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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电子合同助力在线仲裁升级

 望云1120 2016-02-29


律新社 | Susan


仲裁界又有“小伙伴”在玩“互联网+”了!


今天(1月26日)下午,律新社小编参加了一场1000人的微信群新闻发布会。会上,既有嘉宾发言、互动,又有“红包雨”,大家抢得好热闹!不过,重点不在这,守在手机屏幕前的各位今天主要想来看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与法大大的合作如何进一步实现“互联网+仲裁”。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前身是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法颁布后国务院确立的最早成立的七家试点仲裁机构之一,在全国219家仲裁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于2014年开始着手开发网络仲裁。法大大是一家为互联网金融、O2O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提供在线合同缔约、证据托管的法律服务平台,并依托瀛和律师机构20余家律师事务所及合作律师团队提供线下合规审核、债权保障、争议解决等专业法律服务。


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面对大量小额、分散的法律纠纷,传统仲裁程序要如何改革创新,才能既兼顾用户体验,又确保法律效力?企业平台采取何种技术手段才能有效地固化电子证据,有力地维护自身及用户合法权益?据悉,本次两家单位的合作,意味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系统将正式与法大大电子合同平台对接,真正实现在互联网场景下的法律纠纷有了更快速、灵活、全程电子化的解决途径。

 

全国范围内首创的仲裁模式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陈忠谦主任介绍,这是广仲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下推出的一项全国范围内首创的仲裁模式。



在广仲的在线仲裁系统,申请人从申请受理到质证审理再到仲裁庭裁决,全程都可以通过线上完成,大大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广仲与法大大的系统实现技术对接后,通过法大大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更可以直接申请“一键仲裁”,与广仲在线仲裁系统对接,高效、便捷走完仲裁程序。


“广仲与法大大的合作,是传统法律服务与互联网思维应用的一次深度融合。引入电子合同系统后,利用法大大平台的技术手段固化网络交易合同数据,可以帮助仲裁加快证据受理速度,进而提升解决纠纷的效率。”陈忠谦表示。


他认为,“互联网+”场景下,新型经济纠纷呈现出交易小额化、跨区域等一系列与传统交易不同的特征,要应对这些由互联网衍生出的难题,就必须依靠互联网的手段与技术来解决。



完善在线仲裁的电子证据固化


面对小额、分散、跨区域的交易特征,互联网金融服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互联网金融服务所呈现出的这些难点与痛点,事实上也助推着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适应网络特点的纠纷处理模式亟待推出。

  

“电子凭证是有效保障平台和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在遇到法律纠纷,进入仲裁等法律程序后,合法合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可以提供线上行为的全链条证据,并且能得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承认,可以免除大量因处理纠纷带来的次生伤害。”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表示,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合规电子合同提升平台运营合规性,保障广大用户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了行业共识。



   

“基于国家认可的CA证书、防篡改技术及第三方电子合同取时技术的电子签名技术,法大大能够有效防止电子证据被篡改、伪造等一系列问题,在兼顾方便、快捷的用户体验同时,又能依靠先进技术确保法律服务本身的法律效益。” 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说。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推广,复杂的互联网难题也有了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先进技术与法律的深层融合,逐渐成为未来法律服务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式。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海宁认为,在具备可以鉴别电子证据真伪以及是否被篡改的可靠技术手段的条件下,可考虑适当放开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法大大与广仲的本次合作,将对完善在线仲裁的电子证据固化以及采信规则产生深远的意义。

  

“日后不管我们遇到金额再小、跨越地区再广的纠纷,都不必再因为担心申诉流程繁琐、费用高昂等问题,而放弃维权。法律可以真正成为人人都可以获得的捍卫权利的武器。”法大大创始人兼CEO黄翔表示,广仲与法大大达成战略合作后,电子合同与在线仲裁两个系统将实现互融互通,可以有效促进互联网投资交易纠纷的在线仲裁解决,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法律领域的多重优势,共同守护互联网时代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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