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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的超编混编现象非常严重,其原因是什么,有什么解决办法

 了脱人身 2019-09-18

行政单位,一般指党委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通称党政机关。党委部门比如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等,政府部门比如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党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身份。还有极少部分的工勤人员和工勤岗位,目前限制是只减不增,随退随销。

行政编制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管理,事业编制将来也要由省级统一统筹。省级编办将全省的行政编制留足一部分,分配给各省直部门,然后将剩下的分配给各市。市级编办将分配的行政编制留足一部分,分配给市直部门,然后将剩下的分配给各县区。县级编办将分到手的行政编制,分配给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使用。这样逐级分配下来,县区一级的行政编制,基本不过千。想一想,县区40多个党政机关,十几、二十几个乡镇,就分几百行政编制,平均下来,每个单位也就十几个。还不包括工青妇等群团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等。由此可见,县区一级行政编制有多么的紧缺。

通常情况下,省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是够用的,因而不存在超编或者混编混岗的现象。市县两级行政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乡镇党政机关,事多人少,行政编制不仅少,又从2012年开始只减不增,不断地压缩减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不断将行政权力下放,基层增事减编,矛盾极大,不仅存在严重的超编现象,而且还有混编混岗。党政机关不仅有行政编制,还有违规存在的机关事业编制,混全额事业编制也就算了,还有更过分的混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

党政机关的混编混岗行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规定,是违规的,要坚决清理整顿。解决的办法有三个:一是在本部门解决,内部消化。单位随着调动、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空缺出来行政编制后,将混编混岗人员依次递补。不过这种办法太慢,每年的自然减员人员太少,而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又太多,杯水车薪。

二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调动的方式解决。将超编、混编、混岗人员,调整到有空缺编制的单位。党政机关普遍超编,有空编也是凤毛麟角,连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事业单位虽然稍微强点,但编制也非常紧缺,好在事业编制数量大,还有腾挪的余地。因此,通过人员调动解决混编混岗及超编问题,最现实的方向 ,就是将党政机关的混编混岗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这种方法也是现实中经常被采用的办法。

三是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编办将其他部门、单位空缺出来的编制,调剂给超编单位,同样,由于编制紧缺,调剂的余地也非常小。

这三种办法,最实用的就是第二种,即将党政机关的混编混岗人员,分流调动到事业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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