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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承负 吉人成善——《感应篇》是如何进行功过考核的

 叶中有道 2016-03-20

河北清河玉皇宫玉皇像


自古以来,道教都认为人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神灵的监督,人的道德修养对生命的存在以及延续具有重要性,同时它也是道教之于个人以及他人的最基本的生命伦理原则。正如《太上感应篇》所讲的“重人贵生”、“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等天人感应、因果报应论。人的善恶行为,直接会被“天”之感应,从而即有相应的福祸,这种福祸最直接表现就是人寿命的加减。


《感应篇》从神灵监督人之善恶,以加减其寿命的基础上警示人们的一言一行,让人加强道德修养,遵循“贵生”原则。并在此基础上,从“恶”的角度,提出一些具体的不道德行为,如“忍作残害”、“杀人取财”、“见杀加怒”等。甚至这种不道德意识、心愿也当予以杜绝,甚至于“愿他身死”。


顺时应天,修养身性——万物与我共生

资料图


《感应篇》提倡的“为己利他”之善,其中“他”还包含着“它”,即自然,概括起来也就是“尊重生命,保护环境”的道德原则。这种原则主要调节人与动植物、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除了关注人的生命之外,《感应篇》还提出“慈心于物”,这种慈爱关怀之心还要普及到自然界的万物中去,比如“昆虫草木,犹不可伤”,不能“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爱护自然生命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即不“用药杀树”、不“春月燎猎”。人又是生活在自然界中人,所以道教一贯信仰老子提出的“道”化生万物以及庄子“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


在老庄看来,人与自然界中的动植物一样,都是“道”生化出来的,“我”与“万物”为一,在某种意义上说,人和万物在生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平等性。道教据此认为“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在道教看来,宇宙中一切有形可见的东西,无论其具有自我意识还是无识,都具有一定的“道”的特性。在这一层涵义上看,“我”与自然间之万物都具有成“道”的可能,所以《太上感应篇》明确地提出不仅要慈爱与人,为人之善,还要顾及自然万物“慈心于物”。


中国古人已经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易传》中有“天”、“地”、“人”,乃宇宙中“三才”的说法,《系辞下传》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三才之道也”。人能够与“天”、“地”并列三才中,可见其人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主导性。这种主导性在人与自然万物中的关系充分地体现了出来,“人者,是中和万物之长也”,人在宇宙中是由道的中和之气化生而来,在一切自然万物中具有智慧。既然人在宇宙中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就应该充分发挥人之于自然的这种作用。这些思想也在《太上感应篇》中有所体现。文中提到人要爱护一切万物,珍爱自然界一切的生命,不得杀生;还要顺应“天”之运行规律,适当的按照时节的变化,顾应自然万物的生存发展,比如,不能“春月燎猎”、“用药杀树”等,保护好生态环境。


当然这种珍爱动植物生命,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反过来,也是为个体的生存环境着想。道教向来重视个体的养生,这种养生包含着环境的重要性。道人理想中自然环境应该如同仙境中那般鸟语花香,一切自然宁静而和谐。 《太上感应篇》正是通过强调人之于自然之善的重要性,来改善个体居住修养的环境,以更好地修身养性。


欲求长生者,必先积善立功,慈心于物

资料图


《太平经》卷五十六至六十四中说 “奴婢贤者得为善人;善人好学得成贤人;贤人好学不止,次圣人;圣人学不止,知天道门户,入道不止,成不死之事,更仙;仙不止入真,成真不止入神,神不止乃与皇天同形”卷九十四至九十五中说:“古始学道之时,神游守柔以自全,积德不止道致仙”。卷一百五十四至一百七十中说:“夫人愚学而成贤,贤学不止成圣,圣学不止成道,道学不止成仙,仙学不止成真,真学不止成神,皆积学不止所致也”。


这些都说明成仙之路在于学道积德。即使是下层平民,如奴婢,也可以通过修善积德而最终成仙。以后,东晋葛洪自称其理念多取自《赤松子中诫经》 ,其在《抱朴子·微旨》云: “欲求长生者,必须积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乐人之吉,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仁逮昆虫。 ”体现出对原始的修善积德方能成仙教义的传承。《感应篇》中许多内容源自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微旨》,受后者影响很深。


《抱朴子内篇·对俗》称:人欲求仙,“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而且具体规定:“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复中行一恶,则尽失前善,乃当复更起善数耳。故善不在大,恶不在小也。”在认同修仙为与修善齐驱并进、互相渗透过程同时,也对不同的修仙阶段作出描述。《太上感应篇》在这一点上持有相同的观点: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明确的告诉人们,想要成仙便要在日常的世俗生活中立善,三百善,即可为地仙,一千三百善,就可以修炼为天仙。此时“修善成仙”已经成为人达到道教意义上人存在与发展的终极状态,质言之,达到最终意义上的人只有通过修善来完成,“善”成为关键环节。


至于为何行善能够成仙, 《太上感应篇》中已经有所涉及:“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这是从社会生活心理层面所说的原因。由于人在顺“道”、“义”而行之后,便会得到人们的尊敬,天道的保佑,福禄的跟随,神灵的保卫,便是一个处处逢源的“吉人”,“吉人”经过继续努力,那他便有希望成为道教意义上最终的发展——神仙。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善德的人有“吉祥”追随,而吉祥之人便是人最终成仙的重要条件。


尽管如此,与《太平经》、《抱朴子》等传统经籍相比,《太上感应篇》增加了新内容:首先,《太上感应篇》尽管依旧按照道教神仙“太上”之曰谓言其内容,也宣传道教的神学思想,也说不得“辄指三光、久视日月”之类礼敬神灵的禁忌和长生成仙的道教信仰,但其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太平经》和《抱朴子》修善只是修道一个辅助之法,甚至只是单纯的把道教修炼与儒家的纲常名教结合起来,为其“守一之法”、“食气服药”服务。而在《太上感应篇》中修持道德变成了唯一的修仙途径、主要的修行内容和成仙的重要手段。如神仙方术、举形飞升、鼎炉铅汞、服食导引、养生延年、长生不死、洞天福地、符篆禁咒、祛邪禳灾、斋醮科仪等道教修炼和方术仪式所具有神秘色彩的内容,在《太上感应篇》中几乎不谈。


其次,《太平经》、《抱朴子》等书虽谈到善恶之报,但对善恶报应还持怀疑态度。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微旨》中说:“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吾亦未能审此事之有无也。然天道之邈远,鬼神难明”。传统道教经籍仍就不知道司功过神增减人纪算是否确有,天道遥远,也可能有,但不一定事事都带来报应。但《太上感应篇》则坚信此事确有,“吉人”坚持做善事的话,三年以后必定有福降临,而恶凶的人天天“语恶、视恶、行恶”,三年后也必定有祸事相随。


神灵监督,天降福祸,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资料图


人的道德品格的形成并不完全具有自发性、自觉性,将道德自觉内化的过程也是极其艰难的,故在道教中有戒律等等的规定,以起到监督、辅佐成德、成吉乃至最后成仙的作用。《太上感应篇》中言及了诸位神仙有着查人过失、奖善除恶的职能,认为成善积德过程中有着外在力量的存在。人活着的时间以“纪算”计之,冥冥中有神灵在监督世人的一言一行,作恶者必“夺其纪算”。文中有言: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前代道教典籍中已有这方面的记载,将神灵报应人之善恶作为约束道士的方法之一。如东汉《太平经·大功益年书出岁月戒》中曰:“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其恶不止,便见鬼门。”,说的是天神设有小本子专门记录人在凡间所犯的错误,并在一定时间之后根据记录对人的寿命做出加减的处理。若一个人在世间作恶不已,那就离赴阴曹地狱不远了。


作为监督者,《太上感应篇》归之于神灵,除了说到有司过之神外,还说过: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书中介绍的神灵具体有四种:司过之神、三台北斗神君、三尸神、灶神。神能称之为神必有其灵异之处:司过之神对人之罪过进行定性;三台北斗神君高高在上,俯视人间万象,也起到的是考察鉴别作用;三尸神暗藏人体内,感应心神,那就与人的内心动机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灶神终日与人同室而居更是一言一行逃不过他的耳目。总而言之,神灵的外在监督表现在依据其行为进行定性定量,从而决定为其善赐福或者降祸。


而神灵的这种作用是否灵验呢?《太上感应篇》曰:


“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


其中两个“必”字已经非常的明确表明,这种神灵监督、天降福祸的必然性。较之《抱朴子》的不确定性, 《感应篇》从这一角度突出了“欲修仙道,先修人道”之要求,而且是唯一成仙的路径。所以神给人以畏惧之感,成为善德的外在约束力,人的行为受到受到神的监督。


修德成仙,除了外在的对神灵敬畏之情在起作用之外,还有个体自我约束、改正的作用所在。《太上感应篇》开题便言:“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人是决定祸福的主体。行善者能获得精神上的支持,恶人唯有悲惨的下场,故世人当选择去做一个行善之人而加以自律,以免做了恶事招来祸害。另外,人在某些场合还拥有选择行为上的主动权,这时就有了左右“天”或者“神”意愿的条件,也就是说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太上感应篇》曰:


“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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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天神一刻也不停地记录人在世间犯下的罪过,但并不代表这种罪过具有不可逆转性。《感应篇》认为如果一个人做了恶事,然而其后来可以改正悔过,从此奉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而久之便会获得吉庆,这就是“转祸为福”。也就是道教的成善约束不完全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变化。


《太上感应篇》的神灵监督、天人感应、报应等思想都可以上溯道《太平经》、《抱朴子》等传统道教经籍。《太平经》说:“人生皆含怀天气具乃出,头圆,天也;足方,地也;四支,四时也;五藏,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以此说明“天人同类”,又说“天之照人,与镜无相”表示“天人感应”,“天”神将时时刻刻监督人的行为。《太平经》更在因果报应的基础上,提出“承负说”的理论“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及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认为人在生前做的事带来的相应俘获,如果没有在人自己生前身上实现,这种福或者祸并不会不了了之,而是即使在人的子孙后世那里得到应验。这种“祸及子孙”的理论直接为《感应篇》所接受。


人在世间遵守《太上感应篇》规定的善原则,并持之以恒的做善事、存善心,必将为“太上”感应,从而将会有善的回报。相反,人若按恶的原则,做恶事、存恶心,也必定会为“太上”感应,带来祸的回应。南宋先挺跋《太上感应篇》云:“感不在物而在心,应不在近而在远。”据《左传·昭公十七年》“人道迩,天道远”推断,他提示此书所说的感应当在天道而非人道,而感者则在于人心。可见先挺也是以“太上”解作为“天道”的一层含义。所以《太上感应篇》在末尾又曰:“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


遵守“太上”规定的善原则,诸善奉行,不仅会受到世间人的尊敬爱戴,更能受到“天道”的保佑。总而言之,“太上”规定“善”,为“善”的根据;而人的行为又可以在“太上”那里有回应。


为此,清黄正元《太上感应篇序》言:“经文虽出《道藏》所言,皆格致诚正之功,齐治均平之理,并无鼎炉修炼之习,与四书六经相为表里。人能全而体之,则可希圣希天;得其余绪,亦可谨身寡过,观者慎勿视为道书而忽之也。”他认为,研读《感应篇》,如果能看懂一点,就能“谨身寡过”;而如果能充分体会,就能“希圣希天”。即使在今天,《太上感应篇》的内容不仅在构建道教理论体系方面有着特殊的贡献,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社会意义。


(道教之音根据李似珍和李婷婷所著《<太上感应篇>的教理传承意义》整理而成<节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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