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转载 *************************************** ++省评论员:《律师和废死联盟》 在新闻媒体中,对于律师的言论和实际行动,往往都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比如一个罪犯虐杀多人,罪当斩立决,但律师则“大义凌然”的跳出来反对死刑,并且还义务为其辩护,这些都太不符合资本主义金钱至上的普世标准。对于这么一个大众都痛恨的杀人犯,法律上也几乎定案,为何律师会冒天下大不韪勇敢的跳出来呢?其实道理有二。 其一,为了提高自己的名气。 看过“魔鬼代言人”(又名:追魂交易),就会知道,一个律师要出名,就必须要让一些大众认为铁定判刑的案件被判无罪,比如电影中一名男人猥亵未成年女孩,因为主角律师的巧舌如簧,直接认定该未成年女孩自己渴望被猥亵,引诱他人猥亵。律师成名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然有些犯罪的有钱人愿意出大钱给这类名律师,帮助自己摆脱牢狱之灾。比如杜邦继承人之一约翰杜邦,在证据确凿杀人的情况下,由于律师的得力,判处三级谋杀,斩立决变成了有期徒刑,虽然最终他没有走出监牢(我个人估计是新的杜邦掌门的意思),但在美国资本监狱下,约翰杜克除了没有自由,应该还是在监狱里活得舒舒服服。 其二、废除死刑。 欧洲全部废除死刑,美国大部分州都废除死刑,只有几个小洲虽然保留死刑,但基本名存实亡。为何律师会这么渴望社会废除死刑呢?其实,用屁股都可以想出来,废除死刑,才能“留得青山在”。想想,一个如果法律铁定被判处死刑的人,愿不愿意花冤枉钱来让律师做无用功呢?也就是说,表面上律师“废除死刑”是为大众来辩护,实际上只不过是为了那些未来可能犯罪的“金主”。当然,要让国家宪法同意废死,只能依靠“民意”,如果提出“如果是精英杀人免死”的意见,我相信在资本主义“普遍仇富”的社会心态下,是绝对通过不了的。 “死刑无法根本杜绝犯罪”的言论听起来似乎有理,但其实是个谬论,这句话反过来也成立的,“废死难道能根本杜绝犯罪吗?”。然后律师圣母又说,给犯罪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看似高大上,但是,如果为了挽救一个犯罪者,而无视其他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老实人普通人,这又是如何的歪理呢?一般情况下,虽然也有杀人者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但这部分是极少数,杀人者再次杀人的几率要远远大于一个普通人,我们为了这极小数改过者,牺牲了大部分普通人的权利,这是什么道理呢? 资本主义的逐利根本心理下,火葬场老板绝不可能希望大家都长命百岁,而律师也绝不可能希望大家都善良可爱、邻里之间相互友爱。所以,律师想在废死联盟里面展现“为人类友爱”的心态,是极其讽刺的,大家都友爱,大家都能互相理解,那么律师去吃屎吗? 其实,欧洲在全部废死下,犯罪不仅仅没有得到改善,犯罪率实际上是直线上升的,特别是欧洲经济日逾下降变成“欧猪”,犯罪率更是飙升,按照犯罪人口比例来说,欧洲的犯罪率要远远地、大大的超过还非发达国家并且没有废死的发展中国家,比如中国。 废死的情况下,并没有减少欧洲杀人案件,也没有减少美国的犯罪率,但却改变了一个现实,在废死前,没有一个富翁被判处极刑,而废死后,再没有一个富翁被关在监狱中关到老死。也许你们会认为富翁道德情操高,的确,对比穷人来说,富人犯罪的可能是要远远低于穷人的。但这并不能说富人就完全的无辜,富人杀人案在欧美比比皆是,并非凤毛麟角。去年,美国一个富二代驾车撞死数人,结果因为律师的“富贵病”而免于刑责,仅仅判了一个吊销驾照和监外控制自由行而已。 大家看到中国国内大量富豪为了移民美国而无所不用其极,于是新闻媒体说,美国自由民主的生活吸引各国精英,这不是废话吗?在美国只要你有钱,你就是上帝,就有免死金牌,而中国虽然说富人判处极刑极少数,但亿万富翁被判处死刑的也有。如果我是一个富人,我也会因为利益驱使下无比向往美国。但是,我对那些不是富人的穷人居然还向往美国,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end) **************************** 转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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