林格尔县境内)。至此阴山以南,明长城以北的内蒙古中南部生活着突厥人,也就说明突厥人开始生活在今整个乌兰察布地区,与原有的已经汉化的鲜卑人和汉族等民族杂居。
        582年(开皇二年)和583年(开皇三年),突厥可汗沙钵略两次入侵隋朝北边。在二次入侵时,隋文帝杨坚命卫王爽等为行军元帅,自幽州至凉州,兵分八路全面出击,打击突厥的犯塞。隋朝的主力军由李充等四将出朔州道,迎击沙钵略可汗亲自率领的突厥军队。今乌兰察布地区是进军的必经之地,而主战场在今大青山的白道川。这场战争以沙钵略可汗失败而告终,而且造成了突厥国内的内战,在内战中突厥西部的达头可汗宣部独立,使突厥汗国正式分袭为东、西突厥。与此同时,阿波可汗在达头可汗的帮助下,又打败沙钵略可汗,控制了原突厥汗国的统治中心——于都斤山一带。而沙钵略能够控制的地区只剩有阴山南北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沙钵略可汗于584年(开皇四年)南下投降了隋朝。从此,东突厥在隋朝的扶持下得以生存。在沙钵略可汗后,其子都蓝可汗时,其势力主要集中在包括今乌兰察布地区在内的漠南,与隋朝为邻。
        599年(开皇十九年),由于隋朝的离间,都蓝可汗与西突厥达头可汗联络,在今乌兰察布市东部与锡林郭勒盟西部的长城下,与居于漠北的另一个东突厥小可汗染干(号称突利可汗)展开大战,染干失败后,只身归附了隋朝。隋文帝见机册立其为启民可汗,并迁其至河南(今鄂尔多斯市)驻牧,又为他筑金河、定襄二城供其居住。同年四月,都蓝可汗与达头可汗犯塞,隋文帝下诏分兵三路出击。其中中路尚书左仆射高颖出朔州道,由上柱国赵仲卿率兵3000人为先锋,与突厥在族蠡山(今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双古城境内)交战七天,突厥大败。隋军又追奔至乞伏泊(今察右前旗黄旗海)大战五日。“会高颖大兵至,合击之,突厥败走。追度白道(呼和浩特市平原),逾秦山(大青山)七百里而还”。
        启民可汗这次战争起到了保护启民可汗的作用。接着在当年冬隋朝又打败了都蓝、达头可汗。史载“自是突厥远遁,碛南无虏庭。”说明碛南东突厥启民可汗的政权,不再是与隋朝对峙的独立政权,而是变成了隋朝直辖的自治政府。碛南即今内蒙古中南部已全部成为隋朝的行政管辖区,启民可汗及其部众驻牧于包括乌兰察布地区在内的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在隋朝的扶持下,这一地区出现了“或入长城,或住白道,人民羊马,遍满山谷”的繁荣景象。601年(仁寿元年),隋文帝与启民可汗展开了北征,取得了胜利。漠北9万人南下降隋,投归启民可汗。接着其他少数民族和漠北各部,也由于达头可汗的逃往青海,都转归于启民可汗的帐下。启民可汗的降隋,进驻今内蒙古包括乌兰察布在内的中西部地区,使隋朝与突厥的传统宗藩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突厥部众与中原百姓免遭战乱之苦,有了一个相对安宁的生活、生产环境。更为重要的是突厥人接近了中原地区,为突厥社会接受中原地区先进文化成分,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地缘基础,包括乌兰察布地区在内的今天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成了突厥和汉族人民并存、交往和民族融合的重要地区。
        二、隋朝对乌兰察布地区的管辖与隋炀帝的北巡
        隋朝建立后,对国家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在中央确立三省六部和九寺制,并健全、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机构。如在管理北方少数民族设置北狄使者,来管理居住在北部边疆包括内蒙古地区的突厥、契丹、奚和室韦诸民族的事务和互市。四方使者各设办事机构,称署。在地方,隋朝废除前代州、郡、县三级行政建制,改为郡、县两级的行政建制。有的郡直接设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来处理如朝贡、互市等边疆民族事务。也就是说,不同民族,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行政建制和方法进行管辖和统治。即在旧有的行政建制基础上,一是设立郡、县二级行政机构管理,二是在对依附隋的突厥人,保留其政权,由中央政府直管,成为一个自治性较大的地方政权。在公元584年(开皇四年)和公元607年(大业三年)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对原有的郡、县重新进行并、改、废、置。
        隋朝时今乌兰察布地区所属郡主要有:
        定襄郡,开皇年间置云州总管府,大业年间废府改定襄郡,郡治大利县,故址在今和林格尔县土城子古城,辖374户,辖区主要包括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以及乌兰察布市西南部分地区。
        马邑郡,隋朝时该郡治所善阳在今山西朔县,辖区包括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以及再往北的丰镇市、察右前旗、集宁区等地。
雁门郡,585年(开皇五年)隋改后周肆州为代州,大业年间改称雁门郡,在其辖区北境包括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的部分地区。
        上述三郡的设置,加强了隋朝对今乌兰察布南部地区的有效统治和管理。当时生活在这一带的居民,主要有汉人和汉化的鲜卑人,也包括一些来此屯田、戍边修边墙的中原人。三郡除行使一般的行政职能外,还担负着监视和防备突厥人的特殊职能。
        在今乌兰察布北部地区,采取突厥人的统治和管理形式,确立了隋朝与东突厥的宗藩关系。在政治上,东突厥的可汗、上层贵族由隋朝中央政府册封,并“班历于突厥”,而突厥则将隋朝政权奉为宗主。在经济上,突厥仍然从事游牧业,不需要向隋朝政府纳税,但要向隋朝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贡,贡品多为马匹、畜牧产品与土特产品。双方互开贸易,进行交易。隋朝也将皇室之女嫁与突厥的可汗、贵族为妻,这是继续执行西汉以来和亲政策的具体体现。突厥可汗经常亲自入朝朝贡或觐见,隋朝也经常派使臣到突厥牙帐或牧地赐物或传旨。这样东突厥在内部事务上自治性较大,但实际上是隋朝政府直辖下的一个自治性较大的地方政权。
        隋炀帝的两次北巡:第一次在607年(大业三年)四月,自京师长安出发,经赤岸泽(陕西境内),然后北上,六月进入榆林郡“猎于连谷”,(连谷在今伊金霍洛旗东南)。其间,启民可汗为迎接隋炀帝的到来,亲自率领突厥贵族,割除道路上的杂草,开辟出一条从榆林北境至其牙帐今辉腾锡勒地区,再向东达今河北的御道。是年八月隋炀帝巡边大军“发榆林,历云中,溯金河,甲士五十余万,马十万匹,旌旗辎重,千里不绝”,浩浩荡荡地向启民可汗牙帐(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地区)行进。历经四天来到启民可汗的牙帐,隋炀帝高兴地接受了启民可汗及突厥大小贵族的献礼和参拜,在宴会上,隋炀帝即席赋诗一首:“鹿塞鸿旗驻,龙庭翠辇回。毡帐望风举,穹庐向日开。呼韩顿颡至,焉耆接踵来。索辫擎膻肉,韦韝献酒杯。何如汉天子,空上单于台”。隋炀帝还赐与了启民可汗、贵族等礼物。皇后对嫁与启民可汗的义成公主进行了看望。返回路线是南下隋长城,“经定襄,入楼烦,次太原”。第二年608年(大业四年)三月,又出巡了五原郡(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隋炀帝的出巡原本是享乐,出塞耀兵,威慑北藩,以安定边疆,从而集中兵力,出兵辽东。但客观上密切了包括今乌兰察布地区在内的内蒙古地区的民族关系,推动了双方经济、文化的交流。
        三、隋末大乱时期的乌兰察布地区
        609年(大业五年),东突厥启民可汗死后,其子咄吉成为可汗,即始毕可汗,经隋朝的扶持,东突厥国力日盛,再不把隋朝放在眼里。这时的隋朝由于连年用兵高丽(今朝鲜),劳役、税赋苛重,民怨载道。在615年(大业十一年)八月,隋炀帝亲率大军巡塞,被东突厥围困雁门。这一年发生的“雁门之围”,虽然后来“解围而去”,但已显示出隋朝的全面衰落。东突厥复振,以今内蒙古为根据地,开始角逐中原。其时隋朝的人民为了躲避战乱和赋役,大量汉族人民北上流亡突厥,隋朝北方出现了豪强割据的状况。在今乌兰察布地区有刘武周的势力,以马邑为根据地,他联合突厥人,在桑干镇大败隋军。其地域北达今察右前旗、集宁、丰镇一带,南抵山西太原附近,西有在突厥支持下的皇帝杨政道,建元天兴。杨政道是隋炀帝萧后及齐王暕之遗腹子,称隋王,“置百官,皆依隋制,居于定襄 ”。今乌兰察布地区处于这两个割据势力的夹缝之中,战乱不断,人民的痛苦状况可想而知了。其时又有李渊起兵太原,与刘武周产生冲突,刘武周为突厥所杀。东突厥的强盛和割据势力的出现加速了隋朝的灭亡。618年(唐武德元年),唐灭隋,中国历史进入了唐朝时期。


第二节    唐朝时期的乌兰察布地区

        一、唐朝对乌兰察布地区的管辖
        618年(武德元年),李渊建立唐朝。因其祖孙三代世袭唐国公,建立的王朝因此称唐朝。唐朝初年,东突厥仍然控制着内蒙古大漠南北,左右着中原政局。630年(贞观四年),唐将李靖帅骁骑3000自马邑进屯恶阳岭(定襄古城南),与东突厥作战。唐太宗在他的《饮马长城窟行》诗中吟道:“都尉反龙堆,将军旋马邑。扬麾氛雾静,纪石功名立。荒裔一戎衣,云台凯歌入。”通过北伐东突厥,使东突厥南部的辖区,包括今内蒙古中南部和华北北部地区的建制消逝。其后唐朝又大举北伐,东突厥汗国灭亡。对数十万南下的突厥降众,唐朝采取了在灵州(今宁夏宁武市一带)与幽州(今北京、天津、蓟县一带)之间设置羁縻府州,就地安置。整个蒙古高原并入了封建唐朝的版图,并把东突厥之地分为6州,左置定襄都督府,侨治宁朔境内,右置云中都督府,侨治朔方境内。这是采取了将突厥属郡划分为较小单位的办法,以便管辖和控制。
        唐朝前期在乌兰察布地区设立州、县,乌兰察布大多数地区属关内的河东道与云州(今山西大同市)管辖。云州辖境南北490里,辖有今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的南部部分地区。河北道管辖今乌兰察布市东北与锡林郭勒盟西南的部分地区。公元641年(贞观十五年),唐朝又在今乌兰察布地区设置羁縻行政机构,任命突厥人为首领,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唐王朝政策的开明,历史上战胜者对战败者如此的安置很少见,而且将突厥人视为大唐的子民,成为唐帝国诸民族成员的一员,表现出以唐太宗为代表的唐朝统治集团的开明、豁达。自此汉族和突厥杂居的今乌兰察布地区历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650年(永徽元年),唐灭漠北突厥车鼻政权后,大漠南北全部并入唐朝的版图。
        唐前期,今乌兰察布地区地方机构设置,归安北都护府管辖。682年(永淳元年),云中都督府突厥贵族阿史那骨咄纠众反唐,占据黑沙城(今呼和浩特北),自立为颉跌利施可汗,建立起突厥汗国,使管辖今乌兰察布地方的唐朝单于大都护府基本上是名存实亡。718年(开元六年)后,今乌兰察布部分地区又重新归唐朝管辖。其间在今兴和县店子乡到白家营乡置有养马屯戍之地,即今称为黑榆林古城。到唐宪宗元和年间,由于回纥在阴山以北的兴起,建立回纥汗国。唐朝在以前的行政建制州县的基础上,“又于边境置节度,经略使式遏四夷”,对内蒙古中西部地方机构进行了调整,涉及今天乌兰察布境内的有两个机构,即振武节度使和河东节度使。
        振武节度使,统单于都护府、东受降城麟州、胜州,治所在单于大都护府故城,所辖之地相当于今之陕西秃尾河以北,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北部诸旗县,呼和浩特市南部与乌兰察布市的西南部。

1937年(民国26年),在今丰镇市东郊饮马河东岸的薛刚寨遗址中,发现唐朝贵妇的棺葬,出土了大量的随葬金银玉器,有盘、碟、盅、盏、豆、带钩、带饰等和金银宝石头饰。在兴和县出土唐朝时期三足香炉1个;另在该县出土有唐朝铜莲花盘数个。证明了当时唐朝汉族人对该地区的有效管辖。
        河东节度使,统大同军与云中守捉的辖区北境,相当于今乌兰察布市南部与东南部地区,大致约今岱海以东、以南地区。
        二、东突厥、薛延陀在乌兰察布地区的活动
        在唐朝刚刚建立的第二年,即619年(武德二年),东突厥始毕可汗辞世,其弟处罗可汗立。不久处罗可汗卒,其弟即位,为颉利可汗。东突厥汗国一如隋末,继续统辖着包括乌兰察布地区在内的内蒙古地区,控制大漠南北,左右着中原的政局。大汗的牙帐设于漠南。今乌兰察布大部分地区为大汗直辖区域,其他地区由大汗宗亲分驻四方。629年(贞观三年),唐太宗准备大举征伐东突厥,迫使东突厥南境的郁射部投降,今乌兰察布南部并入唐朝。是年八月,唐朝派兵部尚书李靖等率军10余万人,分道出击东突厥,直逼定襄。630年(贞观四年)俘获了隋炀帝皇后萧氏及其孙子杨政道,灭亡了这一割据政权。而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不敢恋战,徙牙帐于碛口(今巴彦淖尔市乌拉山东口),唐朝占据了阴山以南的地区,说明今乌兰察布市阴山南部地区纳入唐朝的统辖范围,阴山北部仍由东突厥汗国统辖。同年东突厥被唐朝所灭。突厥的部众一部分留在漠北的薛延陀汗国,一部分进入西域,而大部分南下降唐或战虏的突厥人,被唐朝就地安置于灵州与幽州之间,设置羁縻府州来管辖。据《资治通鉴》载:“又分颉利之地为六州 ,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众”。其时突厥人继续生活在今乌兰察布地区。
        薛延陀为铁勒的一支,唐初时铁勒等有15部,散居于内蒙古高原北部及准噶尔盆地一带。627年(贞观元年),薛延陀部据阴山之北(包括今乌兰察布市后山地区),遭雪灾,大雪平地数尺,牛马尽死,人大饥。于是在628年(贞观二年),薛延陀首领夷男率部归附了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但时间不长,东突厥已走向衰落,夷男乘机率部暴动,并打败了前来镇压的颉利可汗。唐朝为了稳定北方的局势,册封薛延陀首领夷男为汗,建牙帐于漠北郁都军山下,成立了薛延陀国。其疆域“东至靺鞨,西至西突厥,南接沙碛,北至俱伦水”。说明今乌兰察布地区的阴山以北归薛延陀国管辖。
        641年(贞观十五年),夷男出兵20万度漠南,屯白道川(呼和浩特市境内),据善阳岭(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西南)攻击突厥,突厥的俟利苾可汗的力量不能御敌,只好率部进入隋长城以南,并遣使向唐朝求助。唐太宗派兵援突厥,出击薛延陀,大战于诺真水(今包头市达茂旗艾不盖河一带),唐朝大获全胜,斩首三千余人,掳获五万余人。诺真水之战后,薛延陀南下的主力基本被唐朝消灭。645年(贞观十九年)夷男死后,其子拔灼自立为汗,薛延陀国已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646年(贞观二十年),唐朝发兵大举进攻薛延陀,其时薛延陀的可汗为多尔,多尔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弃国只身逃遁,后被回纥杀死。薛延陀余众拥立夷男兄子吐摩支为汗,因唐朝军队与降唐的其他铁勒兵的追击,吐摩支无力抵抗,自去汗号附唐。薛延陀国自628年(贞观二年)到646年(贞观二十年)灭亡,国存19年。其后,铁勒各部都归附了唐朝。唐太宗设立燕然都护府主管漠北事务,下辖13个羁縻府州,分别由铁勒、薛延陀等各部酋长统领,唐朝统一了整个蒙古高原。
        三、后突厥汗国和回纥人占据乌兰察布地区
        东突厥被唐朝和薛延陀(铁勒一支)推翻,在646年(贞观二十年)后,唐朝又击破薛延陀,统一大漠南北。679年(调露元年)后,生活在漠南的突厥贵族发动了三次武装暴动,终于在682年(永淳元年),建立了后突厥汗国,重新控制了大漠南北,再次雄踞蒙古高原。云州民众为避战祸,多迁徙于朔州。到691年(天授二年),后突厥的默啜可汗继位,拥兵40万,控地万余里,大漠南北原邻近各族皆属之,致使唐朝设置的单于大都护府实际上已不复存在,今乌兰察布地区被后突厥汗国占据。公元745年(天宝四年),后突厥汗国被回纥所灭,“其地尽入回纥”。
        在后突厥灭亡后,南迁的一支回纥人,拥立乌希特勒为乌介可汗,其在名义上仍是各支回纥的可汗。乌介可汗因此,乌介可汗进入漠南“屯天德军境土”后,就上书唐朝皇帝欲求正式册立可汗,并借振武一城以居可汗和太和公主。太和公主即唐穆宗的十妹,唐宪宗之女,公元821年(长庆元年),嫁回纥崇德可汗为妻。839年(开成四年),唐朝振武节度使刘沔和天德军副使石雄出奇兵,破其于杀虎口外的今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西南,降敌数万,获大量辎重。公元840年(开成五年),黠嘎斯攻占回纥牙帐时太和公主被俘,在黠嘎斯护送南下归唐途中被乌介可汗截获,随乌介可汗一并进入漠南。唐朝对乌介可汗的借城要求,以“前代未有此比”为由加以拒绝,但仍遣使抚慰乌介可汗,赈米二万斛,又赐书鼓励乌介可汗规复旧宇。然而,乌介可汗虽有众十万,却是乌合之众。乌介可汗不仅没有退出漠南,进一步南迁至振武辖地,“驻牙于大同军北闾门山”,屡次向唐朝请求粮草,给予赈济。同时又“往来天德、振武之间”,“或侵掠云、朔等州,或钞击羌、浑诸部”。843年乌介可汗率众再次侵逼振武,唐朝追至杀胡山(包头市昆都仑山),回纥死伤万人,投降两万余,唐军迎归太和公主,将降附的两万余人皆分隶诸道。不久,乌介被部下所杀,这支南迁内蒙古的回纥人终于破散。投降唐朝的回纥人,被唐朝分散隶属诸道,进入中原,或成为农民,或成为唐将部下。


第三节   隋唐时期突厥、回纥的社会经济与文化习俗

        一、社会经济状况
        畜牧业:隋唐时期的突厥汗国是由众多的游牧民族和部落组成的,在汗国内部保持着部落聚居的组成形式,仍由原贵族首领统治。在被统治阶层中,除了国内各部落的牧民,还有在战争中掳掠来的大量异族人,他们充当贵族家庭的奴隶,被迫从事家务及各种生产劳动。突厥人在南迁的50多年中,受唐朝影响很大。但游牧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牧养的牲畜以羊、马为主,兼养其他杂畜。羊、马既是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所以“突厥兴亡,惟以羊马为准”。因为游牧生活对自然条件有很强的依赖性,所以一遇灾荒,特别是旱灾的侵袭,他们只好南下,以维持生计。史书记载“突厥雀南下,突厥犯塞之兆也”,说明每当遇到灾年,连鸟类也要南飞度荒,我们从中可看到突厥经济的脆弱性。从事畜牧业的同时,兼有狩猎业,既是一种习武骑射的军事性活动,又可猎获食物,用来补充游牧经济的不足。回纥也是“以畜牧为业,迁徒无常”。回纥与唐朝用马交换绢和茶,再转卖,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作为回纥游牧经济的补充。畜牧经营方式粗放,“种类资给,惟藉水草。”
        农业:在今乌兰察布临近长城的地区,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从中原招募汉酱釉瓶民,突厥等北方游牧民也有一部分人在从事农业生产,这一时期的农业只是作为对畜牧业的补充,规模不大。同时在今乌兰察布地区出现了引清引洪灌溉农田的做法,并有“年谷屡登”“菽粟有余”等记载。互市贸易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每年唐朝用帛数十万匹换取突厥的马匹。780年(建中元年)8月,回纥商人董突被唐朝逐出长安,返回回纥途中在振武留往数月,有纵牧暴残果稼的记载,说明乌兰察布地区西部亦有农业的存在。
        手工业: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发现的唐朝墓葬中发现的陶器、瓷器和麦胡图镇征集的酱釉长颈瓶可略知今乌兰察布地区地区陶瓷业发展的状况。
        商业:唐朝与突厥的商业活动主要在今乌兰察布地区的长城一线设互市进行交换。突厥用畜产品和唐朝交换手工业产品及农产品,是通过互市来进行物物交换。另外还有一种贡赐贸易,也是一项物资交流的商业活动。如隋炀帝北巡至启民可汗牙帐时“赐物二十万段”,而启民可汗则“及主金■各一,及衣服被褥锦■,特勒以下各有差”。回纥时期商业活动比较活跃,回纥向唐朝输出马、牛、羊等畜产品,唐朝向回纥输出绸绢、茶、瓷器、金银饰品等产品。
        二、突厥的文化与习俗
        哲学思想:突厥人最初“不知年历,唯以草青为记”。这种纪年方法基本上与匈奴相同,即一年三祭,春秋转场。其后又采取以动物名称纪年,即从鼠年为一开始,二牛、三虎、四兔、五龙、六蛇、七马、八羊、九猴、十鸡、十一狗、十二猪,每十二年为一周期,循环往复。突厥人认为宇宙与人类的形成是“当上方蓝天,下方暗地创出时,人类之子孙亦于其间创出矣”。突厥人崇拜火,亦敬空气、水、土。可见其已有朴素的唯物宇宙观念。如在《阙特勤碑文》中这样写道:“向东方,向日出之方向;向南方,向日中之方向;向西方,向日落之方向;向北方,向半夜之方向。”并在《必伽可汗碑文》中写有:“向日出之前方,向日中之右方,向日落之后方,向半夜之左方。”这些记载可见其时间和方位的观念,他们已经认识到太阳是旋转的天体,从而有了旋转之观念。
        自然崇拜与宗教:突厥人有敬天拜日的习俗,他们认为“日为神相,天为神名”。天具有神灵、智慧和力量,是万能的。他们把大可汗的出现,战争的胜利,带来吉祥的事等都归功于上天,把天作为保护神来崇敬。因此,突厥人的牙帐、毡房的门东开,接受天神的恩泽,并在每年“五月中,多杀羊马以祭天”。突厥人崇拜狼,把狼作为崇拜的图腾。这是因为在草原上狼是最常见的凶猛、有智慧的动物,也是对人类和畜牧业生产危害最大的动物。因此突厥由惧怕狼到崇拜狼,连突厥在战斗中举的旗帜也为狼头大旗。突厥人在宗教上信奉萨满教。萨满教认为“万物有灵”,天神及各种神灵的存在,天神主宰一切,其他诸神灵各司其职,决定人间的吉凶祸福。能够沟通人与神联系的是萨满,萨满是一定条件下神化的人,通称巫师。凡有大事,必问于巫师。
        生活习俗、语言、艺术:突厥的生活习俗是尚武好兵,居无常处“穹庐毡帐亦为家”,食肉饮酪。以马代步,唐人讲“胡儿八岁能骑马”,说明突厥人从小就开始训练骑马,为提高射猎能力打基础。突厥的发式为辫发,“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被发及辫发之意。《暾欲谷碑》上刻有:“吾人时方居材谷及黑沙。吾人吾彼,以大兽、野兔自给,民众口食无缺”,“饮酪为酒取醉,歌呼相对”。这里的黑沙指今呼和浩特市北的黑沙城。喜穿中原的绢帛制成的衣服,突厥人婚嫁习俗,基本与匈奴相同,盛行一夫多妻制,且无嫡庶之分。男方要在女方家呆一至二年,为女方家服务,然后女方家赠以厚礼,送女儿到男方家。有收继婚制度,即子、弟可妻后母、兄嫂,但长辈不可以收继晚辈。丧葬习俗为火葬与土葬相结合,丧葬仪式十分隆重。人死后停尸于毡帐中,子孙及亲属杀羊马,列于帐前祭奠。亲属骑马绕帐七周,其中一人至帐门前以刀剺面痛哭,血泪交流,反复七次。择日后将尸体及平时坐骑、佩带物品焚之,然后取骨灰,待时而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花叶荣茂”,才能挖坑埋葬。并对生前的武功十分重视,按生前杀人多少,立杀人石,有立石多达千百者。车一般有牛车和马车。语言为突厥语,并创造有自己的文字突厥文。突厥是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第一个创造自己文字的民族。艺术在唐曲中有突厥歌和胡旋舞;另外还有突厥岩画,在察右后旗小当郎忽洞发现有突厥岩画,山羊岩画是其最常见的题材,在突厥岩画中居首要地位,数量最多。在察右后旗号半地的岩画群中有一种马形,呈怀孕的体形,背部低凹,鼓腹。特别有趣的是三花马的形象,将颈上的鬃剪为辫形。将马鬃制成三花是突厥人流行的习惯,这种装饰手法,直到唐初才由突厥传入内陆。
        三、回纥(回鹘)的文化与习俗
        回纥人习俗多受突厥的影响,其习俗与突厥人基本相同。也以狼为图腾,有拜狼纛的习俗。初信萨满教,后改信奉摩尼教。还有贵东尚九的习惯。回纥人衣着“辫发羊裘”,居住毡车,即把毡帐搭在车上,如乌介可汗侵逼振武军时,麟州刺使石雄登城查看回纥的多少时,得知“其毡车数十乘”。交通工具以马为主。回纥的婚俗流行收继婚习俗和制度,以牛马作为聘礼,存在一夫多妻制的现象。葬俗亦为火葬、土葬,也有剺面痛哭的习俗。回纥人操的是突厥语,早期使用突厥文,后使用粟特文。因此突厥和回纥的文化都代表游牧地区的草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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