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常见缺陷:1 水灭火系统(1)未按检验规则要求设置固定式应急消防泵灭火系统; (2)应急消防泵无法启动、启动困难;消防泵出水压力不足; (3)消防泵泵体开裂、裂纹,盘根漏水严重; (4)应急消防泵驱动电动机仅能由主电源供电; (5)未按检验规则要求设置隔离阀,隔离阀不正确; (6)消防管锈蚀严重,局部洞穿,或仅做临时性包扎处理; (7)消防水枪为非水雾/水柱两用型; (8)消防水带为非船检认可产品,消防水带局部破损、接头处漏水; (9)消防水带接头与消防栓接口不匹配,消防栓损坏; (10)未配备国际通岸接头,配件不全。 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1)未按检验规则要求设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未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系统布置图》要求设置分管系;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瓶头阀启动管系与施放阀启动控制装置未独立设置;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施放前自动声响报警故障,声响报警装置未能达到自动报警的功能; (4)船上未持有提供货舱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免除证书》; (5)二氧化碳灭火剂量不足,存在空瓶;未设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钢瓶瓶头阀泄漏管系; (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总管(或分配箱上)未装量程为0-24.5Mpa的压力表、吹洗管接头; (7)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系连接处松动、漏气;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遥控释放启动气瓶压力不足; (9)瓶头阀安装保险销、包扎铅丝未拆除; (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称重报告、管系吹通、气密试验报告过期,或未进行相应的检测; (1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未经船检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使用非船检机构认可的产品,使用老旧钢瓶和旧管系拼装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说明书错误、不完整。 3 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1)未按技术规则要求设置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 (2)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泡沫灭火剂贮存剂量未能满足《船舶检验证书》中标明的需要剂量; (3)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泡沫灭火剂过期,超过中间检测日期; (4)未在面向液货舱甲板的起居处所前端的左右侧各设置用于连接泡沫枪软管的接头; (5)在泡沫总管上紧接每一泡沫炮(枪)之前未设置隔离阀,未在艉楼前端有保护的位置上设置消防总管隔离阀,未在货物区的消防总管上设置间距不超过40m的隔离阀; (6)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的比例混合器与外围管系连接错误,比例混合器调节杆、管系阀锈死; (7)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管系内残留泡沫液; (8)未在泡沫间展示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系统示意图和操作说明,张贴的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的操作说明与实际布置不一致。 缺陷处理 (1)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在船舶消防方面存在下列重大缺陷极易导致被滞留,需特别给予关注,以免给公司、船舶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①消防泵存在无法启动、排量(压力)严重不足、未设置固定式应急消防泵、消防泵故障、消防管局部锈穿、未按要求设置隔离阀等缺陷。 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未能正常使用、管系严重漏气、使用老旧设备材料拼装、灭火剂数量不足、报警故障、未按营运规程要求进行检测等缺陷。 ③未按要求设置泡沫灭火系统、未设置隔离阀、无法打出泡沫液、泡沫液过期或数量严重不足、船上未能正确操作系统等缺陷。 (2)如果应急消防泵的吸入管被堵塞,在本港无能力解决,可以向船检机构申请附加检验,限制航行条件和落实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向海事部门申请允许船舶至下一港或限定在较短时间内做永久性修复。 (3)消防管的管壁腐蚀极限厚度已达到3.0mm,甚至船舷局部锈穿的情况,一般应更换消防管,修复后需经1.25倍设计压力的密性试验,上述实验应申请船检机构进行附加检验。 (4)如果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总管焊缝存在漏气经修补后、加装了二氧化碳气瓶组,应向船检机构申请进行附加检验,并且进行压力至少为11.8MPa的液压试验,提供试验报告和检验报告。 【本文由China PSC原创编辑,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如果想知道更多国际海事前沿资讯,请持续关注“China PSC”,也可点击“PSC资讯”菜单获取更多热点信息。我们持续为您提供专业、准确的港口国监督检查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技术咨询等帮助与指导。 看完记得点右上角,分享给你的朋友或朋友圈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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