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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必背考点

 诗心竹梦 2016-01-25


【民法核心必考点76】法定抵销权人主张抵销的,应当发出抵销的通知(书面、口头均可),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权为形成权,抵销权人为抵销时,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抵销时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77】债务承担的效力:1、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债务,原债务人脱离该债务关系,不再是债务人,也不对债务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2、抗辩的援用。债务受让人有权援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仅包括抗辩权,还包括债务已经消灭、部分消灭的抗辩)。

【民法核心必考点78】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2、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3、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79】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2条规定,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或退还标的物。

【民法核心必考点80】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结论]补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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