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发布,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市民最关心的二手房销售“营改增”则明确,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按照三种情况征收或免征增值税: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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