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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混职清理规范工作

 昵称13800233 2016-03-22

      日前,衢州市编委办牵头召开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工作协调会,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当前部分市级机关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的人员行政关系、使用编制、担任职务不相对应等混岗混职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确定了清理规范意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意见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拟到下属单位任科级职务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拟到上级机关部门任科级职务的,其所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要有空缺编制和职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任职后,其行政关系必须转移到任职单位,否则不予享受所任职务的工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拟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在本部门范围内选拔科级干部的,如涉及人员到本部门其他单位任职并有可能产生超编的,部门按规定上报的竞争上岗方案必须明确人员转(调)任或调动的措施,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超编。
  意见明确,因特殊情况市级机关本部门单位之间的人员在满编的情况下需要暂时混岗混职任命科级职务的,由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机构编制、人力社保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允许办理编制使用核准、行政关系转移、人员出入编备案、享受所任职务工资待遇等事宜。今后有空编时必须优先解决因混岗混职造成的人员超编。
  意见强调,市管干部的行政关系、使用编制原则上应与所任职务相一致,任职文件公布后要及时办理入编等手续。确因工作需要混岗混职的,由市管干部所在部门申请,经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审核同意后,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等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意见要求,此前已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任职产生混岗混职的予以及时清理,涉及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人员的转(调)任或调动手续,确保人员行政关系、使用编制、担任职务相对应;如任职单位已满编的,暂按照任职职务兑现工资待遇,今后有空编时必须优先解决因混岗混职造成的人员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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