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普遍应用的是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在1981年提出的癫痫发作分类方案,在我国也已经普及并应用至今(附录1)。近年来,随着对癫痫基础和临床研究的不断深入,对癫痫发作和癫痫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1989年,ILAE分类和名词委员会推荐了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附录2),2001年ILAE及美国Engel医生提出了癫痫发作类型和反射性发作的诱发性刺激(附录3)及“癫痫发作和癫痫诊断方案的建议”(附录4)。新方案虽然总结了近年癫痫学研究的进展,更为全面和完整,但是否适用于临床,还需在实践中验证。 一、 癫痫发作的分类 癫痫发作的分类主要是根据发作的临床表现及脑电图(EEG)改变,原则采用了二分法,即发作起始症状及EEG改变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受累”的发作则称为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反之,如果提示“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则称为全面性发作。此外,由于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如新生儿发作)划归为不能分类的发作。 (一) 常见的癫痫发作类型及诊断要点 1.全面性发作(generalized seizures):发作最初的临床症状表明在发作开始时即有双侧半球受累,往往伴有意识障碍。运动性症状是双侧性的。发作期EEG最初为双侧半球广泛性放电。 (1)强直-阵挛性发作(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eizure, GTCS):意识丧失、双侧强直后紧跟有阵挛的序列活动是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的主要临床特征。可由部分性发作演变而来,也可一起病即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早期出现意识丧失,跌倒。随后的发作分为三期:1强直期:表现为全身骨髂肌持续性收缩:眼肌收缩出现眼睑上牵、眼球上翻或凝视;咀咬肌收缩出现口强张,随后猛烈闭合,可咬伤舌尖;喉肌和呼吸肌强直性收缩致患者尖叫一声;颈部和躯干肌肉的强直性收缩使颈和躯干先屈曲,后反张:上肢由上举后旋转为内收前旋,下肢先屈曲后猛烈伸直,持续10~20秒后进入阵挛期;2阵挛期:患者从强直转成阵挛,每次阵挛后都有一短暂间歇,阵挛频率逐渐变慢,间歇期延长,在一次剧烈阵挛后,发作停止,进入发作后期。以上两期均伴有呼吸停止、血压升高、瞳孔扩大、唾液和其它分沁物增多;3发作后期:此期尚有短暂阵挛,可引起牙关紧闭和大小便失禁。呼吸首先恢复,随后瞳孔、血压、心率渐至正常。肌张力松弛,意识逐渐恢复。从发作到意识恢复约历5~15分钟。醒后患者常感头痛、全身酸痛、嗜睡,部分患者有意识模糊,此时强行约束患者可能发生伤人和自伤。 (2)失神发作(absence seizure):分为典型失神和不典型失神 典型失神表现为动作中止,凝视,叫之不应,不伴有或伴有轻微的运动症状,发作开始和结束均突然。通常持续5-20秒,罕见超过1 分钟者。发作时EEG呈规律性双侧同步3Hz的棘慢波综合爆发。主要见于儿童失神癫痫和青少年失神癫痫。 不典型失神表现为意识障碍发生与结束均较缓慢,可伴有轻度的运动症状,发作时EEG可以表现为慢的棘慢波综合节律。主要见于Lennox-Gastaut综合征,也可见于其他多种儿童癫痫综合征 (3)强直发作(tonic seizure):表现为发作性全身或者双侧肌肉的强烈持续的收缩,肌肉僵直,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发作时EEG显示双侧的低波幅快活动或高波幅棘波节律爆发。 强直发作主要见于Lennox-Gastaut综合征。 (4)阵挛发作(clonic seizure):主动肌间歇性收缩叫阵挛,导致肢体有节律性的抽动。发作期EEG为快波活动或者棘慢/多棘慢波综合节律。 (5)肌阵挛发作(myoclonic seizure):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限于某个肌群,常成簇发生。发作期典型的EEG表现为爆发性出现的全面性多棘慢波综合。 肌阵挛包括生理性肌阵挛和病理性肌阵挛,但并不是所有的肌阵挛都是癫痫发作。只有同时伴EEG癫痫样放电的肌阵挛才为癫痫发作。肌阵挛发作既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好的特发性癫痫患者(如婴儿良性肌阵挛性癫痫、青少年肌阵挛性癫痫),也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差的、有弥漫性脑损害的癫痫综合征(如早期肌阵挛性脑病、婴儿严重肌阵挛性癫痫、Lennox-Gastaut综合征等)。 (6)痉挛(spasm):表现为突然、短暂的躯干肌和双侧肢体的强直性屈性或者伸展性收缩,多表现为发作性点头,偶有发作性后仰。其肌肉收缩的整个过程大约1~3秒,常成簇发作。常见于婴儿痉挛,其他婴儿综合征有时也可见到。 (7)失张力发作(atonic seizure):是由于双侧部分或者全身肌肉张力突然丧失,导致不能维持原有的姿势,出现跌倒、肢体下坠等表现,发作时间相对短,持续数秒至10余秒多见,发作持续时间短者多不伴有明显的意识障碍,EEG表现为全面性爆发出现的多棘慢波节律、低波幅电活动或者电抑制。 失张力发作可见于Lennox-Gastaut综合征、Doose综合征(肌阵挛-站立不能性癫痫)等癫痫性脑病。但也有某些患者仅有失张力发作,其病因不明。 2. 部分性发作(partial seizures):发作的临床和EEG改变提示异常电活动起源于一侧大脑半球的局部区域。根据发作时有无意识的改变而分为简单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和复杂部分性发作(有意识障碍),二者都可以继发全面性发作。 (1)简单部分性发作(simple partial seizure, SPS):又称为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无意识障碍。EEG可以在相应皮质代表区记录到局灶性异常放电,但头皮电极不一定能记录到。 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简单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发作四类,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 l 运动性发作:一般累及身体的某一部位,相对局限或伴有不同程度的扩展。其性质可为阳性症状,如强直性或阵挛性;也可为阴性症状,如最常见的语言中断。主要发作类型如下: ① 仅为局灶性运动发作:指限局于身体某一部位的发作,其性质多为阵挛性,即常见的局灶性抽搐。身体任何部位都可出现局灶性抽搐,但较常见于面部或手,因其在皮质相应的投射区面积较大。 肢体的局灶性抽搐常提示放电起源于对侧大脑半球相应的运动皮质区,但眼睑或其周围肌肉的阵挛性抽搐可由枕叶放电所致;口周或舌、喉的阵挛性抽搐可有外侧裂附近的放电引起。 ② 杰克逊发作(Jackson seizure):开始为身体某一部位抽搐,随后按一定顺序逐渐向周围部位扩展,其扩展的顺序与大脑皮质运动区所支配的部位有关。如异常放电在运动区皮层由上至下传播,临床上可见到抽搐先出现在拇指,然后传至同侧口角(手-口扩展)。在扩展的过程中,给予受累部位强烈的刺激可能使其终止,如拇指抽搐时用力背屈拇指可能终止发作。 ③ 偏转性发作:眼、头甚至躯干向一侧偏转,有时身体可旋转一圈或伴有一侧上肢屈曲和另一侧上肢伸直。其发作起源一般为额叶、颞叶、枕叶或顶叶,额叶起源最常见。 ④ 姿势性发作:偏转性发作有时也可发展为某种特殊姿势,如击剑样姿势,表现为一侧上肢外展、半屈、握拳,另一侧上肢伸直,眼、头向一侧偏视,注视抬起的拳头,并可伴有肢体节律性的抽搐和重复语言。其发作多数起源于额叶内侧辅助运动区。 ⑤ 发音性发作:可表现为重复语言、发出声音或言语中断。其发作起源一般在额叶内侧辅助运动区。 ⑥ 抑制性运动发作:发作时动作停止,语言中断,意识不丧失,肌张力不丧失,面色无改变。其发作起源多为优势半球的Broca区,偶尔为任何一侧的辅助运动区。 ⑦ 失语性发作:常表现为运动性失语,可为完全性失语,也可表现为说话不完整,重复语言或用词不当等部分性失语,发作时意识不丧失。有时须在EEG监测下才能被发现。其发作起源均在优势半球语言中枢有关区域。 部分性发作后,可能有受累中枢部位支配的局灶性瘫痪,称为Todd瘫痪,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 l 感觉性发作:其异常放电的部位为相应的感觉皮质,可为躯体感觉性发作,也可为特殊感觉性发作。 ① 躯体感觉性发作:其性质为体表感觉异常,如麻木感、针刺感、电流感、电击感、烧灼感等。发作部位可限局于身体某一部位,也可以逐渐向周围部位扩展(感觉性杰克逊发作)。放电起源于对侧中央后回皮质。 ② 视觉性发作:可表现为暗点、黑矇、闪光、无结构性视幻觉。放电起源于枕叶皮质。 ③ 听觉性发作:幻听多为一些噪声或单调的声音,如发动机的隆隆声,蝉鸣或喷气的咝咝声等。年龄小的患儿可表现为突然双手捂住耳朵哭叫。放电起源于颞上回。 ④ 嗅觉性发作:常表现为难闻、不愉快的嗅幻觉,如烧橡胶的气味、粪便臭味等。放电起源于钩回的前上部。 ⑤ 味觉性发作:以苦味或金属味较常见。单纯的味觉性发作很少见。放电起源于岛叶或其周边。 ⑥ 眩晕性发作:常表现为坠入空间的感觉或在空间漂浮的感觉。放电起源于颞叶皮质。因眩晕的原因很多,诊断其是否为癫痫发作有时较为困难。 l 自主神经性发作:症状复杂多样,常表现为口角流涎、上腹部不适感或压迫感,“气往上冲”的感觉、肠鸣、呕吐、尿失禁、面色或口唇苍白或潮红、出汗、竖毛(起“鸡皮疙瘩”)等。临床上单纯表现为自主神经症状的癫痫发作极为少见,常常是继发或作为复杂部分性发作一部分。其放电起源于岛叶、间脑及其周围(边缘系统等),放电很容易扩散而影响意识,继发复杂部分性发作。 l 精神性发作:主要表现为高级大脑功能障碍。极少单独出现,常常是继发或作为复杂部分性发作一部分。 ① 情感性发作 (affective seizure):可表现为极度愉快或不愉快的感觉,如愉快感、欣快感、恐惧感、愤怒感、忧郁伴自卑感等,恐惧感是最常见的症状,常突然发生,无任何原因,患者突然表情惊恐,甚至因恐惧而突然逃跑,小儿可表现为突然扑到大人怀中,紧紧抱住大人。发作时常伴有自主神经症状,如瞳孔散大,面色苍白或潮红,竖毛(起“鸡皮疙瘩”)等。持续数分钟缓解。放电多起源于颞叶的前下部。发作性情感障碍须与精神科常见的情感障碍相鉴别,癫痫发作一般无相应的背景经历,且持续时间很短(数分钟),发作时常伴有自主神经症状以资鉴别。 ② 记忆障碍性发作 (dysmnesic seizure):是一种记忆失真,主要表现为似曾相识感(对生疏的人或环境觉得曾经见过或经历过),陌生感(对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感觉从来没有经历过),记忆性幻觉(对过去的事件出现非常精细的回忆和重现)等,放电起源于颞叶、海马、杏仁核附近。 ③ 认知障碍性发作 (cognitive seizure):常表现为梦样状态、时间失真感、非真实感等,有的患者描述“发作时我觉得我不是我自己”。 ④ 发作性错觉:是指因知觉歪曲而使客观事物变形。如视物变大或变小,变远或变近,物体形状改变;声音变大或变小,变远或变近;身体某部变大或变小等。放电多起源于颞叶,或颞顶、颞枕交界处。 ⑤ 结构幻觉性发作 (structured hallucination seizure):表现为一定程度整合的知觉经历。幻觉可以是躯体感觉性、视觉性、听觉性、嗅觉性或味觉性,和单纯感觉性发作相比,其发作内容更复杂些,如风景、人物、音乐等。 (2)复杂部分性发作(complex partial seizure, CPS):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但不是意识丧失),同时有多种简单部分性发作的内容,往往有自主神经症状和精神症状发作。EEG可记录到单侧或双侧不同步的异常放电,通常位于颞或额区。发作间歇期可见单侧或双侧颞区或额颞区癫痫样放电。 复杂部分性发作大多起源于颞叶内侧或者边缘系统,但也可以起源于其他部位如额叶。根据放电起源不同、扩散途径和速度不同,复杂部分性发作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类型: ● 仅表现为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 ,发作后可继续原来的活动。其临床表现酷似失神发作,成人的“失神”发作几乎均是复杂部分性发作,但在小儿临床应与失神发作相鉴别,EEG检查可以鉴别。其放电常起源于颞叶其放电起源于颞叶,也可起源于额叶、枕叶等其他部位。 ● 表现为意识障碍和自动症:是指在上述意识障碍的基础上,合并自动症。自动症是指在癫痫发作过程中或发作后,意识模糊的状态下,出现的一些不自主、无意识的动作,发作后常有遗忘。自动症可以是发作前动作的继续,也可以是发作中新出现的动作。一般持续数分钟。 须注意的是,自动症虽在复杂部分性发作中最常见,但并不是其所特有,在其他发作中(特别是失神发作)或发作后意识障碍(特别是强直阵挛发作后)的情况下也可出现。临床应注意鉴别,尤其是复杂部分性发作和失神发作的鉴别。 常见的自动症包括: 1 口咽自动症:最常见,表现为不自主的舔唇、咂嘴、咀嚼、吞咽或者进食样动作,有时伴有流涎、清喉等动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口咽自动症多见于颞叶癫痫。 2 姿势自动症:表现为躯体和四肢的大幅度扭动,常伴有恐惧面容和喊叫,容易出现于睡眠中。多见于额叶癫痫。 3 手部自动症:简单重复的手部动作,如摸索、擦脸、拍手、绞手、解衣扣、翻口袋、开关抽屉或水龙头等。 4 行走自动症:无目的地走动、奔跑、坐车,不辨方向,有时还可避开障碍物。 5 言语自动症:表现为自言自语,多为重复简单词语或不完整句子,内容有时难以理解。如可能说“我在哪里”,“我害怕”等。病灶多位于非优势半球。 自动症在复杂部分性发作中比较常见,其定位意义尚不完全清楚,EEG在定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 简单部分性发作演变为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开始时为上述简单部分性发作的任何形式,然后出现意识障碍,或伴有各种自动症。经典的复杂部分性发作都有这样的过程。临床上常见的几种不同起源的复杂部分性发作如下: ① 海马-杏仁核(颞叶内侧)起源的:海马起源的发作常常以一种奇怪的、难以描述的异常感觉开始,然后出现意识障碍,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自动症(常为口咽自动症)。 杏仁核起源的发作开始常为胃气上升感或恶心,可伴较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意识丧失是逐渐的,并伴自动症。 海马起源的癫痫占颞叶癫痫的70%~80%,常累及杏仁核,使二者的区分较为困难。发作持续时间数分钟(通常2~5分钟),发作的开始和结束均较缓慢,常有发作后意识朦胧。 ② 额叶起源的:其起始感觉为非特异性的,突出的表现为姿势自动症,发作的运动形式可能多样,但同一病人的发作形式却是固定的。发作持续时间短(常短于1分钟),发作开始和结束均较快,发作后意识很快恢复。 ③ 颞叶外侧皮质起源的:发作起始症状为幻听、错觉、梦样状态等,继之出现意识障碍。 其它脑皮质起源的发作继发演变为复杂部分性发作,常首先有与相应皮质功能有关的临床症状,再出现意识障碍和自动症等。 (3)继发全面性发作(secondarily 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eizure, SGTC):简单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均可继发全面性发作,最常见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发作时的EEG可见局灶性异常放电迅速泛化为两侧半球全面性放电。发作间期EEG为局灶性异常。 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性发作仍属于部分性发作的范畴,其与全面性发作在病因、治疗方法及预后等方面明显不同,故两者的鉴别在临床上尤为重要。临床上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帮助鉴别: ● 有无“先兆”: “先兆”一词是指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发作迹象,可以在明显的发作之前出现;如果仅有主观感觉,可以构成一次感觉性发作。 “先兆”是发作起始的信号,本身有较重要的定位诊断价值。有“先兆”者,为部分性发作。 ● “抽搐”的表现:复杂部分性发作也可有运动症状,表现为强直性、阵挛性或强直阵挛性,类似全面性发作。但部分性发作的运动症状一般较局限、不对称或不典型(如表现为颤抖样等),临床上应仔细询问抽搐的表现及伴随症状。 ● “失神”:复杂部分性发作可仅表现为意识丧失,易误诊为失神发作。两者的鉴别见表2-1. EEG检查对鉴别二者具有重要意义。 ● 自动症:自动症不仅见于复杂部分性发作,也可在失神发作或发作后意识障碍 的情况下出现。因此临床问诊时须注意自动症的表现及出现在发作过程中哪个阶段。 ● EEG: 对于区分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最为重要,各种诱发试验如过度换 气、睡眠等可提高EEG诊断的准确率。 表2-1 复杂部分性发作与失神发作的鉴别
(4) 难以分类的发作:包括因资料不全而不能分类的发作以及所描述的类型迄今尚无法归类者。如某些新生儿发作(节律性眼动、咀嚼动作及游泳样动作等)。随着临床资料和检查手段的进一步完善,难以分类的发作将越来越少。 (5)反射性发作(reflex seizure): 反射性发作指癫痫发作具有特殊的触发因素,每次发作均为某种特定感觉刺激所诱发,诱发因素包括视觉、思考、音乐、进食、操作等非病理性因素,可以是单纯的感觉刺激,也可以是复杂的智能活动刺激,而某些病理性情况如发热、酒精戒断所诱发的发作则不属于反射性发作。反射性发作符合癫痫发作的电生理和临床特征,临床上可有各种发作类型,既可以表现为部分性发作,也可以为全面性发作。 近年有一些新的发作类型被确认,补充如下: ● 肌阵挛失神(myoclonic absence seizures):表现为失神发作,同时伴有肢体的节律性肌阵挛动作抽动。 ● 负性肌阵挛(negative myoclonus):短暂的张力性肌肉活动中断,时间小于500毫秒,其前没有肌阵挛的成分。 ● 眼睑肌阵挛(eyelid myoclonus):眼睑肌阵挛往往是突发性,节律性的快速眼睑肌阵挛抽动,每次发作中往往有三次以上的眼睑抽动,并且可以伴有轻微的意识障碍。均有光敏性反应。 ● 痴笑发作(gelastic seizures):为发作性的无诱因发笑,内容空洞,不带有感情色彩,持续时间在半分钟左右。可见于下丘脑错构瘤、颞叶或额叶的病变。 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 癫痫综合征:是指由一组体征和症状组成的特定的癫痫现象。其具有独特的临床特征、病因及预后。临床上在明确为癫痫及其发作类型后,应结合发病年龄、发作类型、发作的时间规律和诱发因素、EEG特征、影像学结果、家族史、既往史、对药物的反应及转归等资料,根据已被接受的癫痫综合征列表尽可能作出癫痫综合征类型的诊断。其对于治疗选择、判断预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外普遍应用的是1989年ILAE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国际分类》方案(附录2),然而近十余年来已有很多情况发生了变化,并且还发现了一些新的癫痫综合征,因此2001年ILAE提出了最新的“癫痫发作和癫痫诊断方案的建议” (附录 4)。新方案对癫痫综合征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列表和分类举例(见表2-2)。 表2-2 癫痫综合征的分类举例
* 此综合征的概念有待进一步明确
新方案还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澄清或规范,主要包括: (1) 癫痫病或癫痫性疾病:指具有单一的、独特的、病因明确的病理状态。癫痫发作是其本质和固有的表现形式。如果一个癫痫综合征是由明确的、特定基因异常造成的,就应称为癫痫病。如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是一个癫痫综合征,而可以引起进行性肌阵挛癫痫的Lafora病、蜡样褐脂质沉积症和肌阵挛性癫痫伴破碎红纤维综合征(MERRF)等均属癫痫病。 (3)良性癫痫综合征:指易于治疗或不需要治疗也能完全缓解,不留后遗症的癫痫综合征。 (4)反射性癫痫综合征:指全部癫痫性发作都是由一定的感觉刺激所诱发的综合征。但不包括既有自发性又有反射性发作的癫痫综合征。单一的反射性发作也可见于不需要诊断为癫痫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热或酒精戒断)诱发的发作不属于反射性发作。 (5) 特发性癫痫综合征:癫痫发作除可能与遗传易感性有关外,没有其他可寻的病因。除了癫痫,没有大脑结构性损伤和其他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的综合征。 (6) 症状性癫痫综合征:癫痫发作是由已知或可疑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引起。 (7) 可能的症状性癫痫综合征:为隐源性癫痫的同义词,但更倾向于用这个词。指认为是症状性癫痫综合征,但目前病因未明。 三.各种类型癫痫综合征的诊断要点 相当一部分癫痫或癫痫综合征有其特定的起病年龄范围,以下介绍不同年龄段常见的癫痫综合征的诊断要点。 1.良性家族性新生儿惊厥(Benign familial neonatal convulsion, BFNC):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方式,出生后2-3天为发病高峰。临床表现多表现为全面性或者偏侧性以及局灶性的强直或者阵挛性发作。预后良好,多于1-2月内消失。绝大多数不遗留神经系统缺陷。EEG发作间歇期大多正常,部分病例有全面性异常或者局灶性异常。良性新生儿惊厥(Benign neonatal convulsion, BNC)为散发病例,生后4~6天起病,预后良好,现认为不需要诊断为癫痫。 2.早发性肌阵挛脑病(Early myoclonic encephalopathy):非常少见。病因是多因素,最常见的为严重的遗传性代谢障碍。多发病于出生后第1天或者数天内,表现为难治性频繁的肌阵挛发作,EEG表现为爆发抑制波形。病情严重,精神运动发育迟滞,预后不良。 3.大田原综合征(Ohtahara综合征):罕见。出生数天至3个月内发病。为症状性或者隐源性的病因,最常见的为大脑的严重发育不良。临床表现为强直性痉挛。EEG也表现为爆发抑制的波形,但爆发电活动的时间更长,预后差。 4.良性婴儿肌阵挛癫痫(Benign myoclonic epilepsy in infancy):临床少见。发病年龄多在1-2岁,常有惊厥或癫痫家族史,临床表现为全身肌阵挛发作。EEG为双侧同步的棘慢波或者多棘慢波综合。预后良好。 5.婴儿严重肌阵挛癫痫(Dravet 综合征):临床罕见。可能存在遗传性因素,发病高峰在出生后5个月。发病前发育正常,热性惊厥、肌阵挛发作和不典型失神发作是常见的发作类型,随着病程的进展,出现进行性精神运动发育迟滞,对于药物的反应性差。EEG为双侧的棘慢波发放。 6.婴儿痉挛(West综合征):多在3个月-1岁发病,大多数可以找到明确的脑损伤因素,例如围产期损伤、遗传代谢疾病、发育异常等,结节性硬化是常见病因。临床以频繁的痉挛发作为特征,多出现在觉醒后。EEG特征为高幅失律。本综合征愈后差,精神运动发育迟滞,多为难治性癫痫。 7.Lennox-Gastaut 综合征(LGS):也为年龄相关性癫痫。多发生于3-8岁儿童。病因与West综合征类似,少部分由West综合征演变而来。患儿智能发育迟滞,发作形式多样并且频繁,包括强直发作、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失张力发作等多种形式发作,发作间歇期EEG表现为慢的棘慢波综合,睡眠中可有快波节律。预后差,也为儿童期的难治性癫痫。 8.肌阵挛-站立不能性癫痫(epilepsy with myoclonic astatic seizures):又称为Doose综合征,临床少见。容易与LGS相混淆,二者的发病年龄基本相似,但是Doose综合征多有遗传因素,目前考虑为特发性病因。临床发作以肌阵挛-站立不能为特征性表现,强直发作和不典型失神发作少见,并且预后较LGS好。 9.失神癫痫(Absence epilepsy):是儿童期最常见的癫痫类型之一。临床以典型失神发作为特征,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发作频繁,每日可有多次发作,EEG为3Hz的棘慢波综合。根据起病年龄的不同,可以分为儿童失神癫痫和青少年失神癫痫,后者发作较前者少。失神癫痫的预后良好,体格智能发育正常 10.儿童良性癫痫伴有中央颞部棘波(BECT,Benign childhood epilepsy with centrotemporal spike):是儿童期最常见的癫痫类型之一。5-10岁发病最为多见。大多数病例仅在睡眠中发作,并且发作稀疏,为部分性运动或者感觉发作,主要累及一侧口面部、舌部以及上肢,偶尔全面化。预后良好,青春前期有自我缓解的趋势。EEG的特征为一侧或双侧中央颞部棘波,多为双相形态,并且在睡眠中频繁出现。 11.儿童良性枕叶癫痫(Benign childhood occipital epilepsy):即儿童良性癫痫伴有枕部发放(benign epilepsy of childhood with occipital paroxysms)。以视觉症状包括黑朦、闪光、视幻觉等为特征性发作表现,可以有呕吐、头痛以及头眼的偏转,并可以继发复杂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根据发病年龄的不同,可以区分为早发型(early onset,Panayioltopoulos型)或者晚发性(late onset,Gastaut型)。EEG显示一侧或者双侧枕区的癫痫样放电,预后相对良好,有自限性。 12.获得性癫痫性失语(acquired epileptic aphasia):又称Landau-Kleffner综合征(LKS)。本病少见,儿童期发病,临床主要表现为获得性的语言功能衰退、失语,以听觉失认为特征。多伴有行为和心理的障碍。大约80%的病例伴有癫痫发作,其形式包括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EEG以睡眠中连续出现的棘慢波综合为特征,多为双侧性,颞区占优势。本病为年龄依赖性,在一定的阶段对于药物的反应性差,青春前期趋于缓解,但可能遗留一定的语言功能缺陷。 13.慢波睡眠中持续棘慢复合波的癫痫(epilepsy with continuous spike and waves during slow wave sleep ECSWS):发病为年龄依赖性,多在3-10岁发病,临床存在获得性的认知功能障碍,80-90%的病人有部分性和全面性发作。EEG呈现慢波睡眠中持续性癫痫样放电。本病的临床与LKS有重叠,但现在认为是一个独立的综合征,区别点在于ECSWS多表现为全面的智力倒退,而LKS以听觉失认为特征性表现。 14.Rasmussen 综合征:是一种特殊的、主要影响一侧大脑半球伴有难治性癫痫,并导致严重神经精神缺陷的进行性疾病。发病可能与感染或自身免疫异常有关。多起病于1-15岁,突出症状为难以控制的癫痫发作,多为单纯部分性运动性发作,易出现持续状态,发作频繁,也可继发其他类型发作。随着病情进展,患者出现认知下降、偏瘫等神经体征。影像学早期可正常,以后出现一侧或者局部大脑进行性萎缩,EEG呈现背景不对称慢波活动,一侧为主的癫痫样放电。可接受手术治疗。 15.青少年肌阵挛癫痫(juvenile myoclonic epilepsy):也为常见的癫痫类型。青少年起病,智能体格发育正常,多在觉醒后出现肌阵挛发作,主要累及双侧上肢,波及下肢时可以出现跌倒。偶尔有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EEG特征为双侧性多棘慢波或者棘慢波综合。本类型预后良好。 16.觉醒期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的癫痫(epilepsy with 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eizure on awaking):青少年和青春期发病,多在觉醒前后有发作。除了全面性强直阵挛以外,还可以有其他的全面性发作形式,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本病的EEG特征为双侧性快棘慢波综合(3-5Hz)。本类型预后良好。 17.肌阵挛失神癫痫(epilepsy with myoclonic absences ):多有遗传背景,目前考虑多为特发性的原因。出生后数月以至青春前期都可发病,发病高峰在7岁左右,以肌阵挛失神发作为特征性表现,常伴有强直性收缩。对于药物治疗反应性欠佳。 18.全面性癫痫伴热性惊厥附加症(generalized epilepsies with febrile seizures plus):是一个新认识到的癫痫综合征。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方式。与其他的癫痫综合征不同,需要有家族背景的基础才能作出诊断。家族成员中存在热性惊厥和多种癫痫发作形式,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等,每个受累者可以有一种或者几种发作形式。预后良好。 19.颞叶癫痫(temporal lobe epilepsies):是指发作起源于颞叶的癫痫类型。是最常见的癫痫综合征之一,主要见于成年人和青少年,成年人的病例中,约占50%以上。部分病人有热性惊厥的病史。具体可以分为内侧颞叶癫痫(mesial temporal lobe epilepsy, MTLE)和外侧颞叶癫痫(lateral temporal lobe epilepsy,LTLE),绝大多数此型癫痫均为前者。多种损伤性因素都可以导致发病,海马硬化是最多见的病理改变。发作类型包括以自主神经症状、特殊感觉症状以及精神症状等为特点的简单部分性发作、多伴有自动症的复杂部分性发作等。部分病人对于药物的反应性欠佳,需要接受手术治疗。EEG显示颞区的癫痫样放电。 20.额叶癫痫(frontal lobe epilepsies):是一组发作起源于额叶的综合征,现在的研究发现并不少见。儿童以及成年人都可以见到,同样,病因在于多种因素对额叶的损伤。额叶发作形式多样,如不对称强直、过度运动发作、部分运动性发作等。发作往往持续时间短暂;睡眠中更容易发生;发作可能在短时间内成串出现,发作后能够很快清醒;容易继发全面性发作。有时需要与心因性发作和睡眠障碍相鉴别。EEG显示额区的癫痫样放电。 21.顶叶癫痫(parietal lobe epilepsies):是发作起源于顶叶的癫痫类型,临床相对少见。占位性、外伤性和皮质发育不良等是常见的病因。发作主要表现为简单部分性的异常体表感觉症状,如发作性的躯体麻木、疼痛等。由于异常放电容易向颞叶、额叶和枕叶等部位的扩散,从而出现其它部位的发作形式。 22.枕叶癫痫(occipital lobe epilepsies):症状性或者隐源性的枕叶癫痫的发作,表现为以发作性的视觉症状为特征,多由于局部的损伤、血管畸形等引起。儿童以及成年均可以发病,EEG显示枕区的癫痫样放电。 23.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夜发性额叶癫痫(autosomal dominant nocturnal frontal lobe epilespy):7-12岁为发病高峰,遗传方式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临床表现为睡眠中频繁的癫痫发作,一夜可以几次到数十次,具体发作类型为运动性部分性发作,过度运动为主。EEG大多正常或者存有额区的癫痫样放电。预后良好。 24.家族性颞叶癫痫(familial temporal lobe epielspy):也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方式。在青春期或者成年前期发病。发作起源于内侧颞叶结构,临床以腹部不适感、气向上冲感以及梦境感觉等简单部分性发作和伴有自动症的复杂部分性发作为特征,EEG显示前颞区的癫痫样放电。预后良好。
四.特殊类型和其他 (1)进行性肌阵挛癫痫(progressive myoclonic epilepsies):临床的特征包括:病情呈现进展性,预后不良;有频繁的肌阵挛发作,常伴有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神经系统有异常表现,认知功能呈现进行性衰退,多有小脑症状以及锥体束症状。EEG呈现背景活动异常基础上的双侧性棘慢或者多棘慢的综合。进行性肌阵挛见于腊样褐脂质沉积症、Lafora病等多种遗传代谢病或变性病。 (2)反射性癫痫(reflex epilepsies):是指几乎所有的发作均有特定的感觉或者复杂认知活动诱发的癫痫类型,发生率低。如原发性阅读性癫痫、惊吓性癫痫、视觉反射性癫痫、热浴性癫痫、纸牌性癫痫、自我诱发性癫痫等,癫痫发作类型并不固定,但针对每一例患者,发作形式往往固定。反射性癫痫多为特发性,患者多为体格以及智能发育正常的儿童以及青少年,去除诱发因素,发作也消失,大部分不需要治疗。 (3)边缘叶癫痫和新皮质癫痫(limbic epilepsies and neocortical epilepsies):根据大脑结构在进化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内侧颞叶癫痫的发作起源于海马、杏仁核等边缘系统结构,因此,内侧颞叶癫痫可以称为旧皮质癫痫或者边缘叶癫痫,而外侧颞叶、额叶癫痫、顶叶癫痫、枕叶癫痫以及Rasmussen综合征的发作起源于大脑皮质,故属于新皮质癫痫。 (4)热性惊厥(febrile convulsion):初次发病在1个月-6岁之间,在患有呼吸道或者其他部位感染时(不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以及器质性或者代谢性疾病),体温升高在38度以上突发的惊厥,多表现为全面性的强直或者强直阵挛发作。在小于6岁的小儿中发生率高,为2-3%。随着年龄的增长,大脑逐步发育成熟,发作可以自行缓解,少数可以延续数年。热性惊厥尽管表现为癫痫发作的形式,但是不具有反复自发发作的性质,故不属于癫痫的范畴,而且热性惊厥转变为癫痫的比例很低,约为5%左右。 (5)癫痫性脑病(epileptic encephalopathies):是指由频繁癫痫发作和(或)癫痫样放电造成的进行性脑功能障碍。并不单指某一个具体的综合征,是一组疾病的总称,其共同特征为获得性慢性神经功能衰退,大多为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儿童期发病。EEG明显异常,药物治疗效果差。包括上面提到的婴儿痉挛、LGS、LKS以及大田原综合征、Dravet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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