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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墓地北齐赵信墓志考略(下)——职官经历考

 书法初步 2016-03-10

三、职官经历考

依志文所载赵信出身(北魏)威例将军,后除冠军将军、中散大夫、凉州显美县开国子;东魏时复加平西将军、赏北平郡朝鲜县散子、敕遣领骑五千、号为仪同、除离石镇城、复遣徐州镇城;北齐时又迁行楚州事,转加卫大将军、迁黄牛镇将,卒后追赠加骠骑大将军、定州常山郡太守、柏崖镇将。赵信生于北魏太和二十二年或略早,正值孝文帝太和官制改革时期,其后北魏、东魏和北齐官制一脉相承,故赵信的职官经历应主要参照改革后的官制。

开化墓地北齐赵信墓志考略(下)——职官经历考

赵信墓志中有关职官经历的部分

赵信出身威例将军,属军号起,家但此称谓未见于文献记载,而刻有“威例将军”的碑志材料还有两例:一例是出土于河南洛阳邙山的汝南王修治古塔铭,其刻于北魏正光五年(524年),落款署“威例将军汝南王侍郎宋普管作”;另一例为宋忻及妻韦胡磨墓志,志文有“解褐任大将军王思政府参军事,寻授威例将军、奉朝请”。据罗新等考证,所谓“威例将军”可能是“威烈将军“或“厉威将军”的误刻或异名,我们认为其为“威烈将军”误刻的可能性更高,其军阶也应与之相当。太和官制改革后威烈将军为七品上,故赵信可能出身为七品上威例(烈)将军。北魏由军号起家的情况主要有二,其一是因封爵、袭爵而获军号,其二是从征立功而获军号。前者与南朝皇子以军号起家相似,但广及于异性素族而不限宗室。而墓志中并未提及赵信获军号前从征立功,且赵信其父曾袭莫何弗、第一领民酋长。所以,赵信以军号起家应属于袭爵而获军号,从此也便有了品阶。

开化墓地北齐赵信墓志考略(下)——职官经历考

赵信墓志中有关职官经历的部分:出身威例将军、后除冠军将军、中散大夫、凉州显美县开国子;东魏时复加平西将军、赏北平郡朝鲜县散子、敕遣领骑五千、号为仪同、除离石镇城

冠军将军为从三品,中散大夫为四品上,开国子为四品。从赵信出生时间来看,其这段仕历应正值北魏末年。冠军将军在北魏时用于褒赏勋旧大臣,中散大夫在北魏时曾为职事加官。这些大夫和军号一样仅以维系秩位,属于虚职。开国公、侯、伯、子、男与王同类,亦称“开国五等”、“五等列爵”或“五等封爵”,享有食邑封户,此即以开国食邑为特点的实封制。志文中的“食邑三百户”便与太和官制改革后逐渐实行食邑制相符,也表明赵信所封四品开国子为实封爵位。

志文记述东魏天平之年,“献武皇帝除晋州冀氏太守”。献武皇帝即高欢,此即表明祖籍金城的赵信选择追随高欢,继而“复加平西将军,赏北平郡朝鲜县散子,敕遣领骑五千,号为仪同,除离石镇城”,很快又复遣徐州镇城。平西将军是四平将军之一,太和官制改革后,四平将军为三品。北魏授予军号通常称“加”或“进号”,显示了它就是维系品级从属个人的一种名位。因此赵信所受平西将军应属虚衔。散子为从四品,属于虚封而来的爵位。“号为仪同”中的仪同是“仪同三司”的简称,从一品,而“号”应系假借名号而非真除之意,也属于虚职。“镇城”一职未见于《魏书·官氏志》,但《魏书·辛雄传》载有“诏珍之持节为广洛北荆扬雍襄六州慰劳大使、北荆镇城、行广州事,招纳有称”,还见有镇城都督等相似官职。那么,“镇城”似应与其相通,也于北魏末或东魏置,各州皆设,掌州中军事,位略低于刺史。由于此时赵信所任其他官职均为虚职,所以“离石镇城”应为实官,这亦能从志文“敕遣领骑五千”的记载得以证实。

开化墓地北齐赵信墓志考略(下)——职官经历考

赵信墓志中有关职官经历的部分:遣徐州镇城;北齐时又迁行楚州事,转加卫大将军、迁黄牛镇将,卒后追赠加骠骑大将军、定州常山郡太守、柏崖镇将

至北齐天保之年,赵信又“迁行楚州事”。行楚州事应系兼任或代理楚州刺史之意,但文献中并无楚州等级的记载,故楚州刺史官阶几品尚不明确。而赵信此时并无同授的将军号,这应与东魏末至北齐年间统治者对“双授”现象的整饬有关,其兼任或代理的楚州刺史即为其实官。而后,赵信“转加卫大将军,迁黄牛镇将”,应属以军号出镇。卫将军加大者,位在太子太师之上,由一品下改为二品。卫大将军仍应只是起到维系品位的作用,而其实官则是黄牛镇将。《魏书·官氏志》载:“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民)。故为重于刺史。”据此,镇将应为“镇都大将”的简称,属军镇职官体系,其品阶也与其所在地有关,与刺史同或重于刺史。

北齐河清年间,赵信卒后被追赠加骠骑大将军、定州常山郡太守、柏崖镇将,这些官职应均系赠官。骠骑将军加大者,位在都督中外(诸军事)之下。骠骑将军为二品,都督中外诸军事为从一品,故骠骑大将军或位至从一品,但在都督中外之下。《魏书·地形志》载常山郡有五万六千八百九十户,户数明显多于其他诸郡,应为典型的上郡。所以,赵信卒后追赠的定州常山郡太守,应为四品上郡太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赵信生平的职官经历有了大致了解。有学者认为,军号在北魏孝文帝时已是本阶了,它应不是单纯的荣号,而是附丽着各种待遇的“品位”。据此,从赵信所受军号的军阶来看,其一生是处于升官趋势的。然志盖上只刻写了“楚州刺史”一职,想必这是其生前所任实官中官阶最高的。据前文考证,作为赠官的定州常山郡太守为四品上郡太守,而一般来说赠官的官品要比卒时的官品高,再结合赵信曾为实封四品开国子,那么楚州刺史似应为四品下州刺史。至于离石镇城、徐州镇城、黄牛镇将和柏崖镇将的具体官阶虽尚不能确定,不过应不会高于楚州刺史。

赵信墓志对军号和散官“双授”现象的记载,直接体现了在北魏末至北齐前期军号和散官品阶不统一、军号通常比散官官阶稍高或差距较大的情况。而志文中所记载的地名信息,也为北朝时期的历史地理研究提供了新资料。此外,此合墓志志盖为篆书,志文采用隶书,书法俊逸自然,雕刻清晰美观,显示了北齐书法和雕刻的较高水平。

(文章节选自:刘辉、马昇、张光辉、裴静蓉:《北齐赵信墓志考略》,《文物》201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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