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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20多个优待政策关爱老年人

 Gz303 2016-01-15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记者8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南通已经出台20多个政策文件,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老年优待制度以及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都采取了扎扎实实的措施。

南通积极推进和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重残、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为辅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2015年,全市共有21380名农村五保对象,其中集中供养10731人、分散供养10649人,全市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已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落实了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南通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区“三无老人”保障意见,市区社会散居城市“三无老人”按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1.3倍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后,南通进一步优化导医服务,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开辟老年人就医转诊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二级以上医院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制度。南通推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引入“互联网+医疗+养老”服务理念,探索将护理服务站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互补、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健康信息监护系统、大医院优质护理延伸服务等服务形式有机融合,为社区内失智、失能、长期卧床等有医疗照护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体化、个性化、智能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南通在全市普遍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尊老金制度,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平均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在全省率先推动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确保 “三无”、“五保”、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群的保险费用由政府承担,其他老年人群由各级财政按保险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15年底,全市保费总量达2600万元,参保老年人数达65万人。

在老年人优待政策方面,政府主办的公园、体育健身场所等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向老年人免费开放;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外地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60周岁至64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南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市区对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至89周岁重度失能老年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标准为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18331人,其中,市区8321人,以确保困难老年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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