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一起工商败诉案中看如何把握登记审核关_秋歌

 昵称29554034 2015-12-17
从一起工商败诉案中看如何把握登记审核关
工商机关是企业登记主管机关,肩负市场主体的准入职能。市场经济转型期 ,做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工作,意义重大。
近期,在查处一家公司违法行为时,查阅了该企业的登记原始档案,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核工作颇有感触,客观上有注册登记审查员少、工作量大、业务繁杂的现实,在政府提倡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的政策背景和《行政许可法》高效、便民服务的立法精神影响下,登记审核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失判”,以至于在行政诉讼中单位败诉,工作人员也可能因渎职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并非危言耸听,记得我在基层分局当分局长时就遇到过,那时办照是要基层分局初审、分局长签名后才报县局审核下发执照的,有一当事人在我辖区按正常程序领到执照,但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检察机关拘捕。检察机关就认定我们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工作中应该有渎职的行为。当时就对我进行立案,查找渎职的种种依据,当检察官告诉我对我立案的依据时,没让我当场晕过去,经过纪检同志敬业工作,在众多的工商法规中找,在大量的工作制度中查,我记不得在哪个我们工商内部工作要求中,确实有要求工作人员在企业登记注册后的六个月内对新办企业进行回访。就是这个制度检察机关认为我渎职,没有履行回访的职责,才促成该公司违法的发生。当然事后检察机关因我没有在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有“腐败”的记录和我“认罪”态度诚恳,给予撤诉处理。
那么我们工商在企业登记审查过程中究竟履行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如何把握登记审核工作,减少诉讼风险,这是我们工商人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我认为首先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其次是政治的敏锐性,再就是掌握审核的实质内容(后面就这方面谈谈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让我们先看看近期一起法院判工商败诉的因登记审核把关不严的案例:
违法颁发《营业执照》 工商局败诉被判赔89万 中国法院网讯(曾庆朝李涛王倩)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为鲁山工商局)在行政事务管理中,违法行政,致使一煤矿矿主的合法经营权被非法转让,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被煤矿主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亿元人民币。今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此案,被告鲁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