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生何必复杂(微信号:law-feel)【作者向“法律读品”赐稿,致谢】 作为一个重度拖延症和懒癌晚期患者,去年说好要回馈的美国法治体验深度游的经历一直没有动一个字。 这几天马法官之死,已经逐渐演变成一个标志事件,大家感性完了以后,各位法律界饱学之士引经据典,开始理性思考彩云之死,会如何改变我们今后司法官的社会形象与对司法官保护机制。大家都说的好好啊!我也想说点什么,就从两名检察官亲眼所见所思来谈谈一下美国对司法官保护吧。 (图:隔壁老王) 费城作为独立宣言的朝圣之地美国法治朝圣之地,给我们这次旅行增加了奇幻色彩。就像发生了电影一样,老天爷给我们开了个巨大玩笑,让我们真正的深入美国最深的部分,领教了警察的滥用职权和业务不精,法官的人性亲和和绝对的公正,法庭的庄严肃穆与神圣,美国华人的善良真诚与热情,一切一切仿佛梦中。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一个超级精彩的经历,两个奇葩中国检察官,因为费城警察错误认为我们的驾照不合法而差点被认定为无证构成犯罪,这样一件乌龙事件,为了与错误适用法律的美国警察抗争,经历了美国派出所上访无门,只能出庭应对这一条路。查找美国法律官方依据,证明中国驾照合法性并向法官称述抗辩理由,最后得到法官的认可。 如果不是要回国,真想起诉美国政府的错误行为。这比拍几个独立宣言纪念地的美国司法之旅,更深的了解真正美国三权分立中法官绝对独立性。 对于我们来说虽然过程曲折,但回忆起来确实精彩而难忘了。其中有几个特别让人映象深刻: 印象一:关于警察 美国警察真是和传说中一样的简单、粗暴冷漠。我们的中国驾照根据该州的新修订法律是允许在该州合法驾驶的,而遇到警察居然非要我们出示国际驾照。有人为设置条件或业务不精之嫌疑。 按照美国法律无证驾驶最高可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万美金,作为自诩精通法律的中国法律专业人士,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当时被临检的警察给吓懵逼了好吧。 这是我第一次后悔研究生时候法律英语没认真啊……英语用时方恨少啊。同行另一位号称学霸的法学女博士也语无伦次了。 四五个警察围着你,除了sorry,一个词也想不起来了啊。 看到路边一个中国面孔路人甲就像看到救星啊!后来再他的帮助下才定下神来。 结果:车被拖走,警察开了传票、周一去法庭处理。这意味着我们后面旅程全取消要在费城呆三天啊。 后来跟这位新认识朋友交流,才知道美国对执法人员保护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好不好! 允许我严肃的批判不是羡慕嫉妒的大大家科普一个东东:警察的朋友证!!!还有警察的家人证!逆天了这是警察局长颁发的哦,不是九眼桥下面办假证的哦。 (图:有图有真相,图很渣,技术要提高啊) 就知道你没见过,我也没有。不仅警察荷枪实弹的可以保护自己,做为警察的家人、甚至是警察的朋友都有证! 因为美国人认为警察执法太危险了,所以他的家人和朋友我们也要关心和爱护....好吧,我想静静。 印象二:关于法院的安保 周一去上庭,周末两天是我们有史以来学法律英语最认真的两天,之前没有,之后也不可能有了。 查找法条,写答辩提纲,用英文背抗辩理由就是为了不能丢了中国法律人的脸啊,我们是无辜的啊,是警察罚错好人好吧。 进法院几个人高马大荷枪实弹的法警直接就让你进入美国律政剧的即视感了好吧。安检过程之复杂,查验之仔细绝对是前所未见,小到皮带扣,脚底板,大到你的围巾、手包。全部是几个人反复查验,连带只苍蝇都不可能好吧。当时我感觉我们法院安检真是心大啊…… 印象三:关于美国法官 处理我们案件是一名亚裔女法官、高贵优雅、亲切专业,就是那种一眼就觉得脸上写着“我是精英”感觉。比起我们宣传的尿不湿法官、保姆法官,这样不才是司法官本来的应该的职业定位吗? 这名女法官一上午一样要处理几十个案件,在我们前面的印度小哥也是因为没有visa但有印度驾照被控无证驾驶,罪名成立。而轮到我们时候,法官认可我们驾驶证,我们是有visa而合法入境的,所以我们中国驾照可以使用。美国警察是真的抓错了人。 这位善心的法官还安慰我们让我们好好去旅行不要因此叨扰了心情。真是有一种遇见亲人感觉好不好。 一句话,法官的权威真不是靠呵斥与严厉,这样一位法官也是让我大写一个服字啊。 但是,法官的亲切和专业是建立在法官的高度荣誉感和严密的保护措施之中的。一个感觉安全的工作环境,才可能好好工作而不惶惶不可终日。一个自我荣誉感爆棚的职业,才会让我们内心情怀不灭。 如果我们自己都不觉得保护很重要,谁会觉得保护我们必要呢? 口水话说完了一堆:看看干货。(转自:数看司法) 美国的四大应对策略其一,成立专门的司法人员安保机构。1970年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哈雷法官殉职事件直接推动了美国国内有关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制度改革。其重要标志就体现为在美国法警总署内部成立了专门的'司法安全处'Judicial Security Division 。司法安全处下辖6室1中心,负责管理全美联邦司法系统5000名法院安全官的日常工作。这些安全官在400处联邦法院设施中为全美2200名法官和超过10000名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日常的安全保障。 其二,加大对司法系统安保工作的财政投入。在建立专门机构的基础之上,美国加大了对司法人员安保工作的财政投入,从而配备更多的安保人员、采取更严密的安全保护程序和购置更先进的设备。据统计,联邦司法系统的安保设备采购费用高达3.3亿美金。仅在2012年,联邦法院系统在安保工作方面的预算就高达4.2亿美金。 其三,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除了增加安保方面的资金投入之外,司法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很重要。为此,美国法警总署专门在2008年设立了'国家司法安全中心',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本人及其家人安全保障的知识培训。在施害者将侵害范围由法官本人扩大到司法官员家人的背景之下,上述专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其四,推出伤害风险评估系统。美国司法人员安全保障改革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推出了伤害风险评估系统。根据美国联邦法警总署从1980年到1993年的跟踪统计,3096名曾经在言语上间接或直接威胁法官的人员,有8%转换为更严重的针对法官的人身伤害。因此,如何在法官侵害事件发生之前借助当事人的过往经历和行为表现,分析、评估并识别可能的施害者就成为改革的重要方向。在此种理念指导下,美国法警总署司法安全处逐步开发出一套风险评估系统并形成了伤害风险评估的十大标准程序。具体而言,美国法警总署在司法安全处下专门设置'情报办公室',负责一天24小时、一周7天的全程监控。在当事人表达出某种负面情绪时,情报办公室开始介入调查、分析与识别潜在的施害者。仅在2012年,美国法警总署就发现、调查并排除了1370件针对联邦司法工作人员的威胁。由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美国各州法院也在逐步跟进。 如何保障我国司法人员的安全法院是解决纠纷的国家机关。他们为包含情绪因素的诉讼提供中立的解决场所。当事人将他们的争议带到法庭之上。每个人都期待所有主张被支持、所有诉请被采纳。 绝大多数选择诉讼的当事人最终会接受法院的判决,即使判决与他们的诉请背道而驰。但是,任何国家都有一些当事人无论判决是否公正,只要结果不利于自己,就不愿接受。 当这类群体的观点与法院判决产生冲突时,针对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暴力行为就可能产生。 因此,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伤害的事件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 为了避免马法官的悲剧再次发生,自怨自艾的负面情绪不足取,单纯的事后严处也治标不治本,小编认为应当从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其一,从中央层面开始重视司法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美国最初几年对'冒头'的法官侵害事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其直接结果就是法官侵害事件持续递增。马法官的悲剧若无法得到重视,将很可能起到负面的示范作用,甚至激发更多的伤害事件。 其二,全面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患意识。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防患意识还较为薄弱。如何识别当事人的行为表现,避免让本人及家人陷入危险的境地;在陷入危险境地时如何充分自救;这些关键知识需要专门的培训。美国专门设立国家司法安全中心负责相关知识的传授就很值得借鉴。 其三,逐步增加司法安全保障的财政投入。物理阻碍是保障司法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司法经费可承担的基础之上,逐步扩大有关司法安全保障的投入,升级安保设备、增加安保人员是长远上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 其四,尝试推出伤害风险评估系统。科学的伤害风险评估系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过往表现和近期行为,精确定位'施害者',从而有效避免法官伤害事件的发生。不过这套评估系统需要丰富的经验积累。贸然移植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效果。可以考虑在条件允许时尝试若干试点、总结经验,并最终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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