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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模式”获得全国推广

 zyp图书馆 2016-03-15
“姜堰模式”获得全国推广
凝聚基层力量 构建环境共治格局
来源: 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
2016-03-15 07:40:00

  近年来,姜堰区深入推进“环境立区战略”,坚持以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为着力点,依托乡村环保生态家园协会,组建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开创“社会组织+圆桌对话+人民调解”环境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环保部及省市各级领导多次实地调研,2015年10月,姜堰区乡村环保生态家园协会应邀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境社会治理研讨会”,并做主旨发言,环境治理“姜堰模式”得到高度评价,获得全国推广,《中国环境报》以较大篇幅作了专题介绍。

  成立调解组织。以全国首家镇村级民间环保社团—泰州市姜堰区乡村环保生态家园协会为载体,成立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热心调解事业,熟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18名。在区环保局一楼安排了独立、固定的办公室、调解室,配齐相关办公设施,实现了实体化运作。制作并公示了《调解员工作职责》、《接待人员工作职责》等12项工作制度。

  整合调解资源。在各镇(街道)设立16个镇级生态家园协会分会,正式会员600多人,各分会会长、会员均是当地德高望重、具有一定影响力、政治素养高的老党员、老干部、学校校长等社会有识之士,当村(社区)发生环保纠纷,专兼职调解员、分会会员在调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调解工作。主动与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移交转办、重大矛盾会办等制度,遇到复杂疑难环境纠纷及时提请调处中心协调处理。

  有效化解矛盾。2015年以来,调委会邀请环保纠纷利益各方以“圆桌对话”的形式组织召开各类调解会8次,涉及企业环境污染、餐饮娱乐扰民、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禁烧、禁抛、项目选址等各类环境问题,协助处理环境矛盾、纠纷31起,其中成功化解泰州市重点城建项目——姜堰区三水新都会噪音污染纠纷、某重点化工企业废气扰民纠纷等重点环保纠纷事件,有效解决了环境问题,同时预防和避免了群体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原标题: 原标题:“姜堰模式”获得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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