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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演讲︱肖微:法律服务市场新常态

 罗德西亚脊背犬 2016-01-27

文章作者:肖微,君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本文经肖微老师授权后发布,欢迎分享到朋友圈。如需转载,请与我们取得联系并获得作者许可。


肖微老师在2016年1月2日由点睛网主办的《点睛智慧产业联盟年会》上,为参会的律师发布了一场题为《法律服务市场新常态》的演讲,分析了律师事务所将会遇到的挑战和机遇。本所冯佳佳律师在参会过程中,整理了主要的演讲内容,供大家参考及学习。


一、狼来了(即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国内法律服务市场)


1有越来越多的新竞争者进入法律服务市场


1.1. 互联网+企业。 


1.2. 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已经可以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1.3. 外资所在中国设立的影子所。即表面上为一家普通的内陆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但实际上已经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形成了极为紧密的合作关系,甚至内部管理系统已经统一,共同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1.4. 四大会计师行中也已经有先行者在中国开所,使用的是前述影子所的方式。 


2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


2.1. 出现了资本化运作的构想和尝试


    由于传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是出现意见不统一,难以管理的情况。有些资本已经试图运用资本的力量,以现代企业的组织及管理方式运作律师事务所。例如,通过大量资本投入,建立高质、高效的高科技后勤行政服务,在市场上整合所需专业的专业人才,吸引高端人才加盟,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及经营效益。


2.2. 其它行业加速了对中国律师行业的渗透


    2.2.1. 北京出现了曾经在保险公司工作多年的员工进入律师行业专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他们将一个小案件分解为远郊接待、近郊接待、咨询、核保、诉讼等若干环节,每一环节由专人负责,将一个案件类型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是法律服务产品化的一种表现。


    2.2.2. 二手房买卖的传统法律业务也有人分解流程并制作成APP。


    2.2.3. 境外法律信息服务机构,如路透,提供越来越强大的法律信息服务检索。


二、寒流


1经济下行


     外商投资企业业务逐渐萎缩,传统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大型企业也开始增加内部法律顾问以降低法律费用。这些情况都给律师行业带来新挑战。


三、敢问路在何方


1中国律师应如何面对即将来临的变化


1.1.这些冲击是昙花一现还是天翻地覆并不确定,但应正视挑战,特别是互联网给法律服务带来的新变化,要吸取柯达胶卷被淘汰的教训。


1.2. 律师事务所真有价值吗?中国目前的律师事务所大部分是个人化的,缺乏资源整合能力,在资本、新型企业的冲击下,过去的事务所管理经验可能越来越不适应变化。律师事务所存在的意义,不仅在于分担成本,其目的应当有几个:1)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2)降低成本;3)将人力资源、财务、账单收费、行政、IT技术等后勤服务整合起来;和4)建立一个大家工作和生活的平台。


     利益分配机制的设置,会直接影响合伙人及律师的行为模式。例如,如果合伙人所得利益与案源开发、业务处理等挂勾,一方面对合伙人开发案源起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如下问题:1)进行案件开发时,合伙人更愿意让律师参加开始,因为邀请其他合伙人加入会导致利益流失,导致不能展示律师事务所的真正实力而丧失业务机会;2)做业务时也只喜欢使用律师,结果造成只有两三位律师为一位大客户服务,没有充分利用事务所的各项资源;3)内部是分力、斥力,而不是合力。多是负能量,而非正能量。


    君合于2016年对前述利益分配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采用基础分加评价的方式决定利益分配。评价的数据由行政通过君合的后台系统进行多方位的采集。这一方法的推行采取了内部发起,自愿参加的方式,目前已经有超过80%的人参加了这一改革计划。总之,不同的律师事务所适用不同的分配方式,也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大家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变化以适应变化。


1.3.  如果定位个人小团队的事务所,不宜发展过大,越大越麻烦。


2肖老师回答听众提问的部分摘要:


2.1. 如何看待事务所民主:肖老师对事务所民主和集中的观点:事务所的民主应主要体现在合伙人选择管理者及重大制度上的投票权,决策权,而非日常事物的集体讨论及决策和执行,这些应该高度集中,否则容易走到泛民主或无政府主义。


2.2.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分享:认为总体上来讲,律师在管理上没有专业优势和经验,所以要加强能力培养及借助专业人士和经验。国外有些律师事务所是交给专业人士进行管理。


2.3. 中小型所的发展趋势:1)不一定都定位于全国性、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不一定要各地设分所,也可以考虑寻找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地域定位,寻找比较优势;2)事务所资源整合越早越好,如果是个体所,就不要想扩张太快,风险太大;3)事务所发展到一定阶段,将由过去看重合伙人带业务来事务所过渡到创始合伙人退休后将资源传承给年轻律师,在这个阶段,案源开拓的绝对重要地位将逐步降低,业务处理的质量的重要性会进一步显现。


2.4. 事务所老合伙人的退休问题:1)不少英国所采用裸退,把利益留给年轻合伙人,美国所有些律师没有退休制度,一直工作,有些会给予一定的补偿;2)君合的制度是合伙人按资历建立了资历分配池,事务所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放在资历分配池中,全体权益合伙人按分值分配,合伙人退伙时,每年减少两分直到扣完。无论退休合伙人有多少人,因为利润的比例不变,退休合伙人分值递减,而且是权益合伙人均按分值参加分配,所以对事务所运营及新合伙人没有压力及历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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