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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方法漫谈——立意法

 杏坛归客 2016-02-28

 

一、立意见高低——立意法

 

不论写作什么作品,都是为了让人看的,都是要表达一种思想意图。因此,首先必须有意思,意思的好坏、深浅,行家一眼就能看出来。它决定着作品的成败和高下。这就如同我们常人看风景一样,入目之下,即知有没有看头。有,就会兴致勃勃地看下去,没有,就不屑一顾了。

那么,怎样才能使写的东西有意思呢?这就需要学习和掌握点立意的方法了。

立意。顾名思义,是确立一种思想意图。在写作中,就是确立文意。立意法,就是确立文意的方法。

立意,以意为主。一般地说,在写作过程中,是先有文意,而后确立。确立,就是认定,也是规定。立意,就是确定写什么思想内容。什么是“意”呢?它是我国古代写作理论常用的一个术语。据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说“意”是曹丕提出的一写作原则,魏文帝曰:“文以意为主”。明、黄子肃《诗法》:“意者。一身之主也”。后人又称“意”为“志”、“旨”、“旨意”、“主旨”、“宗旨”、“题旨”、“主脑”、“文意”等等。不论哪一种称乎,它的意思都大体一样。

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立意就是确立主题,立意就是主题。事实上,这种说法有欠妥当——尽管它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且已通用着。因为立意和主题,虽然相近但并不完全相同,不能简单地把立意看作是主题,使立意和主题等同起来。

立意是一篇作品所确立的文意。它包括全文的思想内容,作者的构思设想和写作意图及动机等等,其概念的内涵要比主题宽泛的多。主题,是近代从外引进来的专用名词,它源于德国,原是用来表达乐曲中的主旋律,后来被移植到文学创作及文章的写作中,表示作品中的主要思想内容。日本人从德语中翻译过来,称为主题。我们又从日本引借来,并保留了其原意和用法。通常,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主题,就是指作品的中心思想和文章的中心论点及基本观点。

立意和主题的不同,还在于立意和主题的形成过程。立意产生在写作之前。清、刘熙载《艺概、文概》:“古人意在笔先”。主题,是在作者产生了写作意图和动机之后,经过对全部材料的提炼而形成的。不论是写什么,都要先有心意、有意象、有思想,这样才能选材、着笔。这种心意、意象和思想,往往就是作者在生活中的某些感受,或者是作者对某事物的一种认识,不过这种感受和认识,还不够明确具体,还有点朦胧、模糊,但它都促使作者产生了写作愿望。即作者想把这种感受和认识写出来,以表达某种思想感情。然而,事物是复杂的,单凭作者从生活中所得到的这种感受和认识,是不可能写出深刻、全面、有力的作品来。因此,需要把这种感受和认识进行深加工,即从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识,对原有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重新提炼出新的题旨来,使原来那种不够明确具体、朦胧模糊的思想,明确具体化、精炼深刻化。这个过程叫做炼意。经过炼意所产生的思想,才能叫做主题思想。可见,立意和主题二者有先后之别。先有意象,后有主题(也有例外,如给题作文的立意)。实际上,人们写作,总是有一定的目的,即先有了目的意图才会去选择材料,提炼主题。在这方面,新闻记者的工作实践,就是很好的证明。记者下去,到某个单位采访,往往是先抱有一种意图的,至于写什么主题,则是在这种意图的支配下,对采访的全部题材进行提炼加工后产生的。所以,立意是写作的诱因和起步,它没有主题的成熟、丰满、深刻、集中和凝炼。但主题又没有立意的全部特征,意大于主题,包含主题思想。有时,意可以包含多重主题,如长篇小说之类大型作品。

尽管立意不等于主题,但立意在写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立意这一写作原则,自从其创世以来,一直受到古今作家们的高度重视,使之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在内容和法则上更加具体和充实。

对于立意的重要性,古人有很多精深的论述。梁、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铺采漓文,体物写志也”。这个“写志”就是写意。又说:“意授于思、言授于意”。这是说,思而得意,意支配辞语。宋·陈癸《文则》:“文之作也以载事为准。事之载也,以善意为工。”这就是说:要写好事,必须先把功夫下在立意上。元·陈秀明《东坡立谈录》说:“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已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这就是说“意”对“天下之事”具有统摄作用。

既然立意如此重要,那么,怎样立意呢?这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以意为主”、“意忧帅也”;二是“意在笔先”、“辞以达意”;三是“意巧文奇”,意多文乱。

“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是说文章当以所立之文意为主脑、为灵魂、为统帅。唐·杜牧《樊川文集、答庄充书》:“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宋·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清·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下说:“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李·杜所以大家者,无意之诗,十不得一、二也。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这段话是说,诗文以意为“统帅”。一篇文章就象一支军队,文章的立意就象这支军队的“统帅”,没有这个统帅,这支队伍就是“乌合”之众,不能克敌致胜,有了这个统帅,就能使全军行成一个坚强的整体。李白、杜甫之所以被后人称为诗仙、诗圣,是因为他们的诗文都有立意,没有立意的诗文是很少的,有了立意,则烟云泉石等,都可以写,都能写出灵性来。

“意在笔先”、“辞以达意”。是说立意立在写作之前,言词语句都是为表达立意服务的。刘熙载《艺概·文概》。“古人意在笔先,故得举止闲暇,后人意在笔后,故至于手脚忙乱。”清·沈德潜《说诗卒语》卷下:“写竹者必有成竹在胸。谓意在笔先,然后着笔也,惨淡经营,诗道所贵。倘意旨间杂(错乱——笔者注,下同),茫然无措(措辞),临文敷衍、支支节节而成,岂所谓于得心应手之技乎?”金·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集、竹溪先生文集引》也说:“文以意为主,辞以达意而己”。杜牧《答庄充书》:“苟意不先主,止以文采词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闹市,纷纷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己。”清·袁牧《续诗品·崇意》:“虞舜教葵,曰:‘诗言志’。胡今之人,多辞寡意,意似主人,辞似奴婢,主弱奴强,呼之不至,穿贯无绳,散钱委地,开千枝花,一本所系”。上述这些古人的论述,都道出了“意在笔先”的重要和意与辞之间的关系。在写作中我们要自觉地运用和遵循这一原则,立意于先,然后围绕立意,确立主题,遣辞造句表情达意。

“意巧文奇”、“意多文乱”。是说立意要巧,立意要精,何谓立意要巧呢?古人为此总结了三条原则:真、善、美。

真,就是真实、诚信,就是既要符合客观实际,有现实意义,又要发至肺腑、抒情写志。因此,它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真实。章学诚《文史通义·说林》曰:“斟酌风尚而立意”。这就是说立意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宋·郡雍《论诗吟》:“何故谓之诗?诗者言其志。既用言成章,遂道心中事”。可见,不论写什么,都要遵循这一原则。立意不能不着边际,虚无缥渺。也不能怪力以乱神,作无稽之谈。立意要有现实意义,要切合生活实际,有时代特征。列宁曾说过:“立意,应当选择政治上重要,有切实意义的,涉及最迫切的问题(见《向列宁学习工作方法》95页,克鲁音卡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0年版)。”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十八回:“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周易·上经乾传》:“修辞立其诚”。这个修辞泛指写作、立意。汉·王充《论新、佚文》主张写作立意要:“疾虚妄”。如果我们在写作立意时,把现实和自己的真实情感以及独到见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那么,就能使自己的立意做到“真”。

善。就是好的正确的观点,有积极意义。有些诗文的立意。虽是真的,但没有积极意义,就不能说是好的立意。清·姚鼎的《答翁子士书》:“诗之美者、命意必善”。何为善呢?清·顾炎武《日知录》曰:“文须有益于天下。”宋·黄庭坚《戏呈孔毅父》:“文章功用不济事,何异丝巢缀露珠”。这些论述是说文章的立意须对人对事有帮助。王充《论衡》:文“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又说:“文贵夫顺合众心,不违人意,百人读之莫遣,千人闻之莫怪。故管子曰:‘言室满室、言堂满堂’”。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集》:“古之人不尚虚饰。因事遣辞,形吾心之欲言者耳。间有心之所不能言者,而能形之于文,斯亦文之于乎?”清·潘德舆《养一斋的诗话》:“诗最争意格。词气富健矣,怒不清高,可作而不可示人。格调清高,意不精深,可示人而不可传远。”由古人的论述可知,一切“无稽之言,抄袭之说、谀佞之文”,“都是害己害人的立意。”“多一篇多一篇之损”。一切为了社会进步,为了公众需要,能给人以健康的、积极的、有用的立意都是好的,应该肯定的。

美,在立意方面来说,有着自己独特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立意要纯,一而贯摄。”防止“二意两出”和“意多乱文”。这是说立意要力求集中、鲜明,不乱不散,不含含糊糊、模棱两可,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旗帜鲜明,要有倾向性。一个作品或一篇文章,最忌讳议题多、旨意乱,否则意多而文乱。清·魏际瑞在《伯子论文》中说:“文生于意而意多乱文,议论主要于事而事杂乱议”。清·刘熙载《艺概·经义概》:“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主脑既得,则制动以静,治烦以简。一线到底,万变不离其宗,如兵非将不御,射非鹄不志也。”要使自己的立意纯而精,最好的办法是“立片言而居要。”李渔《闲情偶寄·戒浮泛》说:“作文之事,贵于专一。专则生巧,散乃入愚。专则易于奏工,散者难于奏效。”

二是立意贵高妙。“出自意外曰高妙。”胸襟阔、立志高、见地高、则命意自高。唐·王昌龄《诗歌》:“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辩则律清。格集全,然后始有调,用意于古人之上,则天地之境,洞为可观”。宋·范温《潜溪诗眼》:“老坡(苏东坡)作文,工于命意必超然独立于众人之上……皆于世人意外别出眼目,其平日取舍文章多以此为法。”

三是立意贵新颖。“诗文随世远,无日不趋新”。李渔《闲情偶寄》卷一:“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唐·李翱《答朱载言书》:“创意造言、皆不相师。”宋·吕本中《童蒙诗训》:“作诗自立意,不可蹈袭前人”。“能者非他,能自树立不因循者是也。”那么,何为新呢?李渔。《窥词管见》:“意新、语新而又字句皆新,是谓诸美皆备,由武而进于韶矣。……意之极新反不妨词稍旧。”清·方东树《昭昧詹言》:“去陈言非止字句,先在去熟意;凡前人已道过之意与词,力禁不得袭用:于用意戒之,于取境戒之。”曹雪芹《红楼梦》六十四回:“做诗不论何题,只要善翻古人之言。若要随人脚踪走去,纵使字句精工,已落第二义,究竟算不的好诗。”清·《一瓢诗话》“用前人之字句,既有之字句也。若蹈前人之意,虽字句稍稍异,仍是前人所作。嚼饭喂人,有何趣味?”

四是“立意贵透彻,意深旨远。”立意贵透彻,是说立意不可隔靴搔痒。李翱《答朱载言书》:“故义深刻意远,意远则理辩。……如山有恒、华、蒿、衡焉,其同者高也,其草木之荣,不必均也。……此创意之大归也。”立意贯透彻,就是要揭示事物的本质,要有深度。有了深度,影响才能及远,作用才能较大。

五是立意贵淡远。“意贵远不贵近,贵淡不贵浓。浓而近者易识,淡而远者难知。易知则浅露,难知则有余味”。有的作品。立意较为含蓄,需细细体味,才能感觉。明·徐师曾《文体明辩序说,文章纲领》:“作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出意所之外,乃得真味”。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立意时,能够做到以意为主,意在笔先、巧妙立意,使意在真、善、美等原则下,和谐有机地统一起来,那么,我们所立之意,就是好的,成功的,可用的,有深刻意义和社会效果的意。遵此立意写作,就有可能写出优秀的作品来。这对一切热爱和从事写作的人来说,尤为重要。(本文写于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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