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借款利息这么算,你知道吗?

 昵称30305910 2016-01-22


借款利息这么算,你知道吗?

文章来源:北京法院网    孟凯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借款成了很多人生产生活中的常事,大部分人在借款时都会约定利息,然而利息要设定多少呢?哪些高利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真要弄明白还需要一番周折呢。下面还是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讲解吧。

【案情简介】
  高明向李伟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年,利息为6万元,每四个月支付一次利息2万元,借款时先扣除四个月的利息2万元。一年借款到期后,高明如约支付了所有本息。因为手头紧,高明再次向李伟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息为3万元,每四个月支付一次利息1万元,借款时先扣掉1万元利息,高明实际拿到9万元。

到期后,高明总共向李伟支付了11万元,就拒绝支付。李伟将高明起诉到法院,要求高明支付剩余的2万元,高明认为双方约定的利息高出法律规定很多,属于高利贷,第一年的借款利息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4%,对于超出部分李伟应当退还。虽然第二年的少点,但总的算下来,也已经还超,李伟应当退还。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的利息不能从借款中扣除,如有扣除,借款本金按照扣除后的数额计算,因此高明向李伟第一次借款的本金应为18万元,第二次借款的本金应为9万元。

借款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在第二次借款中,借款的利率为约为33%,超过了法律规定,应该按照24%计算,总利息为2.16万元,而高明仅支付了2万元的利息,尚有0.16元未支付。在第一年借款期间,高明实际支付的利息利率约为33%,虽超出24%,但未超过36%,且已经偿还,不能要求退还。所以高明还应当偿还李伟0.16万元。(文中人物均系为化名)

 

★★★【肖律师说法】★★★

            

对于借款的利率,法律规定了三个区间,低于24%的利率完全受国家法律保护,在24%至36%这个期间的属于自然利息,法律并不禁止,但也不赋予强制执行力,已经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没有履行的法律又不支持,超过36%的部分一律无效,法律不保护。
  值得一提的时如果借条、欠条、借款协议等借款凭证上没有写明利息,或者没有通过口头等其他方式达成利息的协议,法律直接认为该借款在借款期间没有利息,法律不保护利息的请求。

-------------------------------------------

法律声明: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有法律实务疑问,可与我们取得联系。

----------------------------------

团队负责人介绍:肖拥群律师,男,江西吉安人,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士、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为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副主任,长期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兼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省律协民商委员、海南高等院校客座教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