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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好人变成非正常人类

 Purefact 2016-03-03

元代,道德宣传家们弄出了一套影响巨大、至今还在宣传的二十四孝图,据说是绘画届的经典之一。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二十四孝图》嘲弄过“老莱娱亲”,讲述过面对“郭巨埋儿”的内心恐惧。今天,我狗尾续貂,给大家普及一下“王祥卧冰”的演变过程,看看您怎么想。

王祥,史有其人。西晋时曾官至司空、太尉、太保,东晋声名显赫的王谢家族之“王”家的始祖之一。最早记述王祥卧冰这件事——准确的说法是王祥孝顺的事——的是东晋人孙盛的《晋阳秋》。原文是:

“后母数谮(zèn说别人坏话)祥,屡以非理使祥,弟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妇,览妻亦趋而共之。母患,方盛寒冰冻,母欲生鱼。祥解衣将剖冰求之,会有处冰小解,鱼出。”

大意是王祥的后妈虐待他和他媳妇,但王祥以德报怨。有一年的冬天,天特别冷,后妈想吃鲜鱼,王祥就脱下衣服,准备去剖开冰面抓鱼,正赶上有一处地方冰面是裂开的,就从那儿抓到了鱼。晋人宽袍大袖,不方便干活,干活之前脱衣服是正常的。那冰面也是早就裂开的。

但是,到了唐朝房玄龄等人编撰《晋书·王祥传》的时候,变成了这样:

“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

脱衣服准备剖冰是一样的,但冰块是忽然自己解开了——是偶然还是神迹,不清楚;双鲤跃出——是偶然还是神迹,也不清楚。这给后人的再创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到元朝编出《二十四孝》的时候,王祥卧冰求鲤的故事就出现啦:

“王祥母丧,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母欲食鲜鱼,时天寒地冻,祥解衣,卧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冰和鱼像神迹咱就不说了。关键是“剖冰”变成了“卧冰”。这变化可不得了!王祥脱下衣服不是去剖冰干活的,而是企图趴在冰面上用体温化冰的!一位后来担任朝廷高级官员的君子,竟然变成了智障:不用工具去破冰,用体温去化冰!冰厚的话,你化不开啊;冰薄的话,你咵嚓一下,是要掉到冰水里去的啊!冰不薄不厚?我竟无言以对。关键是,正常智商的人谁用体温化江面上的冰啊!

非要找出甚至虚构出超出一般人的表现来彰显道德,用极端的情况来彰显道德,这大抵是我们道德宣传者们千年来共同的思路。

我不反对超出一般人,我反对的是反智。

再给大家看一个民国时期编出来的《二十四悌》里的故事:

晋邓攸、字伯道,石勒兵起,攸挈家而逃。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儿及侄绥。度不能两全,乃谓妻曰:“吾弟早亡,惟有一息,理不可绝,应自弃我儿。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妻泣而从之。乃系其子于树而去。卒不育。时人义而哀之。其侄绥服攸丧三年。奉祀如所生。

大意是说:晋朝的邓攸赶上了战乱,在逃亡的过程中,考虑到不能同时保全自己的儿子和侄儿,为了给弟弟留后,舍弃了自己的儿子。需要注意的是文中的一处细节:乃系其子于树而去——于是把自己的儿子捆在树上离开了。你可以抛弃他,可以扔下他,但为什么要捆上他让他一定活不下去呢?就算他会哭闹纠缠,你只要态度坚决,也是可以忍痛舍弃掉的。(想想当时的情景,我内心真的很痛苦!)

原出处有没有这个细节呢?明确地说:没有。《晋书》里是这样记载的:

“攸以路远,斫坏车,以牛马负妻子以叛,贼又掠其牛马,攸语妻曰:‘吾弟蚤亡,唯有遗民。今当步走,儋两儿尽死,不如弃己儿,抱遗民。吾后犹当有儿。’妇从之。”

“妇从之”而已。为什么后世的某些道德家非要加上一点不近人情、惨绝人寰的细节才觉得心满意足才觉得有教育意义呢?是有虐待癖或受虐癖吗?

我反对的不是超出一般人,我反对的是违背基本的人性。

根据我的经验,老莱娱亲中,一个老人家穿着彩衣躺在地上装可爱实在恶心,我要是他父母会怀疑我孩子是不是精神有问题;郭巨埋儿中,真杀掉儿子的话,郭巨想保全的娘亲估计也活不下去了——爷爷奶奶有不心疼孙子的吗?杀掉祖辈心爱的孙辈,这到底是孝还是不孝?

当代宣传也并没有什么新鲜招数,也是将好人变成违背人性的模样。比如2015年感动中国人物之一的朱晓晖:

【事迹】朱晓晖,女,黑龙江绥芬河市民。朱晓晖的父亲在2002年患弥漫性脑梗塞,从此瘫痪在床。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朱晓晖辞掉了在报社的工作。为了给父亲治病,她不但卖了房还欠下一身债务。因为不堪重负,朱晓晖的丈夫带着孩子离开了她。朱氏父女在社区的车库里安了家,一住就是12年。

多可怜的一个家!多可敬的一个人!但是,我们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

【颁奖词】十三年相守,有多少日子就有多少道沟坎。命运百般挤兑,你总咬紧牙关,寒风带着雪花围攻着最北方的一角,这小小的车库是冬天里最温暖的宫殿,你病重的老父亲是那幸福的王。

不知道您怎么看这颁奖词,尤其是最后那句“你病重的老父亲是那幸福的王”。瘫痪在床,幸福何来?拖累得自己的女儿辞了工作、欠了债、离了婚、失去了孩子,幸福何来?父女俩在社区车库里安家12年,忍受了12年的酷暑和寒冬,幸福何来?我要是这位父亲,绝不会认为自己是“幸福的王”!我要是可敬的朱晓晖女士,也绝不会承认自己的父亲是“幸福的王”!

经过这些东西长期熏染的我们,面对道德模范时,有时会产生一些特别奇特的态度。郭明义是中央宣传的道德模范,有一次在新闻联播里出镜的他在打电话,眼尖的人发现他用的是iPhone4,这下火了!大家紧接着关注到他发的微博竟然也显示“来自iPhone”!纷纷表示被新闻联播骗了!因为搞宣传的人非要往“一贫如洗却乐于助人”这个方向塑造郭明义,一旦我们发现他用几千块的手机,自然选择不相信!不相信!就是不相信!……有起哄架秧子的,有喝倒彩的,有冷嘲热讽的,也有义愤填膺的。我就不明白了,人郭明义做点好事就不能用贵一点的手机了?就得倾家荡产瘦骨嶙峋衣衫褴褛再吐半口血你才觉得这是道德模范?其实我们的思维和做宣传的人的思维完全在一个框架里。我们也并不高明。

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思维方式?我想,这跟我前面讲的我们长期地要把好人变成非正常人类的宣传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医生和教师,一个负责身体,一个负责灵魂,责任重于泰山,所以这两个行业里需要的好人也必须多。但是,咱们不能这样看问题:一提到医生,你必须是白衣天使,否则你就是白眼狼;一提到教师,你必须春蚕到死蜡炬成灰,否则你就是眼镜蛇。不应该说,你必须做到比基本的职业规范好许多,必须道德完满似圣人,你必须好得一塌糊涂,才是合格的。一句话,不能把最高标准当成基本要求。教育行业里的口号,比如“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基本就属于这个范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老师们,背不起这三个“一切”。

我们都有病,都有一种叫道德狂躁症的病。

好了,该结束了。

《吕氏春秋》中,记录过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回国后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不接收国家赔偿金。孔子说:“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接收了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感谢他就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孔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我觉得,这才是合乎人性的、也不反智的道德主张。让好人回归到好人真实的生活里去吧!好人不应是可笑的,而应是可敬的,也应是得到尊重的,更应是得到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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