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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

 鸽子飞吧 2016-03-05
                    清末四大奇案

    说清朝四大奇案首先应该先区别一个概念,就是它与同样出名的清宫四大奇案完全是风马牛,清宫四大奇案是指 “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乾隆身世”,也有一说是“雍正夺嫡”。而清朝四大奇案,其实并无什么谜团可以探究,基本都是由贪官污吏一手制造而成。除位居四大奇案之首的“张汶祥刺马案”和轰动一时的“杨乃武案”之外,对另两个案件的说法可以用众说纷纭来形容,分别有以下几个案件曾经入选:杨月楼拐卷逃案、太原奇案、木工妇杀夫、换肋骨案、告忤逆案、杀子报案、淮安奇案、涿州冤狱等。清末佚名笔记《十叶野闻》云,“人所共知”“四大奇案”为:“逆仆包祥弑主李毓昌”(淮安奇案)、“木工妇杀夫”、“涿州冤狱”和“杨乃武案”。但“杨月楼拐卷逃案”的呼声也比较高,而对于“杨三姐告状”的提法,则完全有误,因为杨三姐一案发生在1918年,那时清政府早已不复存在,所以也就不可能列为清朝四大奇案了。

刺马案

  “张汶祥刺马案”之所以位列清朝四大奇案之首位,究其原因是涉及到复杂的政治斗争。太平天国失败后,在太平军作战期间,清廷不得不依重的湘军,如今却成为心腹大患。于是,朝廷便将曾国藩调离江宁,由马新贻任两江总督,同时命其迅速裁撤湘军。

  上任后不久,马新贻在校阅军队时,被一名叫张汶祥的河南人所刺,伤重而亡。试想,两江总督的权柄何其重,官兵校射场地的警卫又是何其森严,而仅仅曾为匪人的张汶祥却可轻易得手,不能不叫人惊诧,几乎所有人都怀疑张汶祥背后必有主使。

  更为有趣的是,在马新贻被刺后,立即便有“刺马案”戏文上演,戏中大肆宣演马新贻的荒唐不经,安徽学政殷兆镛居然以此命乡试考题,寓其对马的讥讽,还有人大做歪诗,对马新贻进行诽谤,同时,湘军将领又给张汶详立碑,大唱赞歌。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无疑出自高人之手。

  此时的曾国藩,早在马遇刺身亡后,便受朝廷指派,迅速回莅江宁坐镇。在刺马案的审理过程中,朝廷态度左右摇摆,各大官员唯唯诺诺,导致犹如一层窗户纸的案情,变得无从下手,谁也不敢捅破,最后只得以张汶详凌迟处死,摘心致祭作为了结。朝廷明知此事与湘军和曾国藩脱不了干系,但为防止兵变,激化矛盾,只能听之任之,唯一能作的便是派钦差对马新贻家属进行甚厚的恤典。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无人再敢问津。

杨乃武与小白菜

  此案应该是四大奇案中流传范围最广的冤案,知名度也属最高,故事就不作赘述了。“杨乃武案”原本仅是一段风流事,一桩子虚乌有的谋杀案,却被一个个贪官污吏审了三年,历经十审,最后还是慈禧太后出马,总算把这个案子做了了解。而这个大翻盘,却和朝廷与湘系的矛盾密切相关的。“刺马案”,朝廷吃了哑巴亏,但“杨乃武案”朝廷终于找到了把柄,并借此成功地打击了湘系势利,100多位官员顶戴花翎全部摘掉,永不续用。如果不是政治斗争的需要,不是慈溪太后亲自过问,该案能否大白于天下,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有些电视版本将葛小大之死演绎为被余杭知县之子刘子和所毒害,这样处理着实有狗尾续貂之感,使案情顿时索然无味,同时案情所反映出的官场黑暗程度也必然大打折扣。葛小大确系暴病身亡,而仵作验尸时出现明显疏漏,加上余杭知县与杨乃武素有间隙,便借此事大做文章,成为冤案的始作俑者。

杨月楼拐卷逃案

  该案是名伶杨月楼与一商家女子间的姻缘所引发的一场官司。一广东香山籍茶商女韦阿宝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在其母的帮助下,背着其父与杨密定婚约。韦女的叔父将杨月楼以拐盗罪公讼于官府。于行婚礼之日,捕执杨与韦女,并起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杨月楼违律为婚。虽说双方是你情我愿,但按照当时清律的规定,良贱不能通婚,杨月楼优伶的身份属于贱籍,是不能同属良家且捐有官衔的韦家之女阿宝结婚的。杨月楼被判流配四千里到黑龙江服刑,案件历经上海县,松江府,江苏提刑按察使司,江苏巡抚层层审转和复核,杨月楼案最终被坐实,维持原判,杨月楼开始在江苏巡抚衙门的监牢里等候刑部的批文。

不幸中的万幸,在等候刑部批文的过程中,恰好赶上光绪皇帝登基,大赦天下,杨月楼被免于流放,杖责八十,遣送回籍。经历一年多的牢狱之苦,遍看官员的丑恶嘴脸,出狱后的杨月楼忧愤至极,自取辱名为杨猴子,以表示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

淮安奇案

  淮安奇案即“逆仆包祥弑主李毓昌案”,该案在嘉庆年间、乃至整个大清朝当中,也是少有的巨案之一。嘉庆13年(1808)淮安水灾,官府赈济,李毓昌奉命至淮安府山阳县查赈,知县王伸汉要李多开户口,以中饱私囊。李不从,王惧事泄,买通李的仆人包祥毒死李。知府王毂亦受王伸汉贿赂,纹银4000两,遂验尸时即以自缢报。李毓昌的叔叔从遗物中发现血迹,便开棺验尸,果见为中毒之状,于是赴京告状。山东抚臬奉旨复查全案,王伸汉等至刑部严讯。一讯得实,王侵贪赈灾银2万3千两,同知林永升1千两,其余数十人各得不等。王伸汉斩立决,知府王毂绞决,江督铁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职,遣戍乌鲁木齐,苏抚汪日章革职,留河工效力,其余佐贰杂职获徒流杖责者8人。

 

查赈拒贿被恶仆害死
    李毓昌,字皋言,号荣轩,清代即墨县障村人,嘉庆十三年(即1808年)考中进士。榜下后,嘉庆皇帝当即召见,以知县分发江苏即用。其妻林氏将家中几亩薄地变卖,所有银两交给丈夫当盘缠。当年6月28日,37岁的李毓昌带仆人李祥、马连升等三人启程,先到苏州拜见江苏巡抚汪日章,当年8月2日便转到江宁(南京)禀见藩宪,随后即被派往山阳(今天江苏淮安)查赈。
    其时,山阳县属淮安府管辖,由于遭遇水灾,百姓流离失所。李毓昌于9月28日到达淮安,10月3日会见了山阳知县王伸汉。然后,他立即前往西乡两坊查赈。他忍着饥寒,住在破庙里,深入民宅认真调查,并与放赈名单逐一核对,于10月28日完成公务,掌握了王伸汉虚报户口、克扣赈银的底细:这个在当年5月份开始上任、以从九品身份捐任山阳知县的陕西汉子,在这次赈济中,竟然侵占了9万两赈银中的2.3万两,使得无数灾民冻饿而死!
    李毓昌愤怒了,准备上报淮安府。王伸汉闻讯大为惊恐,假惺惺地设宴利诱李毓昌,但遭到了严辞拒绝。于是,王伸汉便与家仆包祥设计,买通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让他们下手害死李毓昌。
    当年11月16日夜,李祥等三人在茶水中下毒,李毓昌误饮后出现腹痛,继而吐血,之后,三个恶仆用丝带勒死主人,并伪造了自缢现场。
    随后,王伸汉买通淮安知府王毂,两人密谋后,最终以李毓昌自缢身亡上报巡抚和总督,致使李毓昌沉冤莫白。后来,李毓昌的二叔李泰清到达淮安,启棺后发现侄儿面如白纸,痛哭不已,不忍再看下去。王伸汉见状,给了李泰清150两银子当路费,让他把李毓昌送回即墨老家安葬。而恰恰是这一点,成了破获该案的突破点。
遗物泄天机沉冤得雪
    李泰清和家仆李沾风餐露宿,终于赶在春节之前,将李毓昌的灵柩运回即墨障村。
    第二年3月的一天,李毓昌的发妻林氏待心情渐渐平静后,在整理李毓昌的遗物时却忽然发现,他穿过的两件衣服上血迹模糊,襟袖上都有。“如果是自缢,又怎能抬起手来擦嘴边的血迹?”同时,林氏还发现了一页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禀贴残稿。由此,她开始对丈夫的死因产生疑问,便和李泰清商量开棺。经过检验,他们发现李毓昌真的不是自缢而死,乃中毒身亡。于是,李泰清决定赴京告状。
    时任左都御史的特克慎见案情重大,不敢怠慢,遂在第一时间上报给了嘉庆皇帝。嘉庆见状大为光火,于5月12日下旨,要求必须查清始末,“以慰孤魂”。李泰清还提出,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在李泰清运灵柩时,曾送给他路费150两银子,这有“欲借此结友建好”之嫌。
    在嘉庆皇帝的严厉督办下,李毓昌一案进展神速,案情很快大白。而后,淮安知府王毂及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先后被撤职并押解到京城,而李祥等人也先后落入法网。嘉庆十四年(即1809年)7月11日,王伸汉斩立决,包祥也被处斩,马连升等人则被凌迟处死。
万众送行 灵柩安葬
    李毓昌一案,着实让嘉庆皇帝吃惊不小,他没有想到吏治如此之坏。于是,事后他追赐李毓昌知府衔,并赐李泰清武举。当时,李毓昌尚无子女,嘉庆连他的继嗣一事也亲自过问,并赐李毓昌继子李希佐为举人……
    1809年8月2日,对李毓昌的家人和整个即墨来说,注定是一个扬眉吐气、载入史册的日子。
    据记载,当天,在即墨西关马王庙(即现在即墨国营汽车站,李毓昌遗骨自济南运回即墨后曾在此存放),李毓昌的殡葬仪式隆重举行。时任登州府知府的石俊命人将李祥押到李毓昌的灵柩前,当场凌迟处死。万众欢呼声中,忠魂得以抚慰。之后,人们将李毓昌棺柩护送至城西安葬。一个月后的9月4日,王毂被绞决,而嘉庆皇帝亲制的《悯忠诗·三十韵》正在摹刻之中。李毓昌一案的余波还在鼓荡。

 

  从案件引起的社会反映、牵连的政治关系,“王汶祥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杨月楼拐卷逃案”、“逆仆包祥弑主李毓昌案”绝对可以从众多狱讼中脱颖而出,列入四大奇案或冤案。另外所提及的一些案件,颇觉演绎程度比较浓厚,而且就反映社会问题的深度来讲,的确不如以上四个案件。但之所以会被人提起,与这些案件略显曲折的案情不无关系,并且这些案件也无一例外充斥着贪官污吏,屈打成招,草菅人命,当属“冤案”无疑。

太原奇案

  太原富人张百万,嫌贫爱富,将二女儿玉珠许给有钱之人,玉珠遂与所爱曹文璜私奔,欲投靠曹家故交交城县令的陈砥节。

  二人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息,豆腐店莫老汉父女同情他们的遭遇而将自家毛驴借给他们。第二天,张百万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金珠家寻找不见的玉珠,他怀疑人藏在衣柜里,于是把衣柜抬走,谁知道衣柜里是个和尚。为保住颜面,张百万只得将错就错,谎称二女儿暴病身亡,为闷晕的和尚穿上嫁衣置于灵房。半夜,和尚醒后逃走,也到了豆腐店,在莫老汉家用嫁衣换了一身普通衣服。和尚途中调戏一早起的妇女,被其丈夫吴屠户杀死,尸体被扔到井里。“和尚命案”和“张家走尸案”,一下轰动全城,阳曲县令杨重民开堂公审,有人指认和尚所穿为莫老汉衣物,急欲结案立功的杨重民草率认定莫老汉为凶犯,莫老汉屈打成招,案情上报刑部。

  吴屠户当日杀人后,迁居晋祠,曹文璜回太原时恰巧途经吴屠户的酒店,酒后失言的吴屠户吐露了他杀害和尚的秘密。曹文璜得知莫老汉被抓,于是为莫老汉申诉,杨重民对冤情有所察觉,但害怕暴露自己严刑逼供草菅人命,而将曹文璜冤为同谋。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悉全部案情之后,一方面请求晋祠保长监视吴屠户,另一方面赶赴交城寻找玉珠。玉珠求救于陈砥节,恰好陈刚从交城县令提升为山西提刑按察司,赴任太原。于是重审此案,真相大白,老汉和曹文璜无罪释放。.

木工妇杀夫

  京师一小木局,有木工数百人。某日,一木工与工长发生争执,双方遂断绝往来。两人怨隙人尽皆知。工友们为二人调节,把木工拉到了工长家里举杯畅饮,两人和好如初。该木工的妻子一直与人私通,与奸夫密谋要杀害木工。恰逢丈夫从工长家醉酒回来,两人便杀死了大醉的木工,把尸体肢解后藏在中空的土榻里。

次日,木工的妻子先跑到工长家里哭闹要人,又跑到官府告状。官府遂将工长抓来严刑拷打。工长被屈打成招。当问其尸首藏匿何处时,工长只得信口说丢到护城河里了。于是,衙门派遣两名仵作前往护城河寻尸,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为尽快结案,衙门给仵作施加压力,限期内必须找到尸体。两人为逃避责罚,竟然杀了一个骑驴过桥的老头,并丢到河里以充数。衙门让木工的妻子认尸,工妇当然会承认,于是官府判处工长死刑,上报后等待批复。

  某日,一人背着驴皮从街上过,被与骑驴老人相识之人看到,觉着驴皮很像老人养的那头驴的皮,夺过来一看,驴皮上还有血迹,就把那人扭送县衙。背驴皮的人也被屈打成招,谎称自己为抢驴而杀死老人,埋尸某处。官府差人寻尸,没有找到,继续拷打。犯人改了几次口供,还是没有找到尸体。背驴皮的人死在了监狱里。过了一年多,工长的案子也批复下来,执行斩首。

到此,案件已经冤杀了两人,被谋杀了两人,而四个真正的凶手却还逍遥法外

众木工都觉着工长死得冤枉,便自筹费用悬赏可以提供线索的人。而一个小偷,在到木工妻子家中偷窃之时,却无意间听到工妇与奸夫的对话,遂得知真相。于是,这场实则包括两个冤案的案件随着小偷提供的线索,终于得以大白于天下。

杀子报案

  “杀子报案”据说曾经位列四大奇案之中,但由于其过于秽亵和残忍,不宜宣扬和渲染,故将“杀子报案”案从四大奇案中撤去,而以“太原奇案”代之。

此案发生于晚清同治,光绪年间,南通徐氏青年丧夫,带着儿子官保守寡度日。徐氏年轻貌颇,丈夫死后,不甘寂寞,行为轻佻,与一僧名纳云的和尚勾搭成奸,你来我往,乡里丑闻四传,只是无人告知官保。一日纳云在徐氏家胡作非为,二人寻欢作乐之时,官保由私塾回家,撞见其母与纳云的丑态,怒从中来,骂走纳云,痛斥其母不该如此,徐氏本来见自己与纳云的丑事被儿子发觉十分尴尬,又见儿子骂走纳云,指责自己,便恼羞成怒,竞丧尽天良,乘官保不备之机,将其杀害,之后害怕此事被人发觉,又将官保尸首割成碎块,埋藏四处。官保回家久不归塾,其师询问徐氏,徐氏假称儿子失踪,遂报官府。私塾先生见学生失踪,便四处查寻,几经曲折,探知事情真相,于是上告徐氏杀子,然官府以证据不足,并以没有母亲杀自己亲生儿子的理由,不理此案。官保之师再告,官府竟将其拘押。就在此时,有一官员微服私访到南通,听到民间传闻,便暗访查明实据,遂将徐氏捉拿归案,绳之以法,处以极刑。此案在民间流传颇广,后编成戏剧上演.。

涿州冤狱

  《清稗类钞》中曾经记载过一涿州杀夫案,是否为《十叶野闻》中所记载的涿州冤狱案,我也只能根据现有资料估作推测了,而此案的确有其独特之处,值得品评一番。

  道光年间,涿州一富家妇杀其夫,用木器压其喉,另其窒息而死,然后又用绳子勒其项,伪装成自缢的样子。官府得知此事,前往察言,发现与自缢身亡的特征有出入,同时又查得该妇有奸夫,故将二人逮捕,按律论处。事情若到此,其实已然水落石出,并无奇特之处,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刑部郎中耆龄,总理秋审处事,在察言尸检报告后,要为该妇平反,认为其夫确系自杀,耆龄无非是想要借此案,增加自己的清誉。杀夫妇人得知后,借此机会,更是抵死不再认罪,同时重金贿赂宗亲长老,为其广播贞洁名声,结果邢部最终将此案翻案,耆龄得以晋升,妇人得到褒奖,而原先主审的官员却获罪。

  过了几年,该妇人果与奸夫婚配,享受着前夫的粮田和家财,至此,大家才终于知道,最初审理原无半点冤枉,但此案已经钦定,不可能再次重审。涿州杀夫案奇就奇在,它与前面的冤案都不同,本无冤案,却要假想个冤案给自己翻着玩,本已经获罪的凶手,却带着锦旗被释放了,可见清朝官场之腐败和混乱,也可怜妇人之夫,只能含冤而死,怅然九泉之下了。

换肋骨案

  系南京三牌楼发生的哨官李某踢死工人之事,后工人妻为夫伸冤,历经层层难关,终于请得圣旨查案,并将偷换伤骨事的始末查明。

判忤逆案

  湖北武昌某少年因口角误伤其母,被定为忤逆凌迟处死。依据清朝律例,对仵逆不孝可施以斩绞凌迟之刑。但对忤逆不孝罪的认定,主观随意性很强,有些官员为彰德教、厚风俗,有裨教化,便随意定断,故此案牵连地方官员众多,同时也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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