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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印发《青岛市畜牧业“互联网 ”行动实施方案》

 gongshq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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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业“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推进我市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青发〔2015〕8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加快发展我市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双驱动”, 加快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现代畜牧业发展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到2020年,初步构建起共创、共享、共赢的现代畜牧业“互联网+”生态圈,为率先实现我市畜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围绕公共服务、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政务服务、精准管理和辅助决策六个方面实施“互联网+”。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提升公众网络平台服务能力。加强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官网建设管理,发挥其在信息公开、政策科技、价格行情等方面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兴牧惠民”官微编辑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互动功能,年内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在职人员全部开通官微,逐步将全市所有畜牧兽医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粉丝群。加强“12316”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应用,今年11月底前,建立完善畜牧兽医公共管理、执法监管、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畜禽贩运、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等不同用户群,发挥平台的信息发布、政策服务、提醒告知等功能,并建立和施行信息例行发布制度。

(二)建立完善动物疾病远程诊断服务系统。整合畜牧兽医专家资源,应用手持终端、移动互联网等远程同步技术,加强动物疾病远程诊断、技术咨询,为养殖场户提供实时“点对点”的远程在线服务。2016年6月底前建成开通远程诊断系统,并在所有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规模化养殖场、种畜禽场和基层动监站开展远程诊断服务。

(三)推动发展畜牧业电子商务。引导畜牧企业运用“互联网+”改造传统营销方式,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大型屠宰厂、饲料生产企业、名优畜产品发展网上连锁经营、网上直销、网订店取和直销配送等业务,创新完善现代畜牧业流通新业态,减少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优化产销链条。2016年,各区市分别选择3—5家企业培养典型;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培育起新型网络化的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8家,发展微店、网商500个,其中年交易额在1000万以上的畜牧业电商50家,名牌畜产品网上销售比例达到60%。

(四)推动畜牧企业物联网技术运用。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先进传感技术、智能传输技术和海量信息处理等技术,实现对畜禽养殖环境的实时在线监测与智能控制。2016年,在具备条件的10个园区(规模养殖场)筛选2-3项基于环境感知、自动控制、智能诊断、精细投喂等集成技术的物联网应用模式开展示范试点;到2020年,争取建成“节本增效”物联网应用模式园区50个、规模化养殖场500个,实现可随时随地使用终端完成生产数据即时查询、实时监控及控制管理。

(五)鼓励发展网上观光休闲畜牧业。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立网上牧场、网上观光平台,吸引市民参与、体验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加工过程,提高对畜牧业、畜产品的公众认同感。2016年,首先在全市进行5-8处试点,争取到2020年建设线上线下休闲观光畜牧业示范园区20个以上。

(六)加快建设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按照“顶层设计、统一开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原则,开发完善平台“即时上传、实时监管、风险评估、警告提醒、溯源查证”五大功能。2016年3月底,完成全部管理应用模块和APP开发,并投入使用;到2020年,通过对平台深度开发,建立与外部信息交换机制,扩大数据采集范围,疏通与部门、行业之间信息系统的对接渠道,将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大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

(七)构建畜牧业地理信息系统(GIS)。综合应用地理信

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和网络通讯、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化技术,集成我市畜牧业地理信息系统。2016年,完成畜禽养殖、防疫检疫、网格化监管等信息的采集、存储、管理、检索、分析和描述空间地理要素信息等模块开发管理,生成电子地图和电子数据库,基本建成我市畜牧业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到2020年,完成畜牧业区划布局、畜禽养殖动态分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重点企业监管、畜禽粪污治理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应用。

(八)全面实行畜禽养殖场入网监管。制订工作配档,加大推进力度,2016年6月底以前,在全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和种畜禽场全面实现《畜禽养殖管理一本通》入网监管,12月底前,全市50%以上的养殖场要实现入网监管;2020年前,争取全市90%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入网监管。

(九)推进重点单位(场所)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对畜牧兽医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即时视频监管,与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同步监控。2016年,完成对全市300处畜禽养殖、定点屠宰、兽药饲料生产、检疫监管、生鲜乳收购站、动物诊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或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及数据存储设备的安装开通;到2020年,对全市畜牧兽医重点监管对象及重点区域实现可视化监控。

(十)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输环节实时监控。将全市畜禽贩运、生鲜乳及其他畜产品运输环节所有车辆纳入监管。2016年,完成以上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录像设备装备等工作,对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输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运行轨迹追溯查询。

(十一)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化监管系统。依托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执法终端等管理手段,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网络化监管体系。2016年,实现畜禽养殖及生猪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申报网上受理、执法终端现场监管确认及无害化处理数据及时上传发送、资料留存功能;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病死动物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过程可追溯、可查询。

(十二)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支持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电子标识、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推广应用。2016年,将全部兽药生产企业纳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现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查证系统,完成15家以上养殖企业产品二维码追溯试点。到2020年,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生猪、牛奶、鸡蛋等畜产品全程可追溯达到90%以上,搭建起“政府监督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公众溯源查询”的数据共享平台。

(十三)建立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网络化管理系统。完善“移动动监”动物检疫、检疫监管、执法办案、备案管理等检疫监督信息即时传输、警告提醒、溯源查证等功能。2016年,完成“移动动监”全市范围推广应用,与省动物检疫出证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使用执法终端完成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线检疫、离线出证,动物检疫证明追溯查询,养殖场、屠宰场等监管实时上传,检疫数据在线汇总分析等功能。

(十四)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借助国家有关疫控机构技术支撑,以市和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基础,构建我市动物疫病传入、传播、疫病发生后的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2016年,完成国外、国内及我市动物疫病相关数据的动态收集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开发风险评估软件等,争取实现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到2020年,实现对新城疫、奶牛结核病、小反刍兽疫、猪伪狂犬病、鸡白痢、鸡白血病等动物疫病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逐步达到全覆盖。

(十五)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以市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我市畜牧业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成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指挥系统。2016年,建成与发生疫情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和防控方案生成系统;建成部门联动、防控队伍调度、防控物资调配等市级网上指挥系统,实现疫区和受威胁区远程定位及监控,实行远程调度指挥;初步建成远程疫情会商及风险评估系统,实现远程灾损评估和核定。2020年,建成市、区市和基层动监站三级响应联动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全市疫情防控有关人员、物资、信息等资源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等功能。

(十六)建立畜牧行业诚信查询系统。综合各级畜牧兽医行业执法、业务工作监督、项目资金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理等负面信息,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2016年,完成畜牧兽医行业“黑名单”信息库建设,并与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执法终端数据共享。

(十七)建设畜牧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实施项目资金及各类补贴网上申报、管理全覆盖,设置准入审核、内部控制、时限提醒、智能比对等信息预警和控制手段,全面掌握各类政策扶持项目进展和实施情况。2016年,完成系统开发并投入使用,对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管控。

(十八)建设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监督一站式服务。按照“网办深度”四级标准,到2016年底,审批事项100%达到一、二级标准,6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达到四级标准;到2020年,网办深度9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60%达到四级标准。

(十九)实现网上移动办公。加快推进网上办公应用, 2015年,全面启用手机(或移动计算机)移动金宏系统,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实现网上办公;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全部开通“共产党员”微信(易信)、 “廉洁青岛”、“民情零距离”、“兴牧惠民”微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将畜牧业“互联网+”作为推动畜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加强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业务处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以“三严三实”精神,做好“互联网+”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对实施现代畜牧业“互联网+”重要意义的普及宣传,增强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养殖场户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与“互联网+”相关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农民手机应用等技能培训,提高养殖户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现便利生活和增收致富能力。

(三)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要抓住国家及省市实施“互联网+”行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好机遇,将现代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纳入“互联网+现代农业”总体工程,超前运作,统筹谋划,积极争取农业部及各级财政支持,为现代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

(四)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和专业网站等单位合作;以畜牧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为载体,加快培养和引进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建立和培养一支我市畜牧业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为青岛现代畜牧业“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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