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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城市管理需处理好哪几个关系?

 A探索者 2016-03-22



 城市管理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着市民的幸福指数。当前各地城管工作面临的矛盾困难不少,城市管理与市民的期望、上级的要求、城市的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何立足实际,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笔者认为,应正确处理好六个辩证关系。

一是处理好“管理好少数人与服务于多数人”的关系。城管工作,从本质上讲,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一些执法管理者,看不到管理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的辩证关系,过分强调管理的一面,把管理与服务割裂开来,这样就容易激化与管理对象的矛盾,导致执法管理难以开展,群众也难以满意。

二是处理好“突击式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对一些城市管理的顽疾、疑难复杂和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突击整治,的确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日常管理难以比拟的。如果不注重长效管理,突击式整治取得的成效立马就被打回原形,市民群众也不会买账。必须从健全制度、整合力量、落实责任等方面入手,切实将突击式整治的成果巩固起来,坚持下去。

三是处理好“以人为本与严格管理”的关系。以人为本是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任何时候都应坚持,不可偏废。而严格管理更是一种工作的高姿态和高标准,城市管理执法者应当努力去加以实现。但两者不能对立,而要有机统一。关键还是要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深入群众,沟通理解,从细微处入手,先易后难,积累经验,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始终保持一种工作的定力,久久为功。

四是处理好“矛盾困难多与执法力量少”的关系。针对目前城市管理执法矛盾困难多而执法力量少的现实,不能因此回避,更应积极面对,努力解决市民群众呼声高的矛盾困难,每年解决几件有影响的城市管理难题,不让城市管理矛盾逐年累积。对解决条件还不具备的城市管理难题,要积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时加以解决。对确因解决条件未具备的,应向市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市民群众的理解。

五是处理好“群众对城管期望值高与城管目标难达成”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对矛盾,一方面应当把执法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做好多与市民沟通的文章,以取得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另一方面,还应苦练内功,履职尽责,从解决城市管理顽疾入手,不断化解城市管理矛盾。此外还应加强执法管理的创新,用创新的办法和思路来解决当前城管执法过程中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升城管水平,这样才能不断缩短与市民群众的期望差距。

六是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一些地方之所以屡屡出现城管执法闹剧,成为众矢之的,其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把城市管理问题孤立起来处理,凭一己之力就想把城市管理问题解决好,显然难以达到目的。城市管理应当着眼长远,从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正舆论环境、提升市民法治意识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城市管理内外环境,从根本上改变当前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乱象,从而让城市管理更好地为市民群众服务。

----2016-03-14 08:37 作者:张雪中  信息转自城市治理杂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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