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数量不包括进口抵债、用作投资、奖励职工的车辆数量。 2、能够取得销售价格的按销售价格,偏低的按国税核定。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也称厂家的销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 3、现汇指由国外汇入或从国外携入的外币票据,通过转账的形式,入到个人在银行的账户中。【提示:一般使用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03,07.10年计算) 【例题4·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2007年9月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20000元/辆,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轿车售价为180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同类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5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2008年) A.45000 B.54000 C.252000 D.306000 【答案】B【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180000×3×10%=54000(元)。 4、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伴生矿——同一矿床内主产品和副产品元素成分混杂——同床同目: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伴采矿——同一矿区内开采主产品伴采非主产品——同区异目:伴采矿,是指开采单位在同一矿区内开采主产品时,伴采出来的非主产品元素的矿石。对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量小的,则在销售时,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缴纳资源税。(10年单选) 伴选矿——对矿石原矿中所含主产品进行选精矿的加工过程中,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同批另类 岩金矿——原矿已缴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尾矿再利用——已税尾矿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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