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历史社会学中,研究问题的提出往往在理论背景的笼罩下,建立在一定价值介入而非价值中立的基础上,强调的不是对过去历史情境的投入而是该问题的现实理论价值。那么,如何化解历史社会学与历史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分野”呢?这就要求把历史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学研究方法都视为质性研究的一种。它们虽然有所区别,但都应符合质性研究的要求。
一个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将历史社会学的研究问题放置在某一历史时期的时间轴上,去考察该问题是否具有那一时代的普遍性,从而排除研究者个人以及所选择理论产生的当代偏好,保证这一问题具有历史情境性。虽然在研究问题的选取上,作者本身的偏向或偏好是难以避免的,是价值介入的,但问题本身是建立在比较排除的逻辑论证基础上的,是价值中立的。研究问题没有预设理论和立场,是一个开放性的寻求和建构理论解释的研究问题,这就符合质性研究的客观化程序要求。
因此,研究问题既要符合历史社会学的理论旨趣,又要吻合历史学对历史情境的理解旨趣。如果两者同时具备,并符合质性研究对于价值中立的要求,那么研究问题就成立。遵循这样的程序,历史社会学的研究问题就能够跨越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鸿沟,在价值中立和价值介入上取得平衡,并可吸取历史学和社会学各自的优点。 近来,研究者已经将这种质性研究的理论建构方法运用到长时段研究中,力图通过对某一主题的长时段全数据的掌握实现理论与史料不断循环和生长的目的,最后建构出相对完整的理论,代表作之一是桑内特的《公共人的衰落》。可以预见,随着历史社会学在方法上严格遵循质性研究的研究程序,对史料的全数据掌握和在此基础上的史料与理论的不断循环、互构、成长,会使得历史社会学与历史学之间的人为边界不断被打破,历史社会学与历史学、社会学的姐妹学科关系会真正得以建立。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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