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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的十条黄金定律

 老子传人 2015-11-20

饮食安全的十条黄金定律

 

  世界卫生组织最近提出了确保食品安全的10条“黄金定律”,内容如下:

  1、食物一旦煮好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4-5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最危险,因为有许多有害细菌在常温下可大量繁殖扩散。  

   2、未经烧煮的食物通常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因此,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煮熟是指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度。

  3、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消毒牛奶、用紫外线照射过的新鲜或冷冻的家禽等。

  4、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0度)或低温(接近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保存,但不要将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入冰箱里。

  5、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度以上)才能食用。

  6、不要让未煮过的仪器与煮熟的食品接触,这种接触无论是间接的或直接的,会使煮熟的食品重新染上细菌。

  7、保持厨房的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都应用干净的布揩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不应超过1天,下次使用前应把抹布在沸水中煮一下。

  8、处理食品前先洗手。上厕所或为婴儿换尿布后尤其要洗手。手上如有伤口,应避免伤口与食品接触,可用绷带包扎起来。

  9、不要让昆虫、猫、狗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它们通常带有致病的微生物。

  10、饮用水和准备食品时所需的水应清洁。如果怀疑不清洁,应把水煮沸或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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