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老河口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干部的通知》,这是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采取的一项举措。 《通知》要求,市直单位设立机关党委的,应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配备书记1名,纪检委员3-5名,设立机关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应配备纪检委员1名。该市要求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机关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作为机关党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齐配强纪检书记或纪检委员,做到应设尽设,实现全覆盖。 该市要求市直机关党组织纪委干部配备工作在3月20日前全部完成。纪委对配备到位的纪检委员进行集中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这支基层监督“新军”将在各级党组织中,充分发挥“神经末梢”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协助、推动所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廉政教育,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老河口纪委 郝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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