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以后能不能炒股? 大部分党员干部的上班时间和 股市的开市时间重叠,怎么操作? 《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其次,这里的“违反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第三,对于不属于上述不得买卖股票人员的党员,在买卖股票时也不得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比如,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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