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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监测技术和实验室质量管理问答汇集(1)

 林小霖 2016-03-28

    食品伙伴网食品论坛,在2009年为食品伙伴网资深网友,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雷质文老师开通了“食品微生物监测技术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专栏,开通至今,雷老师以自身知识和经验,为广大网友解答食品微生物相关问题,帮助很多网友解决了工作中的问题。

    感谢雷老师,下面汇总了近期雷老师解答的十五个问题给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leizhw(雷质文)简介:
食品伙伴网资深网友。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品质保证部部长,研究员,在食品微生物检测领域有多年工作经验,所属实验室多次迎接欧盟和美日官方检查。
国家标准 《GB/T 27405-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微生物检测》主要起草人,在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领域有深入研究。
曾主编过多部专著,如《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肉及肉制品微生物监测应用手册》等。

问题一

whl8108
请教您一个问题,4789.10-2010金葡计数第二法中,数字怎么修约,标准中没有明确要求,例如原液检测结果为121CFU/mL,最终结果是报告120还是121?

Leizhw
基于细胞水平的菌落计数,与基于分子水平的理化分析有所不同;
本案例报告121CFU/mL没有问题,从微生物限量标准可以看出,其实120也可以接受;
一般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例如稀释至1/1000时平板为121CFU/mL,则结果应表示为1.2*10E5。

问题二

小释0303
麻烦问下微生物有能力验证结果可疑,需不需要再次参加测量审核关闭(比如B族维生素项目),还是内部采取纠正措施整改就行。
如果是内部整改的话有哪些方式,需不需要再次提交相关纠正措施记录至CNAS?

Leizhw
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是“外部质量控制措施”,内部采取的措施(?)归于“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二者的作用不同,不能替代;
根据CNAS-RL02:2010《能力验证规则》,能力验证不满意,首先应该考虑还是应该参加测量审核,当然参加测量审核前,应启动《不符合工作程序》,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内部采取一些整改措施,从而确保测量审核的结果是OK的。

问题三

Xdfd
请教您几个问题:
1.我们实验室最近做空暴的时候发现有金葡生长,想请教您一下金葡污染的可能来源,以及该如何治理,实验室该怎么消毒啊(我们是做乳制品的实验室,平时会接到车间送的过程样和自己保温库送的成品样) 
2.NYT1331-2007中关于需氧芽孢和耐热芽孢的报出值,所有板<10个时,报<10*1/d,那当所有板为0时,也是这样报吗,为什么不是报<1/d呢?

Leizhw
1、金葡污染的可能来源很多,人?环境?原料?等实验室消毒,紫外灯+臭氧
2--NYT1331-2007中关于需氧芽孢和耐热芽孢的报出值,所有板<10个时,报<10*1/d;
所有板为0时,报<1/d。建议研读SN/T 0330-2012

问题四

黑白木马
针对CL-09:2013中5.2.4条款:“适用时,食品生产区抽样人员应独立于实验室的微生物检测活动,以防止交叉污染”。
1.如何理解“适用时”
2.在我们企业的实验室中,从事微生物检测活动的人员也会到食品生产区进行抽样,针对这一块的操作,实验室需要制定什么的制度去管控呢?

Leizhw
1、即条件允许时,字面上倾向于“不赞成”或“不宜”。
2.更衣、消毒、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等等。
从事微生物检测活动的人员到食品生产区抽样,需要培训、考核、技能确认和授权等

问题五

瀹茗
有两个问题请教您。
1、在去年的外部评审中,有专家对我们空白跟踪的表达方法提出异议:我们本来使用的是灭菌后的生理盐水视为阴性样品,取1mL再浇注培养基,所以技术法的空白记录表达为:<1CFU/mL,
专家要求我们写0,不写单位。那种更合适?
2、如果我们需要进行 Ec :O157的检测,在购买标准菌株(致病性很强)的同时,在生物安全方面是否需要做进一步特殊的规定?

Leizhw
1、你们是对的
2、我国卫生部发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将其定为“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国际上将其定位为“生物危害二级微生物”;
所以需要基于“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或“生物危害二级微生物”,对其生物安全做进一步特殊的规定。

问题六

706564978
外来人员参观微生物洁净区有没有什么规范文件来说明?

Leizhw
CNAS-CL01 以及CNAS-CL52均有规范性规定,具体到微生物的规定有很多, GB 19489-2008、gb/t 27405-2008、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也有涉及。
参观微生物洁净区有条件的允许,即不能影响结果,其次对双方不能引起生物安全事件。

问题七

yantai2115
请 教您一个问题,我们实验室现在检测食品中的霉菌、酵母菌,按照GB4789.15-2010检测的,检测都没什么问题,我想问一下,用这个方法检测出的霉 菌、酵母菌属不属于致病菌,从论坛上搜了一下,有说属于的,有说不属于的,有些指出明确的哪种霉菌是属于的,请雷老师给分析一下

Leizhw
GB 4889.15“卫生指标”检测方法,而GB 4789.16 “安全指标”检测方法
应该说GB 4889.15霉菌和酵母菌中可能有致病的或者也有不致病的,GB 4889.15仅仅计数,不必纠结。

问题八

glhaha0818
最 近报了个大肠菌群测试审核,对方给邮了西林瓶内装冻干粉,说明书说加40ml水化,然后自己定方法,我想问我选第一法的同时还需要其他方法同时做吗,第一 法我的稀释梯度用十倍、百倍、千倍、万倍、十万倍够吗,而且做的时候这40ml取25ml入225ml生理盐水这个理解对不对?

Leizhw
最近报了个大肠菌群测试审核,对方给邮了西林瓶内装冻干粉,说明书说加40ml水化,然后自己定方法,我想问我选第一法的同时还需要其他方法同时做吗?
--建议或者说需要,平行试验。
第一法我的稀释梯度用十倍、百倍、千倍、万倍、十万倍够吗,而且做的时候这40ml取25ml入225ml生理盐水这个理解对不对?
--不知道本地,故“我的稀释梯度用十倍、百倍、千倍、万倍、十万倍”似乎不够;
--“40ml取25ml入225ml生理盐水”不够灵活,可从40ml取1ml入9ml生理盐水,然后梯度稀释即可。

问题九

victor2004
我想问一下SN/T 1748这个寄生虫检验的标准,怎么做方法证实?目前市面上好像没有寄生虫的标准物质,自然样品也不太好找。

Leizhw
1、SN/T 1908-2007 《泡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寄生虫卵的分离及鉴定规程》附件有图对照;
2、寄生虫,一则可以购买权威出版社出版挂图或图文并茂书籍,二者实验室可以“聘请”和建立专家库,三者创造条件,收集或购买标本。

问题十

wwxqsy1
目 前的一些原料国家标准中规定霉菌和酵母是两者分开:霉菌≤100cfu/ml,酵母≤100cfu/ml。但有些标准中又是将两个指标写在一起:霉菌和酵 母≤100cfu/ml,这样的意思是霉菌和酵母不需要分开计数,两者加起来<100cfu/ml吗?我们定标准的时候是分开还是写在一起更规范呢?

Leizhw
1、标准如何规定如何执行,不必纠结,即有的GB分开,霉菌≤100cfu/ml,酵母≤100cfu/ml,而另一席标准中霉菌和酵母加起来<100cfu/ml;
2、只是如果某GB分开,需要制订SOP,规定如何霉菌计数,如何酵母菌计数。

问题十一

wwxqsy1
如 果某一原料的国家标准规定微生物指标是三级采样法,n=5,c=2,m=100,M=10000  cfu/g,这个标准指标比较松。我们自己的标准比较严是小于10cfu/g但不是三级取样,每次取3个样做而不是5个样。现在必须按照国标做5个样,每 个样2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做2个平行这样操作吗,如果要严一点该如何定n/c/m/M?可以按照以前的方式做指标定的严一点?

Leizhw
1、GB规定的是三级取样标准,贵实验室为二级取样方法,相同情况下二级比三级严格,执行到位对于产品质量控制更佳;
2、既然有GB明确规定,原则上应无条件执行GB;
3、如果贵实验室认为贵实验室的更好,需要拿出科学严谨的分析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需要监管部门和贵单位高管审批。

问题十二

Detin
向您请教一个GB16740-2014保健食品的问题。
致病菌(沙门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度的写法是 ≤ 0/25g,和以前每25g中不得检出,在检测意义上有没有区别?
具体落实到采样方案上,按4789.1执行,是否意味着就要引入(n,c,m)的概念,即2级采样方案呢?
这样一来 ≤ 0/25g,是否意味着(m=0/25g)呢?但n的取值又该是多少呢?
现在只能查到预包装食品致病菌检验的(n,c,m);保健食品貌似查不到。

另对于进出口的保健食品,出入境检验微生物检验的取样方案是怎样执行的呢?

Leizhw
1、致病菌(沙门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度的写法是 ≤ 0/25g,和以前每25g中不得检出,在检测意义上有没有区别?
--基于三级抽样方案:“致病菌(沙门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度的写法是 ≤ 0/25g”,基于二级取样方案:“每25g中不得检出”。
2、具体落实到采样方案上,按4789.1执行,是否意味着就要引入(n,c,m)的概念,即2级采样方案呢?这样一来 ≤ 0/25g,是否意味着(m=0/25g)呢?但n的取值又该是多少呢?
--请阅读GB 29921 和GB/T 30642-2014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3、关于进出口的保健食品,出入境检验微生物检验的取样方案,目前无材料提供,一般情况下参照食品执行。

问题十三

xiaoyf1112
有 一个培养基质控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您。GB 4789.28-2013中的附录E“ 实验室使用商品化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控制标准”列明了各种商品化培养基做性能测试时做生长率、选择性、特异性的菌株,是否其中列出的项目全部都要做?例如 我们目前使用了伊红美蓝琼脂进行大肠菌群的检验,验收培养基时,性能测试,我们是做了生长率和选择性的测试,但是没有使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做特异性测试,作 为CNAS认可实验室,这样是否不符合?

Leizhw
--的确是个普遍问题,对于一般实验室难以收集,甚至没有必要收集如此多的菌种,培养基验收可以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简化;
--贵实验室主要业务的质控菌种应该具备;
--不同的评审员老师要求不同,沟通至胜。

问题十四

亲亲我的宝贝yx
想请教关于实验室认可的问题:我们要是使用母公司其它部门的关于环境监测的设备行吗?监测频率是1个月一次,要是可以需要我们建立哪些设备档案?

Leizhw
1、使用母公司其它部门的关于环境监测的设备行吗?
--可以。
2、监测频率是1个月一次,要是可以需要我们建立哪些设备档案?
--如果管理体系文件覆盖到母公司其它部门,则不用建立设备档案,否则是需要滴。

问题十五

4587999
咨询一下,我们实验室是生物二级实验室,承接国家的检测任务,
1、实验室需不需要做实验室的悬浮微生物检测?是不是要购买悬浮微生物采集器?
2、我以前做实验室自然落菌实验,就是在实验室内放空白平皿,放20min后培养,看菌落数。这个可不可以代替悬浮微生物检测?
3、悬浮微生物检测有没有标准?

Leizhw
1、有条件,当然应该要买。
2、不可以,检测对象不同,目的不同。
3、GB/T 16293


来源:食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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